e租寶案海南2498集資參與人可登記 金額達3558萬
網貸之家訊6月26日,海南省公安廳發布通告,針對重大非法集資案件「e租寶」案開展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工作。據通告,海南省在冊參與人2498人,其中有效戶籍2416人,實際受損金額達3558.4萬元。
附:《海南省關於「e租寶」案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通告》全文
「e租寶」案是全國性重大非法集資案件,該案受損群體總計100多萬人,涉案金額700餘億元,涉及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其中涉及海南省在冊參與人2498人,其中有效戶籍2416人,實際受損金額達3558.4萬元。「e租寶」案已依法立案執行。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將依法開展全國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工作,現將信息核實登記事項公告如下:
一、核實登記時間
信息核實登記工作期限於2019年7月2日統一啟動,結束日期為8月30日。
二、核實登記對象
信息核實登記對象為我省「e租寶」案受損集資參與人。
三、核實登記地點
全省第一核實點設在各市縣公安局經偵支(大)隊,為方便各轄區集資參與人進行登記,部分市縣將核實點設置在相應轄區派出所(詳見附件核實點信息)。
四、核實登記內容
信息核實工作人員將對集資參與人以下信息逐項核實、採集、登記: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2.聯絡信息:通訊地址、手機號碼或固定電話號碼;
3.集資信息:充值金額、提現金額;
4.賬戶信息:集資參與人本人的收款賬號、開戶行及開戶網點名稱。
五、核實登記手續
參加核實登記的集資參與人應持合法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本人名下用於收款的銀行卡到相應的核實登記地點辦理核實登記手續。
集資參與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核實登記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等材料進行身份信息核實;到其經常居住地核實登記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外,還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納稅證明等證明在本地經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集資參與人本人不能參加的,可委託代理人參加現場核實登記;集資參與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參加現場核實登記;集資參與人已經死亡的,由其繼承權利人參加現場核實登記。上述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繼承權利人參加現場核實登記時,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要求以各涉案省區市通告規定為準。
集資參與人對充值金額、提現金額有異議的,應在核實登記時提供銀行交易明細等能夠證明集資情況的證據材料。
六、法律風險提示
集資參與人應按照本公告和所在省區市發布的通告要求進行核實登記,未進行核實登記的,將以司法審計結果確定受損金額,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相關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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