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房子寫我名,我們再領證結婚」「啥時候寫都一樣,先領證」
01
讀者來信,
你好,我的男朋友已經戀愛4年了,我們之間的感情呢,算來還是不錯的,現在也到了結婚的年齡
但是卻因為房子寫誰的名字卡住了。這個房子呢,是男朋友婚前買的。但是是貸款,所以說房子現在貸款還沒有付清。
而我認為我們兩個人既然要結婚,那麼我覺得房子上應該加我的名字,因為我婚後是要跟他一起償還貸款的
所以呢,我就跟他提了這樣一個要求,房子上寫我的名字,寫完名字我們就領證結婚。
我覺得這對於我來說,這段感情才公平,因為房子會代表著安全感。我也並不是說對我們這段感情沒有信心,所以要在離婚的時候分成了財產怎麼樣的。
我只是希望他能夠用這個行動來證明一下他對我的愛意,可是沒有想到在我說了這個話之後呢。他卻說了這樣一句話,名字啥時候寫都行,先領證吧。
他的這句話言外之意呢,我聽得出來,其實呢,就是不願意寫我的名字。想先跟我領證,領完證之後我們就是夫妻了,那麼不管加不加,他肯定會有其他的說辭。
對這種情況我真的不滿意,因為一旦領了證,那麼以後說什麼都會得有他的,我也就沒有了話語權。
我覺得我的要求那不過分。女孩子對於房子的執念,相信我們都清楚,也是希望能夠給自己一個安全感
我並不是貪財或者說怎麼樣,可是他連這樣一個小小的要求呢都不能夠滿足。
事到如今,我對我們之間的這段感情也產生了懷疑,他到底是不是真心愛我,如果是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呢?我們之間的感情還有必要一直堅持下去?
02
回復,
對於你的這個問題我想說一點,看一下你們之間的感情到底怎麼樣,是否是真心相愛?
如果真的愛,那麼房子寫名不寫名無所謂,他真的愛你,房子上自然會加你的名字,你真的愛他,那麼加不加你的名兒都不礙事兒。
但是問題是你們兩在這個問題上面確實特別的執著,誰都不肯讓誰。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我覺得還是好好的去思考一下吧,看一下你們雙方是否合適再繼續再待在一起?
眼下就因為這樣一件小小的事情發生了爭執衝突,以後如果在生活當中發現了更大的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或者說你們之間其實根本不像你所想像的那麼愛對方。因為如果真的愛的話,那麼在面臨一些問題的時候都會為對方所考慮,可是現在你們卻因為這樣一件小事露了馬腳,確實有失過分。
對於這種情況,希望你自己還是好好想一想吧,趁你們現在還沒有結婚還有考慮的餘地,一旦結婚了,那麼性質就不一樣了。
談戀愛分手和結婚之後又離婚,不一樣,給別人的印象也不同,好好想一想,在事情還來得及,結婚之前考慮考慮。
你是不是非要加上名字才領證,而他是不是必須先領了證再加你的名字?
如果你們兩個人之間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辦法達成一致意見,那麼這個婚也沒有必要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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