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懟皇帝的詩人最好命
人們普遍把「安史之亂」作為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轉折點,但在這之後,唐王朝的君主並不是沒有做過努力。唐中後期的唐憲宗李純就是一位銳意進取、頗有作為的皇帝。「知人善任」「虛懷納諫」是他的標配,能夠有中興氣象與憲宗的這些品質脫不開關係。這個大環境給士人帶來很多機會。白居易,正是在那個環境中的一個比較幸運的詩人。
雖然那時還有藩鎮動亂等不和諧因素,但詩壇卻相當活躍,值得關注的一個方面就是儒家「諷諭」詩學傳統重振。所謂「諷諭」,源於《詩經》,關於十五國風的作用,有「微動若風,言出而過改,猶風行而草偃」的說法,意思是說微風吹過而草木皆伏,詩歌也應該具有類似的教化效用,「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由此形成詩歌詩歌干預政治的「美刺」傳統。
而在中唐,儒家諷諭詩學傳統之所以能夠重振,筆者認為有以下兩個原因:
首先,唐室中興與憲宗對人才的渴望。唐憲宗很有作為,《舊唐書·憲宗本紀》稱讚:「唐室中興,章武而已」(章武,唐憲宗的謚號)。中興氣象振作了士人的精神,激發他們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現實問題。「是時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屢降璽書,訪人急病。」(白居易《與元九書》)也就是說,唐憲宗剛上任時特別需要人才,並且他需要這些人才來不斷給他提意見。
憲宗上位以後,把其父在位時的臣子幾乎換掉,因而,他更看重自己提拔上來的人才。元和元年(即806年,元和,憲宗年號),憲宗舉行了一次制舉考試(制舉,科舉考試的一種特殊形式,君主下詔臨時安排的一種選拔人才的制度,現行官員和普通士子均可參與),白居易、元稹等就是這第一批幸運兒。
其次,唐中期對於詩賦取士的議論。宋人嚴羽曾在《滄浪詩話》中提出:「唐詩何以勝於我朝?唐以詩取士,故多專門之學,我朝之詩所以不及也。」唐代科考內容就是作詩,這樣的政策確實有利於唐詩的繁榮。但也有弊端,中唐時許多有識之士認為士人不能再沉迷於工整浮華的詩賦,而應該有更為切實致用的政治才幹。雖然這樣的意見最終沒有被採納,但也足以證明注重文學的現實功用已經得到較為廣泛的認可。
而白居易沒有採取反對詩賦取士的簡單態度,而是試圖通過恢復儒家尚用的詩學精神,想讓詩歌發揮政治功用這樣的觀念深入人心,扭轉詩歌內容和發展傾向,從而使詩歌對現實發生作用,所謂「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這裡為什麼這裡要特彆強調白居易呢?因為白居易在憲宗時期身為左拾遺,左拾遺屬於諫官,就是專門要給皇帝提意見的。「自拾遺以來,凡所適所感,關於美刺比興者,又自武德迄元和,因事立題,題為新樂府者,謂之諷喻詩。」白居易自己在《與元九書》中如是說(元九即詩人元稹,白居易摯友)。以寫詩暴露時代弊病,是白居易的職責所在,後來他整理自己的文集時把這一類詩叫做「諷諭詩」。其中以《秦中吟》10首和《新樂府》50首為代表。我們需要明白的是,早在任左拾遺之前,白居易就因《長恨歌》而名聲大噪了,然而,白居易還是堅持走上一條「跟憲宗對著干」的路。
更值得一提的是,白居易在任左拾遺時是堂堂正正寫這些諷諭詩的,而且正是以這種方式來報答唐憲宗的知遇之恩。《新樂府》的壓卷詩歌《賀雨詩》中有這樣幾句詩:「小臣誠愚陋,職忝金鑾宮。稽首再三拜,一言獻天聰。君以明為聖,臣以直為忠。」我們可以認為,皇帝是支持這樣的行為的——「章武皇帝納諫思理,渴聞讜言。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為學士。三年五月拜左拾遺。居易自以逢好文之主,非次拔擢,欲以生平所貯,仰酬恩造。」(《舊唐書·白居易傳》)
而提起白居易的諷諭詩,就不得不提「新樂府運動」,除了白居易,還有李紳(有名詩「鋤禾日當午」那位)和元稹(有名詩「曾經滄海難為水」那位),以樂府詩的形式詠寫時事,希望通過詩歌「補察時政」「泄導人情」,三人共同唱和,形成龐大的諷諭詩創作現象。更有學者指出(參考自程千帆《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為了得到科舉考試考官以及相關權貴的推薦,不少士子拿自己的作品當做公關武器上呈,即「行卷」,而且這種手段不僅在科考前,也可以在登第之後,之前是為了爭第,之後是為了求官(在唐代,中了進士之後不是直接做官的)。而李紳、元稹的諷諭詩更是為了「行卷」而作。而這其中,又以白居易的諷諭詩成就最高、最為有代表性(李紳《樂府詩》二十首亡佚,不討論)。
有系統地寫諷諭詩只是白居易活動的一個方面,其實,不僅有創作實績,白居易還提出一系列理論和諷諭詩互為表裡:
第一,希望朝廷恢復先秦采詩制度,效仿《詩經》中有一部分作品就是統治者為了解民情與政治得失而專門讓人到民間採集。白居易《策林》六十九《采詩》「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策林》六十八《議文章》「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並且在《采詩官》中提出關於采詩制度的種種設想——「君兮君兮願聽此,欲開壅蔽達人情,先向歌詩求諷刺。」恢復古代的采詩制度,恢復怨刺時政的詩歌精神,白居易希望這樣可以改進政治作風,從而實現社會治理。
第二,強調詩歌創作要關注現實,諷諭時政,這也是「新樂府運動」的主要倡導。。他在《新樂府並序》說自己的詩歌「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在《寄唐生》詩說:「惟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也就是說,白居易在寫這一類諷諭詩時,是把皇帝當做「第一讀者」。
正如在白居易《傷唐衢二首》之二中的幾句詩「憶昨元和初,忝備諫官位。是時兵革後,生民正憔悴。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白居易寫的那些諷諭詩是相當大膽露骨的,不僅懟當朝不合理現象,前朝也不能倖免。
《秦中吟》這組詩的主要內容包括:《議婚》揭露社會婚嫁現實:出身不好,想要嫁人是很難的;《重賦》寫農民在官府所見到的豐厚物資更加顯示出農民忙碌一年收成多半不在自己手中;《傷友》寫懷才不遇的才子被飛黃騰達的舊友拋棄;《買花》通過一叢牡丹花價錢相當於十戶中等人家一年的賦稅批判京城貴游「不以耽玩為恥」;《不致仕》寫不少年長官吏貪戀權勢不肯退休的普遍現象,這些人不僅浪費政府資源,更影響年輕人的發展……
《新樂府》這組詩的主要內容包括:《賣炭翁》借賣炭老翁的遭遇批判統治者對下層百姓的掠奪;《紅線毯》通過寫養蠶女經過養蠶、繅絲、製作等複雜過程做成的精美工藝品被用來作地毯任人踩踏,批判統治階層不體恤百姓辛苦;《上陽白髮人》寫美貌女子在宮廷里流失青春,同時批判楊貴妃的善妒;《新豐折臂翁》借斷臂老翁之口譴責唐玄宗對南詔國的不義之戰;《道州民》講述道州刺史為民請命避免百姓成為奴隸,而唐德宗接受了這樣的建議是位明主……
第三,對於諷諭詩的藝術表現,白居易主張寫實性和通俗性。白居易身在京城,許多事情只是聽聞,沒有身歷其境,因此,他作詩更注重寫實性,讀他的《秦中吟》《新樂府》系列作品,我們不難發現詩中故事切實敘述、社會場景的鮮明展現,這種具體地描寫讓人感覺很真實、很有畫面感。伴隨著寫實性,白居易強調他所做的樂府詩的另一個特點是通俗性。通俗性一方面強調作詩主旨明確:《新樂府並序》「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志」,目的和意指都在詩中交待清楚;另一方面,言辭的通俗易懂,「非求宮律高,不務文字奇」「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
那麼,寫了那麼多懟天懟地懟皇帝的詩歌,白居易有沒有因此樹敵甚至遭到報復呢?
我們知道,白居易的詩歌傳播度是相當高的,據他自己說:「自長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鄉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題仆詩者;士庶、僧徒、孀婦、處女之口,每有詠仆詩者。」(《與元九書》),雖說文學家在文學作品裡說的話不乏有誇張成分,但其詩歌流傳度很高也是事實。
他的詩歌傳播出去有什麼樣的效果呢?「凡聞仆《賀雨詩》,眾口籍籍,以為非宜矣;聞仆《哭孔戡詩》,眾面脈脈,盡不悅矣;聞《秦中吟》,則權豪貴近者,相目而變色矣;聞《登樂遊園》寄足下詩,則執政柄者扼腕矣;聞《宿紫閣村》詩,則握軍要者切齒矣!大率如此,不可遍舉。」也就是說權貴、當官的、帶兵的等等這些人吧,聽到這些詩對號入座,心裡都很不爽。
就連唐憲宗有時候也很恍惚,他曾經向翰林學士李絳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無禮於朕,朕實難奈。」可以說,中小官吏家庭出身的白居易被唐憲宗提拔才得以身居高位,然而白居易報恩的方式常常讓唐憲宗心中不悅。而李絳認為這正是白居易忠心的體現,並且勸憲宗繼續廣開言路。
我們必須正視,白居易寫了那麼多諷喻詩,要說一個人都沒得罪,那也是相當不科學的。他在元和十年被貶為江州司馬很大程度上就與他平時寫諷諭詩太多有一些關係。
關於白居易被貶,《舊唐書》中記載:
十年七月,盜殺宰相武元衡,居易首上疏論其冤,急請捕賊,以雪國恥。宰相以宮官非諫職,不當先諫官言事。會有素惡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華無行,其母因看花墮井而死,而居易作《賞花》及《新井》詩,甚傷名教,不宜置彼周行。執政方惡其言事,奏貶為江表刺史。詔出,中書舍人王涯上疏論之,言居易所犯狀跡,不宜治郡。追詔授江州司馬。
白居易遭貶,從表面上看,是由於說了不合時宜的話,上書請求徹查宰相被害一事超出了他的職責範圍。武元衡被殺牽涉到幾個大的藩鎮勢力,情況非常敏感與複雜,朝中大臣無人敢說話,因此白居易就撞槍口上了。而平時看白居易不順眼的人又以《賞花》《新井》兩首詩(這兩首詩沒留存下來)攻擊白居易不孝,引發的道義上的議論,很明顯就是「欲加之罪」了。
被貶之後的白居易自己做過反思,他在《與楊虞卿書》中說:
當其在近職時,然仆始得罪於人也,竊自知矣。當其在近職時,自惟賤陋,非次寵擢,夙夜腆愧,思有以稱之。性又愚昧,不識時之忌諱,凡直奏密啟外,有合方便聞於上者,稍以歌詩導之,意者欲其易入而深戒也。不我同者,得以為計,媒孽之辭一發,又安可君臣之道間自明白其心乎?加以握兵於外者,以仆潔慎不受賂而憎,秉權於內者,以仆介獨不附己而忌,其餘附麗之者,惡仆獨異,又信狺狺吠聲,唯恐中傷之不獲。以此得罪,可不悲乎?
飛來橫禍使白居易收起鋒芒,也有機會接觸社會下層,《琵琶行》等優秀詩歌也相繼問世。(在他自己的文集分類中,把《長恨歌》和《琵琶行》歸於「感傷詩」一類)。
客觀地說,在唐代因為作詩而獲罪的情況幾乎是沒有的。在這裡需要說一下前面提到的唐憲宗即為初就把其父在位的臣子換了多半,其中也包括我們比較熟悉的柳宗元、劉禹錫等青年骨幹,而且他們被貶的時間還很長。唐憲宗用實際行動解釋什麼叫做「汝之蜜糖,彼之砒霜」(調侃一下),但是我們需要辯證地看待這個問題,不能以今天的價值觀評價憲宗的這一舉動,也不能因此抹殺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好皇帝,柳宗元們遭貶謫不是因為寫詩文觸犯聖顏,而是柳宗元們參與了「永貞革新」並且反對李純做太子。唐憲宗是天子的同時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尤其在封建時代的政治環境中,敏感的因素實在是太多了。
而在宋代,蘇東坡因為「烏台詩案」而獲罪,自此之後,宋代文人更趨內斂。正如宋人洪邁在《容齋隨筆·唐詩無避諱》中說:「唐人詩歌,其於先世及當時事,直辭詠寄,略無避隱。」即使那些『非外間所應知』的宮闈秘聞,詩人『反覆極言』,『上之人亦不以為罪』,『今之詩人』則絕不敢如此。」
不得不說,唐代的文化政策環境還是相對寬鬆的(畢竟是封建時代,故用「相對」一詞更為嚴謹),善於納諫從唐太宗開始就一直是李氏君主的傳統,加上憲宗對於自己親手提拔上來的官員還是相當看重的,元和十五年白居易就結束了外貶生活。不少學者推測,憲宗當時迫於輿論壓力不得已將白居易外放。白居易的貶謫生活不過四年多,已經是相當幸運的了。回到長安後白居易的官運很順暢,晚年甚至做了太子少傅,這是一個很適合「養老」的閑官。「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閑人。」白居易在《從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中掩飾不住得意。
文化政策對於文學創作究竟會有何影響,也許唐憲宗時期的白居易堂堂正正寫諷諭詩就是一個很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