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港交所上市科「內鬼」細節來了!代號「寒山」,出動80餘人,搜捕令20張,拘捕3人!「上市監管權」角逐再上演?
港交所上市科前高管捲入貪腐案被坐實。
昨日晚間,香港證監會網站刊登,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一名前聯席主管及兩名與他相關的人士。隨後,港交所發布公告稱,獲悉香港廉政公署正對一名涉嫌舞弊的香港交易所前僱員進行調查,港交所正全力協助廉政公署及香港證監會進行有關調查。
關於港交所上市科貪腐案,更多細節被進一步曝光。據悉,廉政公署與港證監會於6月23日展開名為「寒山」的聯合行動,出動80餘人,20張搜查令,搜2家券商,1家財經印刷公司,涉及2家上市公司,最終逮捕3人,兩男一女,目前已獲准保釋侯查。
代號「寒山」,廉政公署聯合港證監會調查港交所上市科貪腐案
在香港,有一杯令香港官員、警察、商人聞之色變的咖啡,它來自ICAC—廉政公署,因為凡是被請進廉政公署問話的人,工作人員都會出於禮貌的問一聲:「喝點什麼?咖啡還是茶?」在香港,幾乎婦孺皆知的廉政公署經典廣告詞是:香港勝在有你同ICAC。至今,香港百姓有一個共識:廉署是香港的發展基礎。
但還有一句,金融是香港發展的血液。 作為香港金融順利運轉的核心機器——港交所卻出現了「內鬼」,涉嫌新股「放水」。
昨日晚間,廉政公署發布新聞稱,廉政公署及香港證監會於6月23日展開名為「寒山」的聯合行動,在行動中拘捕了港交所上市部首次招股審查組一名前聯席主管及兩名與他相關的人士,懷疑他們在兩家公司的上市申請審批過程中涉及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據悉,已拘捕的三名人士為兩男一女,目前已獲准保釋候查。在被捕人士中,除一名是港交所前高層外,其餘兩人並非港交所員工,證券時報記者從可靠消息源獲悉,這二人可能為投行保薦人。
此外,廉署在「寒山」調查中出動了逾80名人員,出具20張搜查令,搜查了兩家保薦人公司的辦事處,涉及2家上市公司及一家財經印刷公司的辦公室。由於目前調查還在繼續,香港證監會及廉政公署都不會對此事作出進一步評論。
昨日,港交所在聲明中稱,獲悉香港廉政公署正對一名涉嫌舞弊的港交所前僱員進行調查,相關舞弊行為發生在其任職期間,廉政公署沒有對港交所其他員工進行調查,港交所各項業務均保持最高標準的誠信及專業操守,並高度重視此事件確保得到徹查,並正在全力協助廉政公署及香港證監會進行調查。
據不願具名的消息人士透露,為了配合廉政公署調查行動,港交所將多家保薦機構列入了監察名單。其中有2家為近5年成立的中小型金融機構,近2年共保薦近30家企業於主板及創業板(GEM)上市,涉及本地、內地及東南亞中小企業,每隻集資規模最多不超過2億元,主要為建築股、餐飲股。此外,還有一家保薦機構持有6號牌照(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逾10年,在早年「啤殼」(香港本地說法,即借殼上市)全盛時期保薦多隻新股上市。
事實上,關於港交所前高層IPO審核「放水」一事早有傳聞。此前時報君報道過,此高管或為港交所上市科審查組主管楊金隆,其於2013年加入港交所,管理一個由70名員工組成的團隊,負責監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請程序,包括上市公司的交易,發布指引、制定IPO政策和審核招股書說明書。
時報君粗略統計數據,由2013年至2018年已有逾百家建築股上市,其中有超過3成已經賣殼,即股權易手,部分上市剛一年就賣殼,最長只有2年就選擇賣殼,這意味著建築股上市的目的可能並非為了發展,而是為了賣殼,部分集資金額僅千萬級別,不免讓外界質疑其上市真正目的。
香港新股上市審批權非議已久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表示,港交所近年審批公司上市時強調的「合適性」屬於主觀判斷,容易引來貪腐行為,港府在2003年駁回專家小組有關削減港交所上市審批權以減少利益衝突的建議,間接導致港交所作為牟利機構卻擁有了監管的權力。
此前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接受媒體採訪回應高層涉嫌貪腐時稱,對香港的上市發行制度充滿信心,因為此項制度標準非常清晰,自由裁決量有限,在這個制度下,無論是誰,權力都受到非常清晰的制衡和檢驗,沒有一個人能做出讓一家公司來上市的決定,這一制度的核心是把權力限制住,令尋租和貪腐的空間大幅縮小。但再完美的制度都不可能完全杜絕蛀蟲、爛蘋果,只要發現一點有爛蘋果,蛀蟲,就要毫不猶豫、乾乾淨淨地把它清除。
事實上,香港新股上市審批權非議已久,由港交所採取前線審批,香港證監會僅以雙重存檔方式監管,被市場人士形容為「由兔子守著蘿蔔」,具有系統風險,容易成為貪腐溫床。
早在2016年香港證監會就提出上市改革建議,希望加強證監會在上市審批時的影響力,但最終在市場強烈反對下告吹。
隨著港交所被曝出高層在上市審批上「放水」,香港證監會在新聞稿中也提到,將「特別檢視港交所在執行或處理上市及其他事宜的方式」,令市場人士擔心這是否會影響日後的上市審批權格局。
港交所上市審批日趨嚴格
近兩年港交所審批上市申請已日趨嚴格,新上市申請被拒絕的數量明顯增加,2017年僅有3例上市申請被拒絕,2018年有24例上市申請被拒絕,2019年截至5月31日,已經有14例上市申請被拒絕,上市申請被拒絕數量的增長反映港交所加強了對新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的審查和評估。港交所對上市申請人進行的審查並不單單只看定量標準,研究申請人是否合適上市也要做通盤考慮。
從最近被港交所拒絕上市申請時引述的最關鍵的三個要素主要包括:
1、 上市申請人申請上市的商業依據,包括是否有籌資真實需要
2、 上市申請人的估值及所用的估值方法
3、 財務表現倒退
4、 業務是否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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