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警方給臨盆女犯上鐐銬,如今賠人四百多萬,還被要求道歉
據外媒7月4日報道,去年2月7日,美國一名懷孕40周的婦女因違反保護令而紐約的布朗克斯縣家庭法院被捕,當時她因孩子的監護問題正與老公發生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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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法庭的文件中可知,該女子名叫做簡·多伊。當時,警察銬住了懷孕的她,並把她帶到第紐約47區的監獄,在被關押的9個小時里,她沒有吃東西甚至也沒水喝。
47區的監獄
在嚴重的宮縮後,第二天早上多伊被帶到了紐約蒙特菲奧里醫療中心。但這時她的手腕上仍戴著手銬,腳上也戴著沉重的腳鐐,兩條腿在腳踝處被綁著。
儘管懷孕40周,該女子還是被戴上了鐐銬
在醫院,醫生們要求警方解開即將臨盆的多伊身上的各種鐐銬限制,因為這可能危及她和孩子的安全,但警方並沒有同意,他們認為,按照紐約警察局的規定就是要給犯人戴著鐐銬。
在醫生們的再三抗議後,警方終於在多伊分娩前幾分鐘將鐐銬取下,但在女子生完孩子後不久,他們又把她銬了起來。因為一直戴著鐐銬,所以該女子只能用一隻手給女兒哺乳。
前不久,簡·多伊向美國聯邦法院提交了一份訴訟,指控紐約市、紐約警察局和相關警員侵犯、非法限制了她的一系列合法權利。
因為從2009年開始,紐約州就已經立法禁止將孕婦銬在拘留所里或監獄裡。該政策在2015年也進行了修改,還特彆強調禁止對懷孕的女囚犯施加任何限制。
這名女子生下孩子幾個小時,又馬上被銬了起來
當地時間周四,紐約警察局的警員索菲亞·梅森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紐約警方打算修改《紐約警察巡邏指南》,以更好地解決懷孕後期和分娩期間被捕者的安全和醫療問題。與此同時,紐約警察局也將從病人、醫務人員、警察等各方面的安全去評估,並去平衡各方面的關係。
多伊的律師羅森·菲爾德說,這位28歲的母親,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時刻——迎來新生兒的第一天,紐約警察局卻對她的合法權利進行了嚴重的侵犯。紐約警察局欠多伊一個公開的道歉,他們必須要給多伊賠償,同時修改他們的政策。
根據紐約市本周與多伊達成的訴訟和解協議,紐約相關部門將支付她61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27萬元)的賠償,同時紐約警方也將修訂關於拘留孕婦需要戴鐐銬的規定。
儘管獲得不菲的賠償,但是多伊還是表示:「我不希望再有女性經歷我所經歷過的傷痛。」
(趙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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