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與肉體的關係具體如何?個體心理學給你最好的答案
個體心理學面對的一個問題是,如何處理好思維與肉體的相互作用。以前人們總把二者對立來看,但在個體心理學看來,思維與肉體是相互制約相互影響和作用的。二者並不對立,而是一個靈與肉的綜合體。個體心理學堅持認為思維與肉體都是生命的表現形式,是整個生命的有效組成部分。
肉體對思維會產生影響,而反過來思維對肉體也會產生極大的作用。人的生命從一開始,到最後死去終結,思維與肉體在成長與發展形成的這種協作關係,都始終存在著。
人類對周圍環境所做的改造,我們一般稱之為文化,而我們的文化,也是人類思維讓肉體進行實施的所有行為的結果。人類的任何一種行為當中,都充斥著思維的目的性。總的來看,人的感覺雖然支配著一個人的肉體,但感覺並不依賴於肉體,它們主要依賴的,往往是一個人的目標,以及這個人因此而採取的人生態度。
個體的焦慮或勇敢,歡樂或悲傷,始終都與其人生態度相一致,而這些感覺相應的強度和優勢,正是我們在個體心理學中所料想得到的。而且個體心理學注意到,人的感情可以在必要時產生,再在必要時消失。
那些錯誤性的觀念大都是因為一個人不願排除那些不恰當的事情與興趣而造成的,這些不正常的情況,往往都是某種錯誤的優勢目標和某種錯誤的人生態度所導致。個體心理學還發現,一個人是在出生後最初的那四五年才開始確定其思維的一致性的,並且讓自己的思維與肉體形成了對應的關聯。一個人到了五歲,他的人格就基本成型,他賦予人生的意義,追求的目標,看待問題的風格或方式,以及他的情感傾向,全都基本確定下來,即他可以用屬於自己的一套價值或觀念來認識世界了。
一個人是通過自己的感覺來與環境接觸,並且從環境中獲取感受的,因此我們要從關注一個人的感受作為切入點,從而進入他的人生,了解他的生活狀態。
通過對人們的行為的觀察,個體心理學現在得出一個結論:一種人生態度以及一種相應的情感傾向,對人的肉體的成長發育具有持續不斷的影響。一個人倘若已經給自己的人生目標定下了一個錯誤的方向,而不是努力培養自己的協作能力,那他的心理就不會對大腦的發育施加一種有益的影響,轉而走向人生的墮落。
對此,許多心理專家指出,人的心理表達與生理表現之間存在著一種恆定的關係,即心裡怎麼想,外表或表情就會相應地怎麼去表現。
人生態度是心理學特有的主題,在個體心理學領域,我們著眼的是精神本身,以及屬於思維與肉體的統一性,到任何時候我們都不會把思維與肉體割裂來看。人的人生態度是個人給整個世界、他們自身、他們的人生目標或價值、他們所要努力的方向、他們成功解決人生問題的方法等方面賦予的意義。
迄今為止,人與人之間的協作能力仍然是我們在理解個體心理學差異的過程中所獲得的最好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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