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5年期滿,郭美美下周出獄
據澎湃新聞報道,因開設賭場罪獲刑的郭美美將於7月13日(下周六)刑滿釋放,在為期5年的服刑期間,她未曾減刑。
長安街知事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2015年9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以犯開設賭場罪,判處郭美美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郭美美受審(資料圖)
郭美美出生於1991年6月15日,曾用名郭美玲,湖南益陽人,曾是網路紅人,因其在網路上炫富而引起廣泛關注及爭議。
2014年7月9日,北京市警方根據掌握線索,查到有一批人在進行網路賭球,併當場抓獲正在參與賭博的郭美美。
判決書顯示,郭美美因涉嫌賭博於2014年7月9日被羈押,同年7月10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人民幣一千元,因涉嫌犯賭博罪於同年7月14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開設賭場罪於同年8月20日被逮捕;後羈押在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
判決書截圖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經法院審理查明,郭美美主要有以下犯罪行為:
一、郭美美夥同康×(別名CO,另案處理)等人,於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以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5號新源國際公寓東塔R1103房間為賭博場所,組織朱×、徐×、馬×、李×1、吳×1、陳×1等人以「德州撲克」的方式進行賭博活動,其中朱×的賭資數額為人民幣40萬元。
二、郭美美、趙×1夥同陳×2(另案處理)等人,於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先後兩次以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5號新源國際公寓西塔L2201房間為賭博場所,組織李×2、吳×2、唐×、余×、梁×、劉×、胡×等人以「德州撲克」的方式進行賭博活動,賭資數額共計人民幣173.9萬元。
※耿爽:名字我就不點了,以免某些人扎心
※正部級挂帥,中央再派小組進駐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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