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軍情 > 唯一不受保護的兵種!被抓後沒有戰俘待遇,只能坐著等死

唯一不受保護的兵種!被抓後沒有戰俘待遇,只能坐著等死

戰爭是殘酷的,對每個國家造成的影響都很巨大,作為戰爭的直接參与者,士兵無疑是犧牲最大的。1939年爆發的二戰是目前為止規模最大的一場戰爭。二戰共造成3200萬士兵死亡,3500萬人受傷。

對於參戰的士兵來說,能夠等到戰爭勝利凱旋歸國,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除死亡與平安歸國外,戰爭中的士兵其實還有另一種下場,那便是成為戰俘。但之所以很多人寧願戰死,也不願成為戰俘,就是因為成為戰俘後,會遭受非人的待遇。

1940年,蘇聯製造了駭人聽聞的「卡廷慘案」,波蘭約2.2萬名戰俘、知識分子及其他公務人員被殺害。1945年4月到7月,美軍萊茵大營中75萬德軍戰俘被屠殺,這兩起屠殺戰俘的事件,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熱議。

1949年,針對這兩次慘案,聯合國制定了日內瓦第3公約,禁止敵對國家殺害戰俘。當士兵放下武器停止抵抗時,他們已經失去了作戰能力,不能影響戰爭的結果,理應受到敵方的人道主義待遇和保護。

除作戰士兵外,當飛行員跳傘時也是不能進行射殺的。飛行員的作戰武器為戰鬥機,當他們選擇放棄戰鬥機進行跳傘時,便意味著其放棄了抵抗。所以,跳傘的飛行員也應受到戰俘的人道主義待遇。另外,戰場上的醫護人員,被俘後也享有特殊待遇。

然而戰場上只有一個兵種,被抓後不能成為戰俘,那就是僱傭兵。僱傭兵是個很特殊的團體,他們大多是退役特種兵,《日內瓦公約》明確規定,外國僱傭兵不應享有作為戰鬥員或成為戰俘的權利。

為何公約會這樣規定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僱傭兵和普通士兵的作戰目的不同。普通士兵是為了國家利益而戰,而僱傭兵是為了自己利益而戰,普通士兵的最終目的是為祖國贏取勝利,而僱傭兵的最終目的是獲取金錢利益。條約認為,這種生命利益是不值得被作為戰俘保護的,因此規定僱傭兵不享有戰俘特權。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軍武深度 的精彩文章:

全球核彈數量降至1萬枚!5萬核彈頭被銷毀,核威脅卻翻倍增加
東方巨艦現身中東,美航母慌忙繞行!全程為伊朗石油護航

TAG:軍武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