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用3天共10小時辦一件事,相當糟蹋10萬元的時間價值
文史
07-01
巴菲特:如用3天共10小時辦成一件事,等於糟蹋了10萬元的時間價值
在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2019年股東大會上有一個講師問巴菲特:「一個是自己處理某件事情,不用花錢。但如果是請人去代辦要花3000元,你會自己處理,還是請人處理?」
巴菲特沒有直接回答他,而是請他思考自己的時間成本有多少。因為朋友要處理的事情有點棘手,需要花2天時間,雖然自己處理看似免費不用掏出一毛錢,但他忽略了更嚴重的問題,那就是時間是有價值、需要付出成本的。
巴菲特認為,以他一小時講師費數千元計算,若花3天共10小時辦事情,等於就浪費了至少10萬多元的時間價值。
如果朋友把這2天時間拿來賺錢,然後花錢請人跑腿處理事情,其實反而賺更多。只要簡單計算一下時間成本,就可以知道到底要不花錢,浪費寶貴時間成本?還是花錢請別人代勞,把自己的時間花在更有價值、可以獲得更多回報的事情上。
正因為每個人的時間成本不同,所以更要重視自己的時間,因為不論是打工一小時時薪150元,還是身為企業總經理,一小時時薪1千元,都有時間成本,只要好好善加利用時間,肯定可以幫自己創造更多回報,而最實際的回報就是幫自己爭取更高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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