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少女在皮條客身邊驚險卧底,政府為何讓未成年人做間諜?
英國高等法院7月8日裁定,在刑事案件中,兒童允許被警方或安全部門招募從事情報工作,也就是成為政府僱用的「間諜」。
據BBC報道,致力於保障兒童權益的英國非營利組織JustFor Kids Law日前起訴內政部,稱警方非法利用兒童從事情報工作,這些孩子得不到足夠的安全保障。
高等法院8日駁回上訴,表示「內政部的相關部門利用兒童作為情報提供者是合法的」,並強調政府對這些兒童設有「監督和照顧機制」。英國內政部也表示,他們只會在極少數的必要情況下利用未成年人去檢舉幫派暴力或毒品交易。
英媒報道,在過去的4年中,共有17名未成年幫政府從事秘密情報工作。這些提供情報的兒童被英國情報部門叫做「秘密情報信源」( CHIS )。
一直以來CHIS都鮮為人知,直到去年,一名17歲少女被警方招募成為間諜,搜集皮條客的相關情報,意外成為一起謀殺案的幫凶。這條新聞引發熱議。
在英國,CHIS是怎樣一種存在?
17歲女孩遊走在危險邊緣
據《獨立報》報道,去年10月,英國上議院議員哈姆韋(Sally Hamwee)反映,警方僱用了一名沒有監護人看管的17歲少女在皮條客身邊做間諜,搜集相關情報。他認為這是警方在「爭議性地剝削」未成年人。
這名少女把皮條客視作自己的男朋友,目睹他怎麼把一群又一群女人轉手給不法分子。英國自由民主黨的一名議員稱,這意味著該少女遭受警方和皮條客的雙重剝削。
而且,之後還發生了一個意外。皮條客實施了一起謀殺,而少女被要求丟棄受害者的衣服和隨身物品,成了這起謀殺的幫凶。外界開始質疑警方在對待未成年間諜時,是否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英國網友在推特上表示,利用17歲少女做間諜的做法不能接受。
哈姆韋認為,未成年缺乏對此類事件的理智判斷,警方在利用少女時未經其監護人同意。「那我們就要提問,警察依據什麼可以判定某種情況必須利用未成年人從事情報工作。」
英國政府也承認,讓未成年人做間諜可能會增加他們涉入極端團體、幫派暴力以及毒品交易的可能性。
英國政府「有理有據」
去年7月,英國上議院二級立法審查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報告,報告提到政府執法部門希望在兒童的僱用方面獲得更多自由,試圖通過二級立法修改一部分管制規定,將機構兒童僱傭許可更新的間隔時間,從一個月延長至四個月。也就是想讓兒童間諜能夠執行更長時間的任務。
政府給出的理由是,一個月的時間內要求未成年人完成情報任務,壓力太大。立法審查委員會質疑了政府的動機,認為修改規定會給兒童的心理和身體健康帶來更大風險。
為此,英國內閣安全大臣本·華萊士於去年8月給立法審查委員會寫了一封信。英國議會網站公布了這封信的內容。華萊士表示,僱傭兒童從事情報工作是依法展開的,依據是2000年出台的《調查權管理法》。而且,政府一直把這些兒童的安全作為第一考慮。
本·華萊士所寫信件/英國議會網站截圖
他在信中指出,被僱用的孩子中,大多數本身就已經身處犯罪環境,執法部門在徵得他們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要求其執行情報任務。僱用 16 至 18 歲的青少年,相關部門不需要獲得父母或監護人的批准。
據BBC報道,華萊士還強調,兒童間諜的情報工作至關重要,他們可以提供其他任何手段無法獲得的關鍵證據。這一次法院的裁決顯示出,「我們對兒童安全和福祉的保障措施是得到認可的」。
針對未成年間諜遭受的潛在風險,英國高等法院法官蘇佩斯通8日在法庭表示,相較於成人,未成年人作為「秘密情報信源」更易受到傷害,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政府對於這些孩子的安全保障是「到位」的。
反對聲音
兒童間諜引發了英國社會的反對聲浪。非營利組織Just For Kids Law的CEO所羅門(Enver Solomon)對BBC表示,他們對於法院的裁決非常失望,他們堅持需要給予兒童間諜更多安全保護。組織將考慮是否繼續上訴。
Just For Kids Law在推特發文 ,敦促英國內政部加強對兒童間諜的安全保障。
據《衛報》報道,英國前卧底警察伍茲(Neil Woods)表示,讓兒童在刑事案件中做間諜,這就相當於孩子誤入歧途,警察不僅不對其進行營救,反而又將其送入虎口。
伍茲還警告,如果啟用更多的兒童間諜,可能會觸發暴力團伙的反彈,他們可能會採取更極端的行為,使人們感到害怕,讓更多人拒絕警方提出的卧底要求。
「英國人權觀察」組織的法律和政策官員羅莎琳德·科明認為,「在最黑暗的角落裡招募兒童作為間諜,並故意將他們暴露在恐怖主義、犯罪或性虐待的圈子里。在沒有徵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這直接違背了政府的人權義務。」
文/沁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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