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將軍回鄉,都是說是來「撈人」,不料,他手起槍落,將親侄正法
鴻昌大將軍姓吉,他是非常著名的抗日英雄,愛國將領。吉大將軍於1895年10月18日出生在呂潭鎮一個貧苦農民家庭。
受父親影響,鴻昌大將軍自小即具有愛國思想。18歲時投身到「布衣將軍"馮玉祥部當兵。因為人正直、驍勇善戰、紀律嚴明,所帶隊伍被稱為"鐵軍」,深得馮的賞識。
鴻昌大將軍不僅以剛直不阿、鐵骨錚錚、英勇善戰而聞名於世。且還以其體恤民情、正直清廉、認法不認親令百姓敬仰。
鴻昌大將軍曾多次說:"鴻昌雖為長官,但我絕不欺壓民眾,絕不掠取民財,我要牢記家父的教誨,做官不為發財,要為天下窮人辦好事。」
有一次,親侄子犯了事,鴻昌大將軍很惱火,親自將其正法。
將軍在寧省擔任首長兼第10軍軍長期間,一天,他抽空回呂潭省親。
鴻昌大將軍回鄉的消息不脛而走,省府、淮陽專署和縣府,在呂潭鎮南門外為將軍舉行了隆重的迎接儀式。幾百名鄉親敲著羊皮鼓迎接,歡迎他回鄉的鄉親們把街道堵塞得水泄不通,家鄉父老鄉親擺了十幾桌酒席為其接風。
將軍見此情形,很是感動。挨桌向鄉親們敬酒。
酒過三巡,鴻昌大將軍問道:"咋不見我的大侄子星南?哪裡去了?」
他的嫂子走過來,含淚說:「他叔,星南這孩子傻,入獄了!」
「啥情況?我大侄子星南犯了何事?」鴻昌大將軍眼睛睜得溜圓。
將軍發問後,眾人七嘴八舌說起來。鄉親們說道:"星南走錯了道,他將一女子的丈夫用藥毒害。苦主告到縣裡,縣裡把星南關了。」
原來,將軍有個不爭氣的堂侄吉星南。吉星南假借他的權勢,在鄉里吃喝拐騙,胡作非為。眾商號看在吉將軍的份上都不計較。但吉星南卻得寸進尺,發展到了無惡不作。
一次,吉星蘭欺負有夫之婦。將砒霜拌入面中,害了人家丈夫。苦主告到縣裡,縣裡不敢管,反把吉星南像大神似的供在縣府後院,好吃好喝地侍候著。
得知此事,鴻昌大將軍從座椅上站了起來。怒道:「豈有此理!」
鄉親們見將軍發怒,都說:"星南這孩子走錯了路。但一筆寫不出兩個吉字,哪有叔不救侄子的道理。你把他帶到隊伍上去,也許他還能成人。」
鴻昌大將軍聽罷,沉默不語。
第二天一大早,鴻昌大將軍帶著衛士坐汽車來到了縣府。
不等將軍開口,縣裡的軍政長官就開始道歉:"大將軍息怒啊,都怪我們辦事不力!剛弄清楚了,死者誤吞砒霜,與侄少爺根本無關!」縣裡的軍政長官都以為大將軍是來"撈人"。
鴻昌大將軍冷冷道:「你們就這樣做官?既然如此,那放人吧!」
聽聞叔父來「撈」自己,吉星南跑了出來,高興道:"叔,你來了?我冤!您給我做主!」
吉將軍一語不發,帶走了吉星南。
吉星南得意洋洋地上了汽車。不料,汽車飛馳至郊外,鴻昌大將軍推侄兒下車,抓住其衣領,曆數其罪行。吉星南懵了,嚇得渾身發抖,連聲哀求寬恕。
將軍很惱火,厲聲喝道:"你以為我是來『撈』你?做夢!你仗勢欺人,無法無天,姘婦害命,該當死罪。你不償命,天理難容。你不伏法,民怨難平。認法不認親,執行槍決!」
說罷,將軍手起槍落,親自將親侄吉星南正法。
消息很快在當地傳開,百姓拍手稱快,紛紛稱讚將軍大義滅親的行動。
※溥儀離宮後,為牌位與故宮打官司,管理方一番話後,溥儀服軟
※因為何事?蔣經國加入共產黨,並聲討蔣介石:今後我不再認你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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