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校秋風起 深化教改新政打開變局
民辦校秋風起
深化教改新政打開變局
文|丁捷(財新記者)
劉力鑫(財新實習記者)
7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備受關注。教育部副部長鄭富芝在7月9日的新聞發布會稱其為,「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綱領性文件。」縱觀文件,總體要求為遵循教育規律,弱化「應試教育」,強調「素質教育」。而對於如何弱化「應試教育」、克服義務教育階段難點的舉措,民間和官方思路不盡相同。
文件中的「公民同招」「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使用境外教材」兩項規定,由於涉及到眾多家庭孩子的入學問題而引發關注,但在上述新聞發布會上,官方並沒有對這兩項規定進行解讀。一時間,「民辦教育是否受限」的討論成為民間熱點。
根據《意見》,「公民同招」指的是在義務教育階段,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審批地統一管理指的是,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屬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原則上以招收其審批機關所在區域內學生為主。這一條規定的初衷被認為是為了抑制擇校熱,但不少觀察者認為,《意見》的推出意味著民辦教育在全國範圍的收緊,特別是規模性擴張。在此前,「公民同招」僅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等部分地區率先試水。
對於《意見》的發布,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限制民辦校的招生成為大體趨勢。但即使「公民同招」等措施實施後,民辦校從管理等各方面依舊具備一定優勢。「從招生角度來說,主要是讓公辦校跟民辦校更加平衡。但是僅從招生一致這個方面來看,兩者是不可能完全實現平衡的。」
儲朝暉提出,公辦校出現的一些問題,如管理較鬆散,辦學績效低等,不能依靠抑制民辦校實現,而應該從自身做出改變。從短期來看,「公民同招」後,似乎出現民辦校招生熱的減退,但如果民辦校教育優於公辦校,家長依舊會傾向於更優質的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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