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結婚了,岳母要求必須過戶一套房到她女兒名下,我該怎麼辦
網友自述:
「我和女朋友是大學認識的,談了5年,如今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女方提出來的條件卻讓我有點難以接受。
我家有兩套房,都在父母名下,一套樓房,一套二層小院,都是買好的,裝修好的,傢具家電齊全。
因為要跨省遠嫁,家裡有個弟弟。現在丈母娘要求必須有一套房子過戶給我然後房子名字要寫上女朋友的名字,再加10萬彩禮,嫁妝的話丈母娘的原話是多少彩禮多少嫁妝,另外我女朋友其實還有個弟弟。
要知道在我老家彩禮6.6萬就是非常高的了,我們當地房價是1.5萬一平米,兩套房子一套120平,一套160平,這也就意味著,一旦將來合不來離婚,就相當於直接白送近百萬。
本來因為房子的事,我的父母就已經心存芥蒂,畢竟現在兩套房子房產證上寫的都是老兩口的名字,他們考慮到一些原因,並不是很想過戶給女方,但其實還有一件事我沒敢告訴他們,我女朋友身上還有13萬欠款,需要兩人結婚後一起還。
我當初考慮到女方是遠嫁到自己家裡,而且一直說遠嫁得有保障,也就同意了,但沒有想到現在因為房子的事情兩人天天吵架。
之前談戀愛從來沒想到這種狗血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頭上,真的非常心累,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我的建議:涉及原則問題堅決不能妥協,丈母娘的要求是粗暴和無理的,就算你願意,你父母也不會同意的,如果婚姻一開始不對等,那麼對方就會覺得你付出的多,而害怕失去更加肆無忌憚,到時候你更痛苦。
安全感不是只有女人才有的,男人同樣需要呀,房子是父母的所以給不給,父母有話語權你做不了主。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你說女友有13萬債務,這個債務是怎麼來的,是網貸還是信用卡?是確實所需還是為滿足私慾?這一點你不了解清楚,那麼哪怕你現在滿足了她所有條件,將來也會成為勒死你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正確的消費觀很重要,假如是個三觀不正愛慕虛榮的女孩,長痛不如短痛,不然以後帶給你家庭的不是幸福而是毀滅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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