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院校聘請普通高等學校師資管理暫行辦法》頒發
教育
07-03
本報訊(記者 萬玉鳳 通訊員 劉光明 吳旭)近日,教育部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聯合頒發《軍隊院校聘請普通高等學校師資管理暫行辦法》,對聘請地方師資的職責分工、選聘條件、需求對接、實施程序、績效管理、待遇保障等制度作出全面規範,《辦法》自2019年6月起施行。
《辦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緊緊圍繞建設高質量軍隊院校、培養高素質軍事人才,統籌軍地資源配置,加強軍地需求對接,創新軍地合作模式,建立地方優質師資向軍事教育領域開放渠道,促進軍事教育質量水平全面提升。頒發《辦法》,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構建地方師資力量向軍事人才培養開放服務政策制度的重要舉措,對軍隊院校構建新型師資隊伍,利用國家優質教育資源提高教學水平,促進軍地院校師資深度交流合作將發揮積極作用。
據介紹,《辦法》分6章26條,突出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創新點:一是規範軍地高校師資合作,著力構建國家主導、區域協作的軍地院校發展新模式。二是加強教學質量績效管理,以國家、軍隊院校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標準為依據,建立教學評估機制。三是提供激勵表彰政策依據,鼓勵軍地院校採取多種措施增強受聘教師積極性和榮譽感。四是拓展共享發展領域,在國防教育、資源平台、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研學術等方面創新軍地院校合作模式。
《中國教育報》2019年07月03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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