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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朝的朝珠

朝珠的由來

朝珠原是佛教數珠的發展,清代皇帝祖先信奉佛教,梵文稱滿洲為「曼殊」的轉音,佛教徒對清朝皇帝有"曼殊師利"大皇帝之稱,"曼殊師利"就是文殊菩薩。因此,清代冠服配飾中的朝珠也和佛教數珠有淵源。

朝珠是古代官服中特有的飾物,由佛珠衍化而來,是108顆。按照清代的制度,在佛珠上增加一些配件,並與官服中的頂帶花翎(即帽頂、翎管、花翎)、補子、朝靴等相配合,精美典雅,琢磨精細,鎮配亦講究。清代朝珠多以翡翠、蜜蠟、珊瑚、琥珀、綠松石、桃核(雕刻)等世間珍物定製。朝珠除108顆珠之外,還須加上佛頭、記捻、背雲、墜角等用絲線編織的長帶貫穿之,用以佩戴。

清代的制度規定:皇帝、宗室、王公、異性世爵侯以下至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本人及妻室或兒女穿著朝服時,可以配掛朝珠,稱文五、武四。因此,清代文武百官在上朝時,夠上等級者方可佩用朝珠,是顯示身份和地位的標誌之一。

朝珠的編製規範

朝珠的色澤必須勻凈,彼此間色差變化不大,溫潤細膩,光潔晶瑩,每顆珠的直徑均在12毫米左右。不可有大的誤差。聯綴時,每27顆珠間嵌入一顆優質的由其它色澤的寶石製成的朝珠「佛頭」為間隔,佛頭共4顆,直徑比朝珠大一倍,即25毫米。4顆佛頭色澤和大小一致。

朝珠上還加有多種裝飾,朝珠頂端的一個佛頭,其穿孔的方式與所有的朝珠、佛頭不一樣,作倒置的「T」字形穿孔,即把朝珠串的二頭各從對穿的孔的一頭穿進,而都從中間上部的孔中收出,合二為一,接著再緊貼一顆長約2.4至2.5厘米,寬約1.2至1.6厘米的葫蘆狀佛頭塔,佛頭塔的頂端用闊絲帶系綴有一塊用銀絲琺琅裹著的寶石大墜子,在佛頭塔與大墜子中間還垂有一塊大小約4-6厘米長,5-7厘米寬的厚薄不一的橢圓形寶石,謂之「背雲」。葫蘆狀佛頭塔的兩側又有三串寶石或紅珊瑚或珍珠(天然海珠)的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銀絲琺琅裹著寶石的小墜角,統稱謂「記捻」。

朝珠佩戴的規範

清代帝後、王公大臣和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官員等,穿朝服或吉服時,都要佩戴朝珠,掛在頸上,垂於胸前。東珠朝珠只有皇帝、皇后、皇太后才能佩戴,東珠朝珠由108顆東珠串成,每27顆東珠又用4粒紅珊瑚結珠等距間隔出上、下、左、右四部分,其上部結珠呈葫蘆形稱「佛頭」。佩戴朝珠時,佛頭垂於背後,並用黃絛帶連接一組玉飾,稱作「背雲」。朝珠垂在胸前的左右紅珊瑚結珠處,分別飾一串和二串綠松石珠串,稱為「記捻」。作為朝珠中最尊貴的東珠朝珠,是皇帝在重大朝政典禮、御殿受賀、命將出征、祭奠太廟以及每年元旦、冬至與萬壽(皇帝的生日)時,配合明黃色的朝袍來佩戴的。當然,根據不同場合的需要,皇帝也穿著其他顏色的朝袍和佩戴不同質地的朝珠,比如在圜丘祭天時穿藍色朝袍佩戴青金石朝珠,在月壇舉行夕月祭祀時穿月白色朝袍佩戴綠松石朝珠,在日壇祭日時穿大紅色朝袍佩戴珊瑚朝珠。

根據《大清會典》規定:「凡朝珠,王公以下,文職五品、武職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侍衛、公主、福晉以下,五品官命婦以上均得用。」有些文吏如太常寺博士、國子監監承、助教、學正等人,在一些特殊場合雖然也可懸掛朝珠,但禮畢即不準使用,平民百姓在任何時候都不許佩掛朝珠。

朝珠的備掛有定式,將朝珠掛於頸項之中,分前胸與後背兩部分,以佛頭緊貼後頸與後腦相垂直。前胸部分的尺寸為1.2xl08+25x4= 1396厘米。再加上珠粒的間隔和聯繫的小配件應在140至145厘米之間,備掛時前胸出現的三顆佛頭作中心對稱,而三串「記捻」,右側二,左側一。後背的「背雲」緊靠後背心,下垂大墜子,尺寸大致在65至70厘米間(即二尺)與清代男子所蓄辮子長短相符,亦可相互遮掩。朝珠的備掛不可亂掛一氣,亂了方寸,有悖禮儀。

朝珠構成的意義

朝珠的構成,有著深刻的含義。108顆東珠代表一年十二個月,四個紅珊瑚結珠象徵春、夏、秋、冬四個季節,下垂於背後的「佛頭」 「背雲」,寓意「一元復始」,三串綠松石「記捻」表示一月中的上、中、下三個旬期。

朝珠的材質

朝珠多以東珠、珊瑚、象牙、密蠟、琥珀、翡翠、水晶、青金石、玉、綠松石、寶石、碧璽、伽楠香、桃核、芙蓉石等世間珍物琢制,以產於松花江的東珠為最貴重,只有皇帝、皇后、皇太后才能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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