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5少年性侵少女最大嫌犯僅14歲,全國激辯降低刑責年齡
據《衛報》7月10日報道,近日,德國魯爾市穆爾海姆一群青少年強姦一名女子的案件震驚了全德國,並在法律界和社會引發了一場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激烈討論。
涉案的共有5名男孩(3名14歲,2名12歲),他們被指控強姦了一名18歲的少女。周五晚上,男孩們因涉嫌「嚴重性犯罪」被警方拘留。受害者在醫院接受治療後,已經出院。
周一,魯爾地區的檢察官宣布,考慮到指控的嚴重性和此前兩起性騷擾報告,他們已經提前監禁了一名14歲的嫌疑人。所有5名男孩都被暫停上學。
周三上午,德國媒體報道稱,警方正在調查同一城市發生的另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在最近的事件中,據稱一名15歲的女孩被5名年齡在11歲至17歲之間的男孩包圍,隨後在周一晚上受到不適當的騷擾和觸摸。
此外,今年1月,伍珀塔爾(Wuppertal)的一家地方法院裁定,8名青少年在北萊茵-威斯特伐利亞州維爾伯特鎮(Velbert)的一個游泳池附近強姦了一名13歲的女孩,罪名成立。
在靠近瑞士邊境的弗萊堡,11名年齡在18歲至30歲之間的男子因去年10月強姦一名18歲女子而受審。
根據德國法律,14歲以下的兒童不承擔刑事責任。相反,責任在於他們的法定監護人或當地青年福利辦公室。
與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等國家相比,德國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較高,這些國家的未成年人從10歲起就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穆爾海姆一案引發了一些呼籲,要求將刑事責任年齡降至12歲。德國警察工會主席Rainer Wendt在《圖片報》的一篇文章中說:「如果青年福利辦公室不再單獨處理12歲和13歲的孩子,如果少年法庭能夠在更早的階段幫助這些孩子,這將是有利的。」
德國法官協會駁回了Rainer Wendt的建議。該協會會長延斯·格尼薩(Jens Gnisa)說:「『更多的懲罰等於更少的犯罪的等式對年輕人不起作用。」
《法蘭克福彙報》(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評論道:「問題不在於我們的刑法,而在於國家認為有責任撫養和教育年輕人的父母。」據報道,在穆爾海姆的案件中,一些嫌疑人的家人拒絕接受青年福利官員的幫助。
從理論上講,如果未成年人發現家庭無法單獨管教他們的孩子,青年福利官員有權干預,甚至將他們從父母身邊帶走。
德國警方過去三年的統計數據顯示,14歲以下的犯罪嫌疑人總體下降。然而,與「反性自決罪」有關的14歲以下青少年人數在同一時期從1420人增加到2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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