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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林語堂語錄

林語堂(1895年10月10日—1976年3月26日),中國福建省龍溪(現為漳州市平和)縣坂仔村人,原名和樂,後改玉堂,又改語堂。曾任任北京大學教授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後為《語絲》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出任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教務長,同年到廈門大學任文學院長。1927年到武漢任中華民國外交部秘書。著有《吾國與吾民》、《京華煙雲》、《生活的藝術》等書。

人類社會和人類本性的不完善,正是我感到人生的興奮。我之生而為人,使我銘感喜悅而引以為榮。我雖對於實質的宇宙發生興奮,但我對於人,對於人的愛和恨,對於人的高貴的成功和可笑的失敗,也感到同樣的興趣。我對於人發生興趣,因為他的愛和恨的方式,以及一般的行為,都是非常耐人尋味的。那就是說,我對於人根本表示同情,這也是很自然的。因為我是他的同類。

我本龍溪村家子,環山接天號東湖;十尖石起時入夢,為學養性全在茲。

生長在高山,怎能看得起城市中之高樓大廈?如紐約的摩天樓,說他『摩天』,才是不知天高地厚,哪裡配得上?我的人生觀,就是基於這一幅山水。

我在聖約翰大學的收穫之一,是發展飽滿的胸脯;如果我進入公立的學校,就不可能了。

至今我仍然相信我將來最大的貢獻還是在機械的發明一方面。……我仍然相信我將來發明最精最善的漢文打字機,其他滿腹的計劃和意見以及發明其他的東西可不用說了。如果等我到了五十歲那一年,那時我從事文學工作的六七年計劃完成之後,我忽然投入美國麻省工學院里當學生,也不足為奇。

當在我北平時,身為大學教授,對於時事政治,常常信口批評,因此我被人視為那『異端之家』(北大)一個激烈分子。

假定我能積一點錢,我要跑到太平洋之南的島上,或是鑽入非洲山林中。假使富春樓老六之輩,仍然不能消此浩劫,而歐洲文明全部焚滅了,那時我居在非洲深林的樹上,可以拍胸說:「上帝啊!至少我是誠實的。」

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麼也能消化掉。

文章可幽默,作事須認真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國的鄉村,屋子安裝有美國的水電煤氣等管子,有個中國廚子,有個日本太太,再有個法國的情婦。

我覺得自己很福氣,能活到這一把歲數。和我同一代的許多傑出人物都已作古。無論一般人的說法如何,能活到八九十歲的人可謂少之又少。胡適、梅貽琦、蔣夢麟和顧孟余都去世了。斯大林、希特勒、丘吉爾和戴高樂亦然。那又怎樣呢?我只能盡量保養,讓自己至少再活十年。生命,這個寶貴的生命太美了,我們恨不得長生不老,但是冷靜地說,我們的生活就像風中的殘燭,隨時可以熄滅。生死造成平等,貧富貴賤都沒有差別。

宅中有園,園中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樹;樹上見天,天上有月;不亦快哉。

沒有幽默滋潤的國民,其文化必日趨虛偽,生活必日趨欺詐,思想必日趨迂腐,文學必日趨乾枯,而人的心靈必日趨頑固。

派遣五六個世界上最優秀的幽默家,去參加一個國際會議,給予他們全權代表的權力,那麼世界便有救了。

有意見始有學問,有學問始有文章,學文必先自解脫性靈參悟道理始。故提倡幽默,必先提倡解脫性靈,蓋欲由性靈之解脫,由道理之參透,而求得幽默也。今人言思想自由,儒道釋傳統皆已打倒,而思想之不自由如故也。思想真自由,則不苟同,不苟同,國中豈能無幽默家乎?思想真自由,文章必放異彩,放異彩,又豈能無幽默乎?

因謂幽默是溫厚的,超脫而同時加入悲天憫人之念,就是西洋之所謂幽默,機警犀利之諷刺,西文謂之「郁剃」(wit)。反是孔子個人溫而厲,恭而安,無適,無必,無可無不可。近於真正幽默態度。

在灰燼里拾到一顆小珍珠,是比在珠寶店櫥窗內看見一粒大珍珠更為快樂。

一個人徹悟的程度,恰等於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回憶過去,憧憬未來都很容易,而能夠懂得把握現在,並得到領悟與力量那就難了。

……如果我們在世界裡有了知識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評而不能欣賞,有了美而沒有愛,有了真理而缺少熱情,有了公義而缺乏慈悲,有了禮貌而一無溫暖的心,這種世界將成為一個多麼可憐的世界啊!

我們的國運正處在多事之秋﹐無論國家和個人的生命,都會達到一種瀰漫著初秋精神的時期,翠綠夾著黃褐,悲哀夾著歡樂,希望夾著追憶。到了生命的這個時期,春日的純真已成追憶, 夏日的繁茂餘音裊裊,我們瞻望生命,問題已不在於如何成長,而在於如何真誠度日,不在於拚命奮門,而在於享受僅余的寶貴光陰,不在於如何浪費體力,而在於如何保存實力,準備過冬。自覺已到達某一境地,安下心來,找到自己追求的目標。也自覺有一些成就,比起往日的輝煌雖然顯得微不足道,卻值得珍惜,宛如一座失去夏日光彩的秋林,仍然保有耐寒的韌力。

科學無非是對於生命的好奇心,宗教是對於生命的崇敬心,文學是對於生命的嘆賞,藝術是對於生命的欣賞;根據個人對於宇宙之了解所生的對於人生之態度,是為哲學。

一個人在世上,對學問的看法是這樣的:幼時認為什麼都不懂,大學時自認為什麼都懂,畢業後才知道什麼都不懂,到晚年才覺悟一切都不懂。

我向來認為生命的目的是要真正享受人生,我們知道終必一死,終於會像燭光一樣熄滅是非常好的事。這使我們冷靜,而又有點憂鬱;不少人並因之使生命富於詩意。但最重要的是,我們雖然知道生命有限,仍能決心明智地誠實地生活。

我們如若得到一個能真正談天的朋友,則其愉快,實不下於讀一本名著。

赤足是天所賦與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以與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靈便,童年時快樂自由,大家忘記了吧!步伐輕快,跳躍自如,怎樣好的輕軟皮鞋都辦不到,比不上。至於無聲無臭,便不必說。

凡是動物便有這麼一個叫做肚子的無底洞。這無底洞曾影響了我們整個的文明。

人生必有痴,必有偏好癖嗜。

我們死後,功過將留存世間,無論毀譽,我們都聽不到了。

「太上忘情」雖然好,最妙還是「未能忘情」,最合人生。太上忘情,高是高了,人生就未免乏味。

一個哭笑無常的人,會被人視為傻瓜,性情乖錯的傢伙,或者是幼稚的白痴。雖則如此,一個人難道不該有受到深深感動而流淚的時候?

生活不外是吃飯,睡覺,和朋友們相會,作別,團聚和送別會,淚和笑,兩星期剪一次頭髮,在一盆花上澆水,看鄰人由屋頂上跌下去;用一種學術上的隱語,把人生簡單現象的觀念加以裝飾,乃是大學教授掩飾極端空虛的思想或極端含糊的思想的一個詭計。因此,哲學變成一種使我們越來越不了解自己的學術。哲學家所完成的功績就是:他們講得越多,我們越覺糊塗。

人們很少知道躺在床上的藝術的重要,這很奇怪;據我看來,世界上最重要的發現,無論在科學方面或哲學方面,十分之九是科學家或哲學家,在凌晨兩點鐘或五點鐘盤身躺在床上時所領悟到的。

我相信人生一種最大的樂趣是捲起腿卧在床上。為達到最高度的審美樂趣和智力水準起見,手臂的位置也須講究。我相信最佳的姿勢不是全身躺直在床上,而是用軟綿綿的大枕頭墊高,使身體與床鋪成三十角度,而把一手或兩手放在頭後。在這種姿勢之下,詩人寫得出不朽的詩歌,哲學家可以想出驚天動地的思想,科學家可以完成劃時代的發現。

除了智識之外,我們必須保留而永勿失去人生的趣味,人生的崇拜,對人生的奇妙之思,並對人生應取的適當而合理的態度。人生的趣味必須純潔不污,人生的拜崇必須真正謙卑,對人生的奇妙之思必須充分活潑,而對人生所取的態度必須合調與合理。

不裝腔作勢,不拾唾餘,不炫鴻博,不示詭秘,抒我一己見,暢所欲言,遂之成書。讀者與我同調而好之亦好,所見不同而訾義之亦好,我亦無可如何也。

我想應該還是回復孔孟面目,記取「老者安之,少者懷之」的聖門真訓。有學問而沒有感悟,有交誼而沒有了解。有父母妻子而沒有溫情,有禮義而沒有仁者的存心,是人生一件極可悲的事情。這種人非之無舉,刺之無刺,過吾門而不入,吾無憾焉。

一人不敢說我們要說的話,不敢維持我們良心上要維持的主張,這邊告訴人家我是學者,那邊告訴人家我是學者,自己無貫徹堅強主張,倚門賣笑,雙方討好,不必說真理招呼不來,真理有知,亦早已因一見學者臉孔而退避三舍矣。

在這年頭,大家高談主義,大而無當,什麼社會民生,國家主義,鮑希微基,馬革里分,唱入雲際,不成功則已,成功只成一些同志升官發財的招牌而已。

假如世界真要避免戰爭的話,最好各國政府都行一種制度:每隔十年募集二十歲到四十五歲的人,送他們到歐洲大陸去做一次旅行,去參觀博覽會一類的盛會,現在英國政府正在動用五十萬萬金鎊去重整軍備,我想這筆款子盡夠送每個英國人民到利維埃拉(Riviera-----法國東南地中海邊名勝區)去旅行一次了。他們以為戰爭的費用是必需的,而旅行是奢侈。我覺得不很同意!旅行是必需的,而戰爭才是奢侈哩。

我們所需要的,正是喊痛的自由,並非說話的自由。人類所說的話真不少,卻很少能喊痛。因為人的語言已經過於纖巧曲折,所以少能直截了當表示我們本能的需要。這也是人與獸的一點不同。譬如貓叫春是非常自由,而很有魄力的。中國的百姓卻不然。他痛時只會回家咒罵,而且怕人家聽見。

一個女子最美麗的時候是在她立在搖籃的面前的時候;最懇切最莊嚴的時候是在她懷抱嬰兒或攙著四五歲小孩行走的時候;最快樂的時候則如我所看見的一幅西洋畫像中一般,是在擁抱一個嬰兒睡在枕上逗弄的時候。

把婚書燒了吧,因為婚書總是離婚時才用得著。

婚姻猶如一艘雕刻的船,看你怎樣去欣賞它,又怎樣去駕駛它。

婚姻生活,如度大海,風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兩個個性不同的人去過一種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臉孔上,是在心靈上。等到你失敗了,而她還鼓勵你,你遭誣陷了,而她還相信你,那時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養督責兒女,看到她的犧牲、溫柔、諒解、操持、忍耐,那時,你要稱她為安琪兒,是可以的。

女人的理論每被男子斥為浮華、淺薄、重情感、少理智,但是女子的理智思想比男人實在,她們適應環境、當機立斷的能力也比我們好。也許她們的主張,常說不出理由來,但是她們的直覺是不會錯的。她們說「某人不好」,某人便是不好,你要同她們分辯是無用的,而事實每每證明她們無理由的直覺是對的。

「感覺」是女人的最高法院。一女人將是非訴於她的「感覺」之前時,明理人就當見機而退。

你們讀書時,須放開心胸,仰視浮雲,無酒且過,有煙更佳。現在課堂上讀書連頭頸也不許你轉動,這還能算為讀書的正軌嗎?或在暮春之夕,與你們的愛人,攜手同行,共到野外讀離騷經,或在風雪之夜,靠爐圍坐,佳茗一壺,淡巴菰一盒,哲學、經濟、詩文、史籍十數本狼籍橫陳於沙發之上,然後隨意所之,取而讀之,這才得了讀書的興味。

今日所談的是自由的看書讀書;無論是在校,離校,做教員,做學生,做商人,做政客有閑必讀書。這種的讀書,所以開茅塞,除鄙見,得新知,增學問,廣識見,養性靈。人之初生,都是好學好問,及其長成,受種種的俗見俗聞所蔽,毛孔骨節,如有一層包膜,失了聰明,逐漸頑腐。讀書便是將此層蔽塞聰明的包膜剝下。能將此層剝下,才是讀書人。並且要時時讀書,不然便會鄙吝復萌,頑見俗見生滿身上,一人的落伍、迂腐、冬烘,就是不肯時時讀書所致。所以讀書的意義,是使人較虛心,較通達,不固陋,不偏執。

一人在世上,對於學問是這樣的:幼時認為什麼都不懂,大學時自認為什麼都懂,畢業後才知道什麼都不懂,中年又以為什麼都懂,到晚年才覺悟一切都不懂。

讀書須有膽識,有眼光,有毅力。膽識二字拆不開,要有識,必敢有自己意見,即使一時與前人不同亦不妨。前人能說得我服,是前人是,前人不能服我,是前人非。

讀書本不可惡,讀書而成一階級乃可惡。因既成一階級,乃成高等流氓,鬻聖賢、市仁義,以為仕宦階梯,然後其所讀之書、所作之文,亦皆與民眾無與。原來讀書不必喪盡良心,而今之喪盡良心者皆讀書人,非吾國不識字之平民也。

凡人練習文字,必先求得一本心所好讀之書,心好其言,則並其文亦無意中得之。苟所言無味,硬著頭皮去讀,怒目相向而謂能習得其文彩,必無是理。

讀書人最應頭腦清楚,然讀書人偏最常上當。

我一向認為大學應當像一個森林,猴子應當在裡面自由活動,在各種樹上隨便找各種堅果,在枝幹間自由擺動跳躍。憑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種堅果好吃,那些堅果能夠吃。我當時就是享受各式各樣的果子的盛宴。

藝術應該是一種諷刺文學,對我們麻木了的情感、死氣沉沉的思想,和不自然的生活下的一種警告。它教我們在矯飾的世界裡保持著樸實真摯。

我認為一個缺乏正氣的作家無論文筆多麼燦爛,多麼迷人,我們不可能真心仰慕他。

文學上不朽的聲名要靠作品給讀者的樂趣而定,誰能說讀者要怎麼樣才能滿意呢?文學和一般寫作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取悅心靈的音律、感官和風格的魅力。名作能取悅千秋萬世的讀者,超越一時的文風而留傳下去,必定是基於一種所謂「真誠」的特質,就像真寶石能通過一切考驗。「文章如精金美玉,」蘇東坡寫信給謝民師說。

要做作家,最要緊的,是要對人對四周的事物有興趣,要比別人有更深的感覺和了悟。要不然,誰要聽你的話?…我注意到你剛才在電車上,站在車廂後面,雨淋風吹,你那痛快的感受,全表露在你的臉上。你何不把那種感受寫下來?那種真的感覺如果能描寫出來,就是好文章。

我想行字是第一,文字在其次。行如吃飯,文如吃點心,不吃飯是不行的。現代人的毛病是把點心當飯吃,文章非莊重,而行為非常幽默。中國的幽默大家不是蘇東坡,不是袁中郎,不是東方朔,而是把一切國家事當兒戲,把官廳當家祠,依違兩可,昏昏冥冥,生子生孫,度此一生的人。我主張應當反過來,做人應該規矩一點,而行文不妨放逸些。因為文學像點心,不妨精緻一點,技巧一點,做人道理卻應該認清。

要做作家,就必能整個人對時代起反應。作家和學者不同。學者也會寫文章,作家有時候也從事學術研究。但我們在這裡祇討論作家。因為,鑽牛角尖的學者的作品,和通書沒什麼不同,難以看出個人心靈的活動。他所尋求的祇是事實,不摻入個人意見。而作家卻全然不同,他個人的情感、愛憎、意見、偏見都會從筆尖溜出。歸根到底,一個時代的文學,祇是一群個人,各自對人生和時代發生反應。

動蕩性本身並不壞,動蕩就是活力。我們唯一要問的是,把所有事物打碎解剖之後,又厭棄一切,還會有什麼存留呢?現代中國,在五四運動之後,也經歷了一個動蕩的時代,我所要問的是,經過這四十多年的動蕩,究竟有沒有什麼有價值的東西留下呢?

《紅樓夢》是中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一部創作也是想像文學頂峰最高峰。我想應與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同列為世界十大小說之一。

今天有人雖寫白話,實則在潛意識上中道學之毒甚深,動輒任何小事,必以「救國」、「亡國」掛在頭上,於是用國貨牙刷也是救國,賣香水也是救國,弄得人家一舉一動打一個嚏也不得安閑。

怕為時代遺棄而落伍者,先已失去自己,終必隨那短短的時代而落伍。

既做文人,而不預備成文妓,就只有一道:就是帶一點丈夫氣,說自己胸中的話,不要取媚於世,這樣身份自會高。要有點膽量,獨抒己見,不隨波逐流,就是文人的身份。所言是真知灼見的話,所見是高人一等之理,所寫是優美動人的文,獨來獨往,存真保誠,有氣骨,有識見,有操守,這樣的文人是做得的。

依我看來文學的功用是在使我們看得人生更其清晰更其正確,更其明了,更其同情。但是人生過於複雜,不能以一種主義去一言以蔽之。認為文學應作政治工具的那種觀念,不使腦筋有發展的餘地,於是抹殺了文學的價值。

宗教如特效藥,方有人買。耶教之「呼我名者得救」、「哈利路亞」。佛家之「阿彌陀佛」、「唵嘛呢叭咪吽」皆與特效藥廣告「三天包愈斷根」相同。然文學家亦只須合十口念「普啰呔哩啞」喃喃有辭,便已得救。

人生在世,無一事非情,無一事非成。要在誠之一字而已。誠便是真。去偽崇真。做文做人,都是一樣。紅樓夢佳文,也是一「真」字而已。史湘雲醉卧牡丹下,不大體統;晴雯罵麝月磨牙,也欠斯文;然紅樓夢之所以為文學,正在此等真處,如見其肺肝然。虛偽的社會不然,上下相率而為偽,說話立言做文章,都是預備做給人家看的,說話給人家聽的。於是高談儻論,辭嚴義正,篇篇是門面語,句句是得體文章,搖膝吟之,朗誦讀之,都是好文章,而與人生之真實何與?誰還有一句衷心之論,肺腑之言,見之筆端?這是思想硬化,文學枯竭,性靈摧殘之原因。

染指,中飽,分羮,私肥,這是中國民族亘古以來上自王公大臣下至販夫小卒文武老幼男女賢愚共同擅長的技術。根據這技術之普遍性及易學性,我們幾乎可以主觀的演繹的斷定這染指性已是中國之第二天性了。

中國人的臉,不但可以洗,可以刮,並且可以丟,可以賞,可以爭,可以留,有時好像爭臉是人生的第一要義,甚至傾家蕩產而為之,也不為過。

欲探測一個中國人的脾氣,其最容易的方法,莫如問他喜歡黛玉還是寶釵,假如他喜歡黛玉,那他是一個理想主義者,假使他贊成寶釵,那他是一個現實主義者。有的歡喜晴雯,那他也許是未來的大作家,有的歡喜史湘雲,他應該同樣愛好李白的詩。

中國民族之特徵,在於執中,不在於偏倚,在於近人之常情,不在於玄虛理想。中國民族,頗似女性,腳踏實地,善謀自存,好講情理,而惡極端理論,凡事只憑天機本能,糊塗了事。

惟中國人之聰明,有西方所絕不可及而最足稱異者,即以聰明抹殺聰明之聰明。聰明糊塗合一之論,極聰明之論也。僅見之吾國,而未見之西方。此種崇拜糊塗主義,即道家思想,發源於老莊。

所以要中國人民變散漫為團結,化消極為積極,必先改此明哲保身的態度,而要改明哲保身的態度,非幾句空言所能濟事,必改造使人不得不明哲保身的社會環境,就是給中國人民以公道法律的保障,使人人在法律範圍以內,可以各開其口,各做其事,各展其才,各行其志,不但掃雪,而且管霜。

中國今日舉國若狂,或守株狂,或激烈狂,或誇大狂,或憂鬱狂,看來看去都不像大國風度,早失了心氣和平事理通達的中國文化精神。更可慮的,是失了自信力。

如果中國人全都失去了欣賞月亮和夏日清風的能力,那麼中國之為國也必將變得更為狹小,粗劣,與物質主義了。

中國人的美德是靜的美德,主寬主柔,主知足常樂,主和平敦厚;西洋之美德是動的美德,主爭主奪,主希望樂觀,主進取不懈。中國人主讓,外國人主攘。外國人主觀前,中國人主觀後。

我最喜歡東坡詠黃州快哉亭「一點浩然氣,快哉千里風」之句。不知何故。我想這兩句話,很能曲盡中山先生的氣魄,及其一生之所為。

我喜歡春天,但是它太年輕;我喜歡夏天,可是它太驕傲。所以我最喜歡的還是秋天,因為秋天樹葉剛呈嫩黃,色調比較柔和,色彩比較豐富,又染有一絲的憂愁和不祥之兆。它金黃的多彩所要說的不是春天的純真,也不是夏天的威猛,而是老成的持重和慈祥的智慧。它知道生命的有限所以知足,因它既知道生命的有限,又閱歷甚豐,從而繪成了無與倫比的繽紛:綠色象徵生命和力量,橙色象徵稱心的滿足,而紫色象徵順從和死亡。月亮照耀著它,反映著月光,樹梢顯得蒼白,然而當落日撫著它,餘輝照亮著樹梢,它仍然可以嫣然歡笑。

清晨的山風吹過,瑟縮的葉子愉快地飛舞到地面。你不知道落葉的歌是歡笑的歌唱,還是訣別的哀吟。因為這就是初秋的精神,就是平靜﹑智慧與成熟的精神,能夠以微笑面對悲哀,能夠讚賞那使人清醒的冷風 – 這就是秋之精神。

演說要像迷你裙,愈短愈好。

金錢藏在我們自己的口袋裡,而不去幫助別人,那錢又有什麼用處呢?金錢必須要用得有價值,又能幫助人。

我來台灣,不期然而然聽見鄉音,自是快活。電影戲院,女招待不期然而說出閩南話。坐既定,隔座觀客,又不期然說吾閩土音。既出院,兩三位女子,打扮的是西裝白衣紅裙,在街中走路,又不期然而然,聽她們用閩南話互相揶揄,這又是何世修來的福分。

我始終背不來總理遺囑,在三分鐘靜默的時候也制不住東想西想。我從沒有休過自己的老婆,而且完全夠不上做一個領袖教育。我始終不做官,穿了洋裝去呈獻土產,我也從未坐了新式汽車到運動會中提倡體育。

我也不把干這些蠢事的人們當作一回事。

我憎惡強力,從不騎牆,也不翻斤斗,無論是身體的、精神的或政治的,我連看風頭也不會。

我始終沒有寫過一行討好權貴或博得他們歡心的文字,我也不能發一張迎合要人心理的宣言。

我從未說過一句討好人的話:我連這個意思也沒有。

我不今天說月亮是方的,一個禮拜之後又說他是圓的,因為我的記性很不錯。

我從不調戲少女,所以也並不把她們看作「禍水」;我也不贊成長腳將軍張宗昌的意見,主張禁止少女進公園,藉以「保全私德」。

我從未不勞而獲而拿過人家一個錢。

我從不泰然自滿;我在鏡子里照自己的臉時,不能不有一種逐漸而來的慚愧。

我從未打過或罵過我的僕人,叫他們把我當作一個大好老。我的僕人也不會稱讚我會賺大錢:他們對於我的錢的來源總是知道的。

我不愛我僕人的堂而皇之的敲詐,因為我不給他們有這一種實在的感覺,以為向我敲詐,便正是「以人之道,還冶其人」。

我從不把關於我自己的文章送到報館裡去,也不叫我的書記代我做這種事。

我從不印了些好看的放大照片,把它們分給我的兒子們叫他們去掛在客堂里。

我從不假裝喜歡那些不喜歡我的人。我從不臨陣脫逃、裝腔騙人。

我極不喜歡那些小政客,我絕不能加入我有點關係的任何團體中去同他們爭吵,我對他們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因為我討厭他們的那副嘴臉。

我談論我國的政治,絕不冷漠、無關及使乖巧,我也從不裝飽學,道他人之短,以及自誇自大。

我從不拍拍人家的肩膀裝出慈善家的神氣,以及在扶輪社中受選舉。我喜歡扶輪社,也正如我喜歡青年會一樣。

我從來沒有救濟過什麼城市裡少女或鄉下姑娘。

我覺得我差不多是一個不比大家差的好人。如果上帝能愛我,像我的母親愛我的一半,那麼他一定不會把我送入地獄的。如果我不上天堂,那麼世界一定是該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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