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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吏私刻假印冒領國庫銀兩,如此大案為何在嘉慶朝頻頻發生?

乾隆中期以前,官場雖然也以風氣敗壞著稱,但因歷朝皇帝的嚴厲整飭,官吏畢竟還不敢公然因緣為奸。乾隆後期尤其是和珅專權以後,就真正是「禮崩樂壞」了。嘉慶親政後雖然竭力整頓,無奈積習已成,不可挽救。其私造假印之案,就是吏治敗壞的明證之一。

嘉慶十一年(1806年)八月,直隸布政使慶格奏稱,查出司書(布政司書吏)私刻假印,勾結舞弊一案。據稱:因為該省歷年藩庫中出入的銀數混亂不清,慶格因向司書查詢,而司書狡黠支吾,所以慶格將歷年的糧冊檔案拿來詳加查核,發現歷年徵收的地丁錢糧(雍正以後,把人口稅攤到地畝中徵收,稱地丁銀)、耗羨以及雜稅銀兩,都有虛收的款項。

意思是說,直隸省歷年以來存在著賬目不清,有人從中舞弊營私的現象。經過總督、兩司的嚴厲審訊,共查處定州等十九州縣虛收地糧、耗羨、雜稅銀兩達二十八萬兩之巨,這些錢全都落入了各級官吏之手。

嘉慶接到慶格的奏報後,十分震驚,認為司書敢於私自雕刻布政使和庫官印信,串通舞弊,實在是大清開國以來從未發生過的事情,簡直出乎情理之外。於是他立即派出欽差大臣、協辦大學士費淳等人趕到保定,讓他們嚴查此案。

到了九月,費淳等奏報的審訊結果,比慶格所奏更為嚴重:從嘉慶元年起到十一年為止,計二十四州縣,一共侵盜銀三十一萬餘兩。嘉慶帝氣憤之下,將書吏王麗南、州縣官陳錫鈺等二十多人處死,家產查抄,相關的督、撫、布政使,也都分別治罪。

此事處理後不久,嘉慶十四年,京中又發生了一起私造假印舞弊的案件,這起案件更令人震驚。當時有工部書吏王書常,私刻假印,冒領庫銀。每當朝廷批准歲修工程時,王書常便私蓋堂官印信,重複到戶部和內務府等衙門支領銀兩。當事情敗露之後,王書常已領款十四次之多,數目達白銀四十多萬兩。

這樣的奇事真是夠駭人聽聞的。按照清朝規定,書吏支領銀兩時,必須由工部尚書籤字後,通知戶部,再由堂官予以複核,然後才能發放銀兩,手續不可謂不嚴。可是,部吏們朋比為奸,往往乘尚書、侍郎這些大員談笑飲宴的時候,把請求支銀的文件呈送上去,大員們往往看也不看,隨手就簽了字,甚至還有讓幕僚代簽的。

負責把關的都如此鬆弛,那就更不用說是底下辦事的書吏了。結果這些書吏便有了可乘之機,假公肥私,大撈不義之財。京師各部腐敗到了這個地步,嘉慶帝是怎麼也想不到的。

此案發生後,王書常等人伏法,戶部和工部大員包括頗受嘉慶帝賞識的戴衢亨以及祿康、英和、常福等人,都受到了降職或黜革處分。嘉慶總結此事教訓,說大臣們如此因循怠玩,就是因為自從和珅被處治以後,大臣們唯恐擔上「專擅」的罪名,而紛紛以為人寬厚博大為美德,口中說是辦事,實際上什麼也不管,還美其名曰這是「安靜」。

朝中沒有實心任事的人,便使那些胥吏們有了鑽空子的機會,舞文玩法,無所不為,漸漸就發展為肆無忌憚,朋比為奸了。看來嘉慶帝對造成這些積弊的原因還是十分清楚的,可是,首倡寬仁安靜而嚴懲「專擅」之人的,不正是他自己嗎?這才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此弊公開,朝野內外議論紛紛,都說,平日應盡的職責,尚且稀鬆如此,誰又能指望這些大臣興利除弊呢?再者,州縣舞弊,多不過幾萬;省習舞弊如上述慶格所奏之案,則達數十萬;到京師各部,竟達千百萬。這還不過是書吏,而堂堂大員,更不知怎樣呢。嘉慶親政後就整飭吏治,整飭了十年,就整出了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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