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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柄睿:《三國志》列傳編纂的內在理路

《三國志》作為「前四史」之一,在中國早期歷史文獻中地位很高。與《史記》《漢書》研究處處開花的局面大不相同,雖然學界對《三國志》的研究自其成書以來從未間斷,但切入點卻多集中於陳壽的正統觀與回護筆法。實際上,其說至清代已有定論,然而至今中國史學史、文獻學和傳記文學等領域對《三國志》的討論仍多囿於此論題之內。比較之下,學界對《三國志》列傳合傳、編次等史學編纂問題少有討論。目力所及,僅柴德賡的《史籍舉要》對《三國志》列傳編纂形式給出分析判斷。他提到《三國志》「一般臣僚傳記不標類傳名義」,「此因三國時間本短,又各自為書,人物以類相次便可,不必分類太碎」。柴德庚的研究,成為思考《三國志》列傳編纂的基礎。

日本學者對《三國志》的研究成果較多,與《三國志》列傳編纂略有關聯。一些作品討論《魏書》的史源,如滿田剛的《〈三國志〉魏書の典拠について(卷一~卷十)》,矢野主稅的《列伝の性格——〈魏志〉と〈宋書〉の場合》,對比《魏略》和《魏書》,判斷後者更重視政治活動以及傳主和政權的緊密關係。受近年來興起的「史料批判研究」風氣的影響,較多日本學者的作品探討陳壽在《三國志》中對西晉政治格局的影射。如津田資久的《〈魏志〉の帝室衰亡敘述に見える陳壽の政治意識》和《曹魏至親諸王考——〈魏志〉陳思王植伝の再検討を中心として》兩篇文章,判斷陳壽對曹魏諸王的歷史敘述實際上受到了晉武帝立嗣的影響。日本學者的討論富有新意,且其著力點置於《三國志》文本書寫上,這種回到原典的討論方式值得借鑒。

總結看來,學界目前尚無專門對《三國志》列傳編纂進行研究的著作。

時人對《三國志》的評價,是與對陳壽的評價聯繫在一起的。《晉書·陳壽傳》載時人稱述陳壽「善敘事,有良史之才」。但是何謂「良史之才」?或許在晉人范頵所說的「辭多勸誡,明乎得失」意思之中,但又超乎其外。要之,理解「良史之才」,還是應該關注陳壽「敘事」的工作,但是又不過多關注敘事中「辭多勸誡」的那一部分。剩下的,便是《三國志》的列傳編纂了。

相比較《史記》《漢書》而言,《三國志》更重視官職位次在人物合傳方面的意義。這是《三國志》列傳編纂遵循魏、蜀、吳三國建立的時間表這一內在理路完成所導致的結果。客觀來說,三國曆時較短,大臣多經曆數位君主,《三國志》無法像《漢書》按照不同君主的斷代,形成各各獨立的時間單元以安排列傳。正因為如此,通過魏、蜀、吳三國歷史發展脈絡的整體把握,尋找到其中有意義的關節點,並以列傳編纂的形式體現出來,成為陳壽撰寫《三國志》的一個重要工作。經過如此考量加工形成的《三國志》,又在相當程度上傳達出陳壽完整撰述三國各自歷史的主觀意圖。

需要說明的是,《三國志》包含的三部史書的命名,經由辛德勇的研究,已經非常清楚了。但本文行文過程中,為照顧學界的一般用法,仍將者三部史書稱為《魏書》《蜀書》《吳書》,在遇到同名著作的情況下,會冠以作者略作區別。

一、陳壽《魏書》編纂的特點

前人對《魏書》合傳的標準並沒有定論。有學者認為《魏書》部分列傳是按照類敘的標準,即人物品性相近而合傳;有學者認為《魏書》列傳則是按照人物官職相近而合傳;還有學者認為《魏書》合傳兼采上述兩說。究其原因,是各家學者受到《魏書》史論的干擾所致。若要討論《魏書》列傳編纂的特點,還需回到原典本身。縱觀《魏書》,發現其合傳及編次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魏書》合傳標準似乎是二元對立的。前人對《魏書》合傳緣由的諸多推測,沒有一種居於主導地位成為學界共識。此情形與陳壽在《魏書》史論中將「人物品評」和「官職敘贊」等量齊觀有關。史論中一方面有所謂「躬履清蹈」、「貴尚峻厲」、「剛亮公直」等清議用語;另一方面又有「肇登三司」,「刺史總統諸郡」,「抑皆魏代之名守乎」,「咸克致公輔」「皆掌統方任」等從官職出發的總結性評價。如此強烈的反差,在《史記》《漢書》中並不存在。

第二,《魏書》各列傳內部人物,並非完全按照加入曹氏集團的先後順序,即登用順序排列。《史記》列傳編纂以人物「行事」先後為序。《漢書》在將長時段歷史人物合傳時,亦基本上按照人物登用的先後順序排列。典型者有《漢書》的《蒯伍江息夫》《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趙尹韓張兩王傳》等。《魏書》中,同一列傳中大量出現人物登用順序與位置錯亂的情況。初步統計有如下幾例:

1.《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中,崔琰歸曹在曹操領冀州牧之後,《武帝紀》系此事於建安九年(204)。毛玠歸曹則在曹操臨兗州時,即興平二年(195)。則毛玠歸曹遠早於崔琰,反而列在崔琰之後。

2.《張樂於徐傳》中張遼歸曹於曹操破呂布下邳時,《武帝紀》系此事於建安三年(198)。樂進曾從擊呂佈於濮陽,則歸曹早於張遼。于禁於曹操為兗州牧時拜為軍司馬,亦從征呂布。則樂進、于禁二人本應列於張遼之前。

3.《張樂于張徐傳》中張郃歸曹於官渡之戰之際,應系此事於建安五年(200)。徐晃則歸曹於建安元年(196),如此則徐晃是本傳中歸曹第三人,早於張遼、張郃。

4.《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中,呂虔於曹操任兗州牧時歸順;許褚於「太祖徇淮、汝」時「以眾歸太祖」,與呂虔相彷彿;典韋亦從討呂佈於濮陽。三人次序,似應列於臧霸、文聘之前。

5.《王衛二劉傅傳》中王粲於劉琮降曹後歸降,時為建安十三年(208),衛覬登用則早於官渡之戰(200),劉廙歸曹亦在劉琮歸降以前,則王粲應列於衛覬、劉廙之後。

6.《桓二陳徐衛盧傳》中桓階與王粲同時降曹,陳群於呂布破時歸曹,早於桓階。

7.《和常楊杜趙裴傳》和洽亦於曹操平定荊州後歸曹;常林為并州刺史梁習舉薦,其事在平高幹後,繫於建安十年(205),應列名於荊州平定後歸曹的和洽之前。又同傳杜襲、趙儼均建安初年歸曹,其事更在和洽、常林之前。

8.《韓崔高孫王傳》韓暨亦是荊州平後歸曹,而崔林乃冀州平後降人,兩人順序亦顛倒。

綜上,共計7個列傳存在前後人物順序與登用時間不符的狀況,幾乎占《魏書》人物列傳18篇列傳之一半。

第三,歸納《史記》《漢書》可見,一般列傳的先後順序,以傳首人物的時代順序為準,《魏書》亦有不從此例者。如卷二五《辛毗楊阜高堂隆傳》中,辛毗是冀州尚未平定即歸曹之人,而自卷二一至卷二四,傳首諸人皆荊州平定以後歸曹之人,則各傳前後順序又顛倒。又卷二六《滿田牽郭傳》,滿寵被闢為兗州從事,可以目之為最早追隨曹操之人,其傳亦列於荊州降人和冀州降人列傳之後。

目前尚未看到統一的解釋體系回應以上三個特點。鑒於此,將各種可能的官職和時間要素一一排列,重新審視《魏書》的諸多列傳,成為尋找《魏書》乃至《三國志》合傳、編次秩序的切入點。總結《魏書》合傳及編次的問題,均指向兩個可能的結論。第一,《魏書》列傳編纂非常重視官職;第二,《魏書》按照一份獨特的時間表編次列傳。下文即從官職角度分析以上諸傳,並推求《魏書》列傳編纂時採用的時間表及其合傳、編次秩序。

二、 「魏國建立」視角下的陳壽《魏書》列傳編纂

從官職的角度分析,《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中,除去司馬芝外,諸人均任丞相掾屬。崔琰之所以登用晚於毛玠,而列名於毛玠之前,恐其任丞相東曹掾早於毛玠。

《張樂于張徐傳》中載建安十一年(206),曹操表稱樂進、于禁、張遼,三人分別為折衝、虎威、蕩寇將軍。由於不能見到表章原文,只能根據陳壽記錄順序推測三人在表章中的排序。陳壽記錄了兩種排序,分別為樂進、于禁、張遼和于禁、樂進、張遼。無論哪一種是曹操表章的原文順序,都說明建安十一年(206)時,張遼的位次應排在樂、於二人之後。張遼唯一與于禁、樂進二人不同之處在於,魏文帝曹丕即王位時,轉張遼為「前將軍」,此前他的官職是漢征西將軍。樂進不曾生及魏世,卒於漢右將軍任上。于禁曾為漢左將軍,後降關羽,魏文帝踐祚後拜為安遠將軍。二人於魏朝官職,均無法與張遼相比。同時張郃、徐晃於曹丕即王位時分別為左、右將軍,名位相當,位次先後並無太大關係。

《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中,李典、李通均不及生見魏朝,然早已獲得漢將軍位號。臧霸、文聘生見魏朝,亦獲魏將軍號。傳稱文聘因「與樂進討關羽於尋口,有功,進封延壽亭侯,加討逆將軍」,尋口之戰不見《武帝紀》和《蜀書·關羽傳》。考《樂進傳》,樂進薨於建安二十三年(218),是役必發生於此年之前,疑是建安十三年(208)之後不久之事。呂虔歸曹甚早,可是始終在泰山太守任上,直至魏文帝踐祚以後,方有將軍位號,晚於前列諸人。許褚於曹操征馬超時任武衛中郎將,時為建安十六年(211),或在文聘加討逆將軍之後。典韋終於校尉任上,只能附於許褚之後。

《王衛二劉傅傳》《桓二陳徐衛盧傳》《和常楊杜趙裴傳》三傳可等量齊觀。王粲、衛覬為魏國初建時侍中,劉廙、劉邵、傅嘏均任為門下諸官。《王衛二劉傅傳》直可視作「門下諸臣傳」。魏國初建時,桓階為虎賁中郎將侍中;文帝踐阼後,遷尚書令。魏國初建時,陳群為御史中丞;曹丕即王位時「徙為尚書」,曹丕稱帝時則「遷尚書僕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陳群在尚書省的體系內,晉陞速度並不如桓階。至於陳矯、徐宣、衛臻、盧毓分別於文、明帝以後任尚書令、仆,則《桓二陳徐衛盧傳》亦可視作「尚書諸臣傳」。《和常楊杜趙裴傳》中和洽於魏國建立之際拜侍中,常林為尚書,楊俊為中尉,杜襲為侍中,而後趙儼、裴潛諸人任官轉雜,仍不離侍中、尚書諸職,此傳可視作「門下—尚書諸臣傳」。

《韓崔高孫王傳》中,韓暨於明帝景初二年(238)為司徒,崔林於景初三年(239)任司空,事在韓暨之後。高柔、孫禮、王觀俱登三事。

綜上可見,《魏書》合傳以傳主任魏國官職為標準,合傳者多任同一類官職,並以任官先後序次。

循著同樣的思路再看《魏書》列傳的編次。可以發現一個明確的關節點,即曹操任魏公之時,《魏書》中反覆以「魏國初建」或「魏國既建」的字樣標示,是年為建安十八年(213)。其時魏國官署相應建立。《武帝紀》稱「十一月,初置尚書、侍中、六卿」。注引《魏氏春秋》稱:「以荀攸為尚書令,涼茂為僕射,毛玠、崔琰、常林、徐奕、何夔為尚書,王粲、杜襲、衛覬、和洽為侍中。」此前傳序諸人,或為漢官,或為曹操霸府諸掾屬,從名義上仍屬漢臣;而此後傳序諸人,均為魏臣。

以魏國建立作為關鍵的時間點觀察《魏書》列傳,能清晰辨別列傳編纂秩序。由《漢書》可知,「宗王傳」往往起到區分時代斷限,提挈一代人物的作用。但是《魏書》「宗王傳」區隔的並非是不同君主的時代,而是不同歷史階段,這是與《漢書》的不同之處。魏國曆時較短,君主更迭頻繁,大臣歷任數朝,這些情況迫使陳壽不得不從魏國歷史本身尋找其發展的階段性節點。此時,「魏國既建」作為區分漢、魏正統的關鍵性時間點的意義,被陳壽敏銳地捕捉到了。而《魏書》中記載的歷史人物,也被貼上了「漢臣」「由漢入魏之臣」和「魏臣」的不同標籤,按照在魏國建立前後的歷史表現,也按照與魏政權的親疏遠近關係,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於是,作為「宗王傳」的《魏書》卷一九《任城陳蕭王傳》和卷二〇《武文世王公傳》依舊發揮了列傳編次分界點的作用。此前諸傳列序由漢入魏的創業諸人,此後則列序「魏國既建」時及魏朝建立以後任用諸人。

卷一〇《荀彧荀攸賈詡傳》至一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以魏國建立以前諸漢臣傳作為主要內容。《荀彧荀攸賈詡傳》《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可以視作一個單元,其中諸人多先任漢官,後歸曹氏;或歸曹之後,委以漢官之任。《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鍾繇華歆王朗傳》《程郭董劉蔣劉傳》可以視作第二個單元。《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中諸人為曹操所辟掾屬,在當時的政治觀念中,這是名正言順屬於曹操的臣僚的一批人。《鍾繇華歆王朗傳》和《程郭董劉蔣劉傳》羅列諸人,多有漢官經歷,但是傾心曹氏,早相歸附,兩傳諸人分別充任魏國初建時三公、諸卿之位。這一單元,可以視作曹操霸府運轉的核心力量,用傳統政治名詞加以描述,即所謂「腹心」。《劉司馬梁張溫賈傳》《任蘇杜鄭倉傳》《張樂于張徐傳》《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是第三個單元。《劉司馬梁張溫賈傳》《任蘇杜鄭倉傳》分別列序曹操控制的疆域下的名刺史和名太守,《張樂于張徐傳》《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則列序曹操霸府的武將。第三單元可以視作曹操霸府的周邊運作力量,用傳統政治名詞描述可稱為「股肱」與「爪牙」。

卷二一至卷二八則以魏國建立以後諸臣為核心。《王衛二劉傅傳》《桓二陳徐衛盧傳》《和常楊杜趙裴傳》構成第一個單元,即魏武帝、魏文帝時期「門下—尚書」諸臣,他們是新的魏國「腹心」。《韓崔高孫王傳》《辛毗楊阜高堂隆傳》《滿田牽郭傳》《徐胡二王傳》分別是明帝以來三公、諸卿、方面大臣,他們構成了魏明帝以後的「腹心」、「股肱」和「爪牙」。值得一提的是《辛毗楊阜高堂隆傳》《滿田牽郭傳》。前文已經指出這兩個列傳的位置似乎太靠後了,可是若從諸人在明帝以後任職諸卿和方面大臣的角度來看,諸人列傳在《魏書》中的位置非常和諧。

《魏書》的列傳的結構可以用下表加以清晰表示。

表1《魏書》列傳格式

前文已經說明,《魏書》記載魏國建立以後,以卷二一至二三為主,涵蓋魏武、文「門下—尚書諸臣」,其位次本應在卷二四三公及卷二五諸卿之下。導致目下編次格局形成的原因在於,諸人任尚書、侍中,是魏國建立的關鍵因素,其排序本在六卿之前,而此時魏國並無三公。那麼在政治上,卷二一至二三諸人的意義大於卷二四諸人。又從登用時間上,卷二一至二三諸人亦早於卷二四諸人。在《漢書》中,官員的官職位次的作用體現為時間秩序的補充,即列傳編纂首重時間順序。但在《魏書》的列傳中,時間秩序是可以讓位於官職位次秩序的。此舉既與漢魏之際政權更替時間緊密,人物遷轉複雜有關;亦與陳壽意圖突出諸人官職,以表明魏政權建立的歷史節點有關。

陳壽按照魏國建立的時間表編次列傳及列傳中人物。這個時間表展示出對魏國建立和魏朝以後文帝、明帝朝的清晰劃分。白壽彝認為「陳壽的史才,表現在對三國歷史有一個總攬全域的看法和處理」。這一觀點,可以視作對陳壽歷史見識比較準確的評價。進一步講,陳壽希望通過《三國志》全書而非單個的列傳、人物或歷史事件來表現三國的歷史進程。如果只從某幾篇列傳文字中探索陳壽的史才是不夠的。必須看到陳壽在編纂史書時,有意地規範、控制合傳及列傳編次,形成人物列傳的整體結構和秩序,由此表達歷史的節奏感,體現歷史發展的階段性。列傳編纂,方是陳壽「史才」的集中體現。

三、陳壽《蜀書》列傳編纂

《蜀書·後主傳》陳壽評曰:「又國不置史,註記無官,是以行事多遺,災異靡書。」又同書《楊戲傳》引楊戲作《季漢輔臣贊》稱蜀國多人「失其行事,故不為傳」。據此,《蜀書》是陳壽獨立創作完成的。

與《魏書》一樣,《蜀書》的人臣列傳應從卷三五《諸葛亮傳》開始,至卷四五《鄧張宗楊傳》止,共計11篇。由於《二主妃子傳》已經記載了部分蜀漢諸王,《蜀書》就沒有再單獨設立宗王傳了。如此表明《蜀書》的列傳缺乏明顯的時間斷限。一方面蜀漢建國確實很倉促,比對曹操建立魏國的歷史,劉備自稱漢中王也是在建安二十四年(219)的時候。其時距離他稱帝僅隔一年,並沒有給建立霸府留出足夠的時間。後主利用的人物,基本上是先主時舊臣。另一方面,蜀漢的人物在數量上亦無法與曹魏和孫吳相比。所以,《蜀書》中的列傳時間斷限不是很清晰。

但是《魏書》表現出來的首重官職的合傳標準,在《蜀書》中同樣存在。比較典型的例子是卷三七《龐統法正傳》,評曰:「龐統雅好人流,經學思謀,於時荊、楚謂之高俊。法正著見成敗,有奇畫策算,然不以德素稱也。儗之魏臣,統其荀彧之仲叔,正其程、郭之儔儷邪?」龐統「雅好人流」,本是品評人物的名士,而且被司馬徽稱作「南州士之冠冕」,在荊楚地區已有「高俊」的風評,可方之於荀彧。法正是名門之後,奈何建安初遷往蜀地,失去了鄉閭品評的機會。「不以德素稱」的他只能以「奇畫策算」自顯,比於程昱、郭嘉。但是,荀彧、程昱、郭嘉三人因官位不合,且對曹氏態度不同,在《魏書》中並不合傳。而龐統、法正先後為劉備掾屬,二人雖風評不同,但依舊合傳,成為陳壽於《蜀書》合傳仍重視官職的一例。

此外還有卷三八《許麋孫簡伊秦傳》。劉咸炘以為:「此諸人皆名士談客,惟秦子敕似宜與杜微等合傳。」何焯認為:「承祚此書,大趣簡質,而獨推秦子敕之文藻,異於諸傳。斯則文無定體之謂邪?」劉咸炘駁曰:「按壽師譙周,而宓乃周所嚴事,從聞其文論而載之耳。」這種不從《三國志》全書整體列傳編纂角度考慮,而僅僅就某一傳內容談論某一傳編纂形式的爭論參考價值不大。依據從《魏書》處得到的經驗,此傳實為「先主霸府—先主公卿諸臣傳」。先主為漢中王,許靖為太傅。糜竺拜為安漢將軍,班在軍師將軍之右。孫乾自從事中郎為秉忠將軍,見禮次麋竺,與簡雍同等。簡雍為昭德將軍。伊籍為左將軍從事中郎,見待亞於簡雍、孫乾等。諸人班次或在諸葛亮上,或在諸葛亮左右,佔據蜀漢建立之初公卿之位。又據《季漢輔臣贊》,先主為漢中王,用賴恭為太常,黃柱為光祿勛,王謀為少府,皆失其行事,故不為傳。此傳則以諸人同位者代之。至秦宓建興二年為大司農,亦拜卿位。

卷三九《董劉馬陳董呂傳》,劉咸炘認為:「董和參署府事,馬良、董允、陳祗、皆為侍中,劉巴、陳震、董允、陳祗、呂乂俱為尚書令,故合之。」劉咸炘此論大抵不差,不過此傳之「陳」乃陳震,而非陳祗。此傳乃「先主霸府—先主、後主門下·尚書諸臣傳」。先主為漢中王時,劉巴為尚書,後遷尚書令。先主稱尊號,馬良為侍中。後主建興三年(225),陳震為尚書,遷尚書令。董允後主時為黃門侍郎。呂乂後主時為尚書,遷尚書令。

卷四一《霍王向張楊費傳》、卷四三《黃李呂馬王張傳》分別列序先主任漢中王以前及先主稱帝時方面大臣。卷四五《鄧張宗楊傳》則是後主時方面大臣合傳。

總結來看,《蜀書》列傳基本可以用下表展示。

表2《蜀書》列傳格式

四、「自擅江表」:《吳書》創業功臣傳的完結

陳壽《吳書》之前,吳國已有官修的韋昭《吳書》。韋昭《吳書》作為一部專記吳國歷史的史書,可以詳細地敘述東吳每一朝的情況。它的列傳編次,可能與《漢書》一樣按照君主的時間斷限完成。陳壽《吳書》雖資取韋昭《吳書》,但在列傳編纂上又表現出鮮明的特色。

陳壽《吳書》的人臣列傳從卷五二《張顧諸葛步傳》開始,至卷六五《王樓賀韋華傳》為止,共計14個列傳。其中卷五九是《吳主五子傳》。前文已經提及,「宗王傳」往往起到區分時代斷限,提挈一代人物的作用,《吳主五子傳》理應起到同樣的效果。令人感到困惑的是,《吳主五子傳》之後的《賀全呂周鍾離傳》傳首賀齊是孫策所任用官吏,歷經孫策、孫權二主,僅就登用時代來說,與《吳主五子傳》之前諸人亦無大的區別。這就很難解釋《吳主五子傳》在區分時間斷限上的作用了。

這一點與《魏書》情況一致,即《魏書》中「宗王傳」區隔時代的作用,並非體現在單純區別不同君主的時代,而是區別不同歷史階段。同樣,《吳書》的「宗王傳」亦是不同歷史時代而非不同君主時代的分水嶺。正如陳壽對曹魏的歷史是以「魏國既建」為節點進行人物列傳編次的,他在《吳書》中也根據一份時間表對孫吳人物進行編次。《吳書》中的時間表,緊緊圍繞「江東創業」展開。

《吳書·張昭傳》和《張紘傳》均有「孫策創業」字樣,但是創業之功似乎並不為孫策獨佔。《朱然傳》稱「自創業功臣疾病,權意之所鍾,呂蒙、凌統最重,然其次矣」,其中呂蒙、朱然均為孫策舉用之人,而凌統則為孫權辟用。陳壽對孫策的評語是「割據江東,策之基兆也」,對孫權則是「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業」。看來,《吳書》並不以孫策專擅創業之美,而是直陳孫氏兄弟相繼成之。

孫氏兄弟創業至何時結束呢?以魏、蜀的經驗而論,曹操、劉備均通過獲得公、王這一超越人臣的地位,取得據有問鼎帝位的資格。《魏書》正是以「魏國既建」,作為曹操功業的總結性象徵。與魏、蜀兩國不同的是,孫吳稱王是稱藩於魏。在當時的歷史記錄中,吳人對此表現出強烈的反感。《張昭傳》稱:「魏黃初二年,遣使者邢貞拜權為吳王。貞入門,不下車。昭謂貞曰:"夫禮無不敬,故法無不行。而君敢自尊大,豈以江南寡弱,無方寸之刃故乎!"」同書《徐盛傳》和《江表傳》都有類似的記載。據陸雲《與平原書》,韋昭《吳書》中沒有《魏賜九錫文》,而陳壽《吳書》備載。加九錫,是孫權受封為吳王時同步進行的。其文中有所謂「今又加君九錫,其敬聽後命」「敬敷訓典,以服朕命,以勖相我國家,永終爾顯烈」文句,表明了魏對吳在政治上的勝利。對於這種迫於形勢的城下之盟,吳人不可能,也不會將其視作創業完成的象徵。同樣陳壽《吳書》對孫權稱吳王一事的記錄,遠不如曹操稱魏公、劉備稱漢中王那麼大張旗鼓。也就是說,陳壽清楚地把握住了吳人的意識。

田餘慶在《孫吳建國的道路》一文中指出,孫權在赤壁之戰和夷陵之戰都是贏家的情況下,仍徘徊猶豫數年之久才登上皇帝寶座,主要是等待孫吳政權江東化的完成。此論準確點明了江東化對孫吳政權的重要意義,成為學界思考孫吳政權性質的基礎。需要注意的是,田先生泛言的「建國」是以孫權稱帝為標誌的。時人對孫氏政權獨立時間的認識,似更早於此。據《蜀書·呂凱傳》,劉備薨於永安,雍闓蠢蠢欲動,聲稱「蓋聞天無二日,土無二王,今天下鼎立,正朔有三,是以遠人惶惑,不知所歸也」。劉備薨於章武三年(223),即吳黃武二年(223)。孫權建元黃武在222年九、十月間,此前一直使用魏黃初年號。改元黃武,是吳在政治上獨立於魏的標誌。在當時如雍闓等輩看來,「正朔有三」足以為「天下鼎立」之據。《吳主傳》另載,黃武二年(223)「夏四月,權群臣勸即尊號,權不許。劉備薨於白帝」,兩件事相連並書,似欲表達孫權忌憚稱帝冒犯魏、蜀兩國,但從事實上看,對於已經自立正朔的孫權,是否即尊號並不那麼重要。當孫吳自有正朔之時,已經表明其創業成功了。

孫吳政權創業階段的完結,繫於幾件接連發生的歷史事件。從孫吳的角度來說,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孫吳擊敗關羽佔據荊州,受魏冊封為吳王,而後擊敗劉備。時間是漢建安二十四年至魏黃初三年(219—222)左右。這可以視作孫吳佔據荊州的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則是魏黃初三年(222),孫吳改元為黃武元年(222),正式與魏開戰,並在黃武二年(223)取得全勝。改元之時,孫權的「吳王」稱號便不再是稱藩於魏的恥辱印記,而是孫吳政權獨立的象徵。對魏、蜀作戰的全勝,使得孫吳不僅在領土面積上達到巔峰,也首次以對等政權的面貌與曹魏、蜀漢鼎足而居。此刻,便是孫權「自擅江表」之時,亦即孫吳政權創業完成之際。

這樣看來,《吳主五子傳》之前的合傳人物,均為從孫氏父子兄弟而起的創業功臣;《吳主五子傳》之後的人物,則為孫氏江東政權基本鞏固以後湧現出的守業諸臣。前者代表著追隨孫氏開創江東基業的力量,後者則代表著圍繞著孫權及其子孫,鞏固江東事業的力量。

《吳書》列傳編次體上符合這一判斷。《吳主五子傳》之前是《陸遜傳》。陸遜年二十一時為孫權東西曹令史,此前不見有仕於孫策幕府的經歷。然而他卻是孫氏奪取荊州、保衛荊州的關鍵性人物,將其作為創業功臣中的總結性人物,體現出史書對歷史敘述完整性的關照。眾所周知,《周瑜魯肅呂蒙傳》末尾載有孫權與陸遜論此傳中三人之辭。孫權是在什麼情況下發表這通議論的,史無明文。可以推測,在陸遜擊敗劉備之後,江東政權才在荊州站穩腳跟,孫權才可能檢討此前的荊州政策。評語中所謂的「開拓荊州,邈焉難繼,君今繼之」,既是對周瑜的褒獎,也是對陸遜的肯定。看來「開拓荊州」,對孫氏江東政權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直至孫氏穩定地佔有荊州,這個政權的創業歷程才正式宣告結束。

五、 「安集荊揚」:《吳書》守業諸臣傳的歷史書寫

《吳主五子傳》後緊接《賀全呂周鍾離傳》,此傳的地位頗難解釋。傳末評曰「凡此諸臣,皆克寧內難,綏靜邦域者也」。傳中賀齊為孫策所察孝廉,從時間上看,賀齊建立功業在孫權稱藩於魏以前,在列傳編次上似不應排在《吳主五子傳》之後。但是重新檢討建安、黃武之間的魏、吳關係,可以發現「克寧內難」的意義在於為吳國創造穩定的內部環境,以便擺脫吳、魏爭衡中的劣勢,這是「自擅江表」之後的孫吳政治的核心。

據《吳主傳》,孫權初稱藩於魏時,「外託事魏,而誠心不款」,導致魏於黃初二年(222)遣曹休、曹仁、曹真等部分三路向吳進攻。孫權的對策則是「遣呂范等督五軍,以舟軍拒休等,諸葛瑾、潘璋、楊粲救南郡,朱桓以濡須督拒仁」。陳壽於此危難之際,筆鋒一轉,寫道:「時揚、越蠻夷多未平集,內難未弭。故權卑辭上書,求自改厲」。此時距孫權稱藩於魏,尚不足一年。魏之咄咄逼人,吳之委曲求全,盡出於「內難未弭」。揚、越之地安集與否,不僅影響到吳對魏的軍事鬥爭,更關乎吳國的獨立地位。佔領荊州之後,荊州蠻夷與揚、越蠻夷交相鼓盪,愈來愈凸顯為吳國內部的主要問題之一。

《吳書》記載,蠻夷大體分為兩處,一是山越,二是荊州武陵蠻,前者是「揚越蠻夷」的典型代表,後者則是孫吳佔領荊州之後面臨的新問題。兩者雖名稱不同,卻基本上可以視作吳境內基層反對勢力的代稱,相互交織牽連,成為孫吳政權的心腹之憂。特別是荊州蠻夷,與孫吳對荊州的佔領和統治息息相關。緊隨《吳主五子傳》其後的兩個列傳,即是針對這兩個問題所立傳記。

《賀全呂周鍾離傳》陳壽評曰:「山越好為叛亂,難安易動,是以孫權不遑外御,卑詞魏氏。凡此諸臣,皆克寧內難,綏靜邦域者也。呂岱清恪在公;周魴譎略多奇;鍾離牧蹈長者之規;全琮有當世之才,貴重於時……」直是將此傳中諸臣功業視作孫氏政權能自立於三國時代的重要依憑。從評語來看,討伐山越是諸人主要功業。但考察諸人經歷,山越遠非他們征討物件的全部。隨著孫吳佔領荊州,當地的蠻夷與原本散佈於吳境內的山越一樣易動難安,他們各自起義又互相照應,同時與吳境之外的蜀、魏相聯繫,此起彼伏,掀起一處又一處,一次又一次的事變。為此孫吳政權拿出很大的精力對其鎮壓。以呂岱為例,延康元年(220),他先鎮壓了桂陽、湞陽等地的王金叛亂;而後於黃龍三年(231),又與潘浚鎮壓武陵蠻夷的叛亂。《賀全呂周鍾離傳》之立,在於敘述吳蜀荊州之役以後,吳國如何逐步觸及、緩和、甚至部分解決山越和蠻夷問題。

相較《賀全呂周鍾離傳》側重敘述孫吳平集揚越地區的歷史,《潘浚陸凱傳》更重視荊州方面。潘浚於劉備任荊州牧時即為治中從事,此經歷使得孫吳倚重他留任處理荊州事務,安集荊州土俗,並作為荊州本土力量的代表,與陸遜分享佔領權和行政權。陸機《辨亡論》中潘浚以政事「器任干職」著名,排在顧雍之後,呂范、呂岱之前,應當有所依據。潘浚在鎮靜荊州事務上表現不俗。《江表傳》稱孫吳剛佔據荊州時,「武陵部從事樊伷誘導諸夷,圖以武陵屬劉備,外白差督督萬人往討之。權不聽,特召問浚,……即遣浚將五千往,果斬平之。」此後黃龍三年(231),孫權「遣太常潘浚率眾五萬討武陵蠻夷」。此役收到「自是群蠻衰弱,一方寧靜」的顯著效果。潘浚由此成為了安集荊州不可或缺的角色。

與潘浚同傳的陸凱是陸遜族子。他和陸抗一樣,在荊州地區很有影響力。孫休、孫皓時期,以江陵為界的長江上、下游的防務分別由陸抗和陸凱掌管。二人不僅繼承了陸遜在荊州的地位和影響,也了分擔他的工作。陸凱對於安集荊州的作用也不言而喻。

陳壽對潘浚、陸凱有如下評價:「潘浚公清割斷,陸凱忠壯質直,皆節概梗梗,有大丈夫格業。」劉咸炘質疑將二人合傳,稱:「二人實不相似,徒以浚惡呂壹,凱諫孫皓而合之耳。浚與陸遜同鎮武昌,凱又遜之族子,與抗並輔,為吳重臣,能匡其君,與國存亡,此傳實《陸遜傳》之餘,正宜合之《遜傳》,乃別為一篇,宜其評語之膚廓也。」所謂的「大丈夫格業」究竟是怎樣一種氣概,讀者不太容易體會。但是從《魏書》討論可知,這是陳壽對二人做出的品題,並非「膚廓」。很明顯,從二人相繼安集荊州,為孫吳謀求穩定的內部環境的角度看,將潘浚、陸凱合傳比較合理。陳壽編纂列傳,將其置於《陸遜傳》《吳主五子傳》《賀全呂周鍾離傳》之後,更是大有深意。

於是,《賀全呂周鍾離傳》和《潘浚陸凱傳》及以後諸傳應視作守業諸臣傳,它們被《吳主五子傳》與此前的江東創業功臣傳區隔開來。《吳書》即圍繞江東創業、鞏固的時間表展開列傳編纂。隨著《吳主五子傳》在《吳書》中的意義逐漸明朗,對於《吳書》中其他列傳合傳、編次的因由亦可以討論了。

六、陳壽《吳書》列傳編

可以發現,《吳書》諸傳大體以吳國建立的時間為序,各傳諸人以官職位次相同合傳,與所謂「類別」「品性」關係不大。

《張顧諸葛步傳》與《張嚴程闞薛傳》是《宗室傳》後最初的兩個吳國人臣列傳。張昭是《吳書》中的第一個人臣。雖然他的官職止步於輔吳將軍一職,且位次僅僅「班亞三司」。但是張昭在孫策創業時的地位遠高於諸人。《張昭傳》云:「孫策創業,命昭為長史、撫軍中郎將,升堂拜母,如比肩之舊,文武之事,一以委昭。」這種影響一直維持到了孫權時期,這是許多人臣並不具備的特點。

張昭之後應該排列哪些人,或者說哪些人可以與張昭合傳?《吳書》安排了顧雍、諸葛恪、步騭三人。顧雍於黃武年間任丞相,諸葛瑾則任驃騎將軍,步騭任右將軍。將他們視作處於「公位」諸人,應該沒有疑問。不過此舉與韋昭《吳書》不同。陳壽《吳書·張顧諸葛步傳》載周昭著書稱步騭及嚴畯等,實則文中論顧雍、諸葛瑾、步騭、嚴畯、張承等五人。劉咸炘以為《張顧諸葛步傳》合傳緣由在於「四人及其子弟,皆以德器稱,以周昭之論合之」。實際上,周昭作論是為將諸人合傳作準備,而且從現有材料推測,韋昭《吳書》中顧雍等人列傳應與陳壽《吳書》不同。陸雲就陸機新修《吳書》而進行建議的書信云:

雲再拜:誨欲定《吳書》,雲昔嘗已商之兄,此真不朽事,恐不與十分好書同是出千載事。兄作必自與昔人相去,《辯亡》則已是《過秦》對事,求當可得耳。陳壽《吳書》有《魏賜九錫文》及《分天下文》,《吳書》不載。又有嚴陸諸君傳,今當寫送。

據此,陸機、雲陸雲兄弟商議共新撰一部《吳書》時,發現陳壽《吳書》與韋昭《吳書》的區別之一便是「嚴陸諸君傳」。此「嚴」應即嚴畯,「陸」似指陸績、陸瑁與陸凱諸人。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韋昭《吳書》中嚴畯、步騭的位置應不同於陳壽《吳書》。當時人將顧雍、諸葛瑾、步騭、嚴畯、張承共同評論。陳壽《吳書》中,顧、諸葛、步三人與張昭合傳,張承則附於張昭傳之後,恐怕是陳壽的改動。

隨後的《張嚴程闞薛傳》首列張紘。韋昭《吳書》雲「紘與張昭並與參謀,常令一人居守,一人從征討」,則孫策創業之初,張紘地位僅次於張昭。正如陳壽評曰:「張紘文理意正,為世令器,孫策待之亞於張昭,誠有以也。」張紘之後羅列嚴畯、程秉、闞澤和薛綜等人,諸人多為名儒。劉咸炘曰:「諸人皆以文學進,猶蜀之有劉巴、秦宓、杜瓊、許慈輩,薛瑩則如蜀之卻正。」考《嚴畯傳》後附裴玄,《程秉傳》後附征崇,《闞澤傳》後附唐固,或即韋昭《吳書·儒林傳》之舊,劉說有一定道理。但是以《三國志》整體考慮,陳壽並沒有創設《儒林傳》或《文苑傳》的意圖,他只是在涉及到儒林、文學諸人時會以附傳的形式展現。《魏略》原有《儒宗傳》,其中諸人或被陳壽分布於《魏書》中,或本不錄入。《蜀書》中劉巴是以「先主門下—尚書諸臣」的面貌出現的,秦宓是以「先主之後公卿」面貌出現的。至於杜瓊、許慈等輩,可以用劉咸炘自己的話來評價:「然據傳中所錄之事,諸儒僻好術數,忿爭褊躁,或陳曹氏之符,或獻勸降之策,皆陋劣鄙儒也。吾蜀不幸,無人可紀,乃使諸儒列名史策。」其實「僻好術數」,已經表明陳壽對儒生的態度了。《魏書·王粲傳》中,建安諸子以附傳的形式出現,亦表明陳壽不立《文苑傳》。總之《張嚴程闞薛傳》諸人共性並非儒學背景而在官職位次。嚴畯於孫權為吳王及稱帝時為衛尉,程秉先後拜太子太傅、守太常,闞澤歷任尚書、中書令、太子太傅,薛綜為選曹尚書、太子少傅——此傳實為孫權諸卿傳。

卷五四至卷卷五六相繼是《周瑜魯肅呂蒙傳》《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朱治朱然呂范朱桓傳》,此三傳可視作孫吳創業諸將軍合傳。

劉咸炘認為《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皆以剛直遭忌害者,其人實非同類共事也」。盧弼反駁道:「駱統、陸瑁未遭忌害,劉說稍誤。」考諸人行事,即孫吳諸大夫傳,各以議論為職。

卷五八至卷六一四傳是吳創業向守業過渡諸傳,上文已有討論。

卷六二《是儀胡綜傳》、卷六五《王樓賀韋華傳》與《魏書》的《王衛二劉傅傳》《桓二陳徐衛盧傳》《和常楊杜趙裴傳》,以及《蜀書》的《董劉馬陳董呂傳》相同,所序都是「侍中—門下諸臣傳」。劉咸炘認為是儀、胡綜合傳是「同典尚書辭訟為侍中」,大體不差。《是儀胡綜傳》和《王樓賀韋華傳》的差異在於,前者是孫權時期諸臣,後者是孫休以後諸臣。筆者在考察陳壽《吳書》與韋昭《吳書》的區別時曾推測,韋昭《吳書》有一個「使臣列傳」存在。其中就應該有與是儀、胡綜關係非常接近的徐詳。是儀、胡綜以吳王尚書、侍中的身份出現在歷史舞台上,他們作為政權建立的重要標誌而存在,用以開啟一個新的時代。「數通使命」的徐詳,又曾出任解煩左部督,典掌軍糧云云,並非長期侍中之臣,為此不能躋身此傳。

卷六三《吳范劉惇趙達傳》前人多目為《方技傳》。不過《魏書·方技傳》列於《烏丸鮮卑東夷傳》之前,在全書的結構中處於匯傳附從的位置。而《吳范劉惇趙達傳》在《吳書》結構上並非與《魏書·方技傳》相同,這是不能將其視作《方技傳》的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是此傳緊隨《是儀胡綜傳》,在孫權門下—尚書諸臣傳後,又在《諸葛滕二孫濮陽傳》即孫亮以後諸公傳之前,《吳書》應將其定位為孫權諸大夫傳。

總合《吳書》列傳來看,合傳是以官職為考量要素,這一點與《魏書》、《蜀書》並無不同。《吳書》列傳編次的時間斷限設定在孫權自立正朔之後,亦等同於魏國建立的時間點。反映在列傳標目上,即體現為《吳主五子傳》的區隔前後的作用。

表3《吳書》諸臣列傳定位示意

七、結論

《三國志》延續了《史記》、《漢書》按照時間和官職位次秩序合併、編次列傳的傳統。不過陳壽筆下,《三國志》中官職位次在人物合傳方面的意義顯得更為突出。由於陳壽在分別敘述各國歷史時,以各國建立的時間點為最重要節點編纂列傳,此時能突出一國建立的標誌,便是該國獨立的官僚機構。所以《三國志》的列傳編纂中,人物按照相同或相近的官職位次合傳。甚至為了滿足相同官職的需要,陳壽在一定程度上會調整編次人物的先後順序。活動時間在前者,未必被編次於靠前的列傳中;而活動時間在後者,很可能因為官職的關係,被安排在靠前的列傳中。

陳壽如此編纂列傳,固然與三國曆時較短的客觀限制有關;而主觀上,陳壽似有意通過此舉彰顯出他對三國歷史的基本認識。雖然《三國志》是以魏國為主反映當時整個中國歷史的史書,但是陳壽還是充分考慮蜀國和吳國的建國曆程,並堅持按照各國各自發展的時間表編纂列傳。亦即,陳壽以連貫敘述三國歷史演進的基本線索和趨勢為首要目標,並傳達出他希望完整敘述各個區域歷史的意圖。為此他不惜在一定程度上違反按照時間先後排列人物的史傳傳統。

陳壽立足客觀事實,無所迴避地承認三國分立、各自為政的歷史事實。透過《三國志》的列傳編纂可以看到,陳壽的歷史見識並不局限在為魏晉兩國作諱的文字遊戲上,也不止步於尊魏抑蜀的正統爭論上。正是由於《三國志》蘊含著陳壽相對客觀、開明、包容的史學觀念和精神,它也成為後代書寫地方史和區域史的典範,不斷地被模仿和學習。

該文原刊《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三十六輯(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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