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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曹學佺斷奇案:惡狗撕咬路人,秀才和狗是朋友,判他從此當狗

曹學佺(quán)(1574-1646)為閩中十子之首,是明代著名的學者。這個人是非常有氣節的,清兵入閩時堅決不降,自縊而死。曹學佺生平值得欽佩,然而最有名的還是他廣西任上時斷的一樁奇案,以及留下的一副對聯。

明末曹學佺斷奇案:惡狗撕咬路人,秀才和狗是朋友,判他從此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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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史

明熹宗天啟二年,曹學佺任廣西右參議,初到廣西他發現這裡的人普遍愛養狗,特別是這裡的皇室宗親,這幫人養的還不是一般的狗,而是鬥犬。鬥犬是用來進貢宮廷,供皇室子弟賭博、娛樂。這幫皇室驕橫跋扈,手下的養狗奴才也是自高自大,時常領著惡犬上街撲咬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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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歷史 明朝末年到處都是弊端

一日,皇親的奴才又牽著狗上街,惡犬撲倒一個過路的秀才,騎在秀才身上又撕又咬。秀才被咬得遍體鱗傷,周圍沒有一個人敢去管閑事,只有一個殺豬的屠夫舉著砍刀出來,幾下將狗殺死。這下皇親不幹了,將屠夫告到衙門要求給狗抵命。狀紙剛送到衙門時,曹學佺細細問過案情,判定的是屠夫無罪,皇親賠償秀才醫藥費,不料沒多長時間,秀才竟自己改了口供,稱自己和鬥犬是好朋友,原本只在打鬧嬉戲,屠夫無緣無故殺死進貢朝廷的名犬,理應抵命

原來,秀才懼怕皇親的權威,乾脆收了皇親送來的錢財,也是他運氣差,先被狗咬了,又遇到一個不依不饒的曹學佺。曹學佺拍案說道,「一夜之間口供竟然差這麼多,誰知道哪個真哪個假?來呀,給我打!」將秀才拖下去用板子一頓打,秀才這才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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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狗形物品

曹學佺最後判案說,「 屠夫無罪,秀才恩將仇報,惡奴縱狗傷人重罰,秀才恩將仇報,認狗做友,判革去功名給皇親做狗。」

言畢,曹學佺提筆寫了一副流傳到今天的經典對聯「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最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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