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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明明是公主,唐高宗為何要將她葬入「皇后陵」?原因很不光彩

公主一般都是皇室的女兒,有著皇室的高貴血統,她們一生下來就享受著別人沒有的尊寵,尤其皇帝疼愛的公主,更是有著羨煞旁人的榮譽與地位。今天我們要說的新城公主,明明是位公主,結果唐高宗卻把她葬入「皇后陵」,這是什麼原因呢?

唐高宗李治是李世民與長孫皇后的兒子,而新城公主是長孫皇后的小女兒,而且在眾多妃嬪的女兒當中,她也是最小,因此而得到李世民的格外寵愛。按照唐朝皇室的習俗,女兒要出嫁時才能封地、封號,而她在八歲時便擁有了這一切。

最初「新城公主」被封號為「衡山公主」。《唐六典》有說明:「凡名山、大川及畿內縣皆不得以封。」意思是無論是皇子還是皇女,不能用名山、大川的封號,而她卻直接得了「衡山公主」的封號,可見李世民對其真不是一般的寵愛。

貞觀十七年,也就是公元643年,李世民的重臣魏徵即將病逝,李世民還親自去探望病情,在魏徵死前便把年僅九歲的衡山公主許了魏徵的兒子魏叔玉做兒媳,結果魏徵第二天便去世了。

《新唐書》記載:帝將以衡山公主降其子叔玉。時主亦從,帝曰:"公強視新婦!"徵不能謝。是夕,帝夢徵若平生,及旦,薨。

但同年,由於侯君集因太子李承乾謀反事受到牽連被處死,同時也牽扯到了魏徵身上,以李世民多疑的性情,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於是取消了這個婚姻。如果說這時候的衡山公主歲數較小,不懂得人情世故的炎涼,有情可緣,但接下來的婚姻,卻是讓她刻骨銘心。

公元649年,李世民為十五歲的衡山公主精心挑選了一門婚事,把她許配給了長孫詮。一聽這名字就知道是「家裡人」,絕對信得過。長孫詮是長孫皇后叔叔家的兒子,算是知根知底,對大唐也是忠心耿耿,從李世民遺詔中,讓長孫無忌作輔政大臣就可以看出絕對信任。

終於確定下來婚事,自然要「大操大辦」,只可惜操辦的時間太久,李世民等不及最小的女兒衡山公主出嫁便撒手人寰。而這段婚事便因為國喪而暫停下來,這一停便是三年。

在古代非常重視仁孝禮儀,尤其像皇帝駕崩這樣的大事更是不容怠慢,本來唐高宗即位後心疼衡山公主這個小妹,打算守孝一年之後便讓她嫁了,結果遭到大臣們的一致反對,必須要為父守孝滿三年方合禮儀。

守孝滿三年後,唐高宗為了祝福自己的親妹妹出嫁,把衡山公主改封為「新城公主」,並又賞賜了五千戶的封邑,以示對其疼愛。《新城公主墓誌》記載:以永徽三年五月廿三日,改封新城郡長公主,增邑五千戶。

幾經婚姻波折的新城公主,終於如願以償地嫁人了。婚後,新城公主與附馬長孫詮感情非常好,本以為是好事多磨,苦盡甘來,結果兩個人生活了僅七年便走到了盡頭。

公元659年,長孫無忌被武則天誣告謀反被流放,武則天害怕長孫氏東山再起,便派人把長孫詮也殺了。新城公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妻管嚴」的哥哥唐高宗李治敢怒不敢言,一切只能腹誹於心,用拒絕梳妝打扮表達怨懟之意。

唐高宗看到親妹妹這樣心中感覺過意不去,便又為她指了一門親事,嫁給了京兆韋正矩,只是新城公主對前夫念念不忘,無法與韋正矩「合拍」,積鬱成疾在公元663年病逝,死的時候才三十歲。

唐高宗見妹妹這麼年輕就死了,便遷怒於韋正矩,把他也殺了。之後「以皇后禮葬昭陵旁。」新城公主從小倍受寵愛,而成年後卻感情波折,最終鬱鬱而終,讓人感到同情和惋惜。

考古學家在挖掘新城公主的墓葬時發現,壁畫上侍女的臉盡毀,其原因就是唐高宗認為這些侍女不配再服侍新城公主,算是為殺了前附馬長孫詮而給自己找回顏面吧。這樣不光彩的政治犧牲,在皇室也確實是難以啟齒。

參考資料:《唐六典》《新唐書》《新城公主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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