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編輯:重讀魯迅《燈下漫筆》|魯迅讀書會
在雜文界,只有魯迅的雜文算得上是文學。
而在魯迅的雜文里,收入雜文集《墳》的《燈下漫筆》一篇最為震撼。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這篇雜文的這個觀點:「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至多不過是奴隸,到現在還如此……有更其直捷了當的說法在這裡——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能夠在文章中說出具有一般性的「真理」,屬於真文學,而「奴隸」說顯然是具有一般性的。
而中國古代歷史的發展歷程也確實印證了魯迅的判斷:「強盜來了,就屬於官,當然該被殺掠;官兵既到,該是自家人了罷,但仍然要被殺掠,彷彿又屬於強盜似的。」「張獻忠的脾氣更古怪了,不服役納糧的要殺,服役納糧的也要殺,敵他的要殺,降他的也要殺:將奴隸規則毀得粉碎。」
所以怪不得元代曲人張養浩也會有同樣的慨嘆:「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而一旦新建的統治秩序穩定下來,「就有一個較強,或較聰明,或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來,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釐定規則:怎樣服役,怎樣納糧,怎樣磕頭,怎樣頌聖。」
所以改朝換代只是「換湯不換藥」,從大清到民國,如果只是表面上的政權更替,絲毫沒有走出這一中國歷史循環鐵律。
那藉助外來力量怎麼樣呢?
魯迅告訴我們,自己不改變,洋人來了也拯救不了你,倒是你的阿諛奉承會「慣」壞洋人,讓他們「出則汽車,行則保護:雖遇清道,然而通行自由的」,所以「所謂中國的文明者,其實不過是安排給闊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謂中國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宴的廚房。」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要想改變現狀,魯迅認為唯有改變自己,尤其是從青年開始:除了「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應該「創造這中國歷史上未曾有過的第三樣時代」。
但這種創造,平心而論需要實力和勇氣,家庭、事業、國家,要想改變現狀,只有一步步的努力。只有意識到了這一點,才能創造第三樣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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