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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一起盜墓案,盜墓賊下場有點詭異

唐玄宗開元年間(公元713年——741年)。

有一個「狂人」,奔走於長江中下游及齊魯大地之間,人們傳說此人是個千年殭屍,因為墳墓崩塌而復生。

傳說有鼻子有眼兒的,人們說這個「狂人」不吃五穀,靠著「飲水吸風」就能活著,於是稱呼他為「地仙」、「妄者」。

據說「地仙」有特異功能,可以探知地下有沒有「金玉」寶物積聚在一起。

《太平廣記》記載:有兩個盜墓賊,聽信了「地仙」的話,糾集窮凶極惡的亡命之徒共十人,一起去濠州(今屬安徽鳳陽)、壽州(安徽淮南)一帶盜掘墳墓。

這伙盜賊來到壽州盛唐縣(六安),盜挖了一座古墓。

這座墓在當地被稱作「白茅冢」,挖了一丈深的時候,發現墓室為「四房閣」。

東房儲藏著兵器,弓矢槍刃,一應俱全;

南房儲藏著「繒彩」等絲織品,中間梳妝台上,擺放著上等的布料,布帛上面有個小牌子,寫著「周壽王所賜錦三百端」,最下面都是金玉等珍寶;

西房均為漆器,光潔如新,如同昨天剛放進去的一樣;

北房有一口玉石棺材,裡面躺卧著一個美麗的「玉女」,儼然如生。

「玉女」墨綠色的長髮非常稠密,牙齒潔白整齊,不胖不瘦,不高不矮,身材勻稱,彷彿是畫中的佳人。

上身披著紫色的披肩,腳上穿著繡花的襪子,綴滿珍珠的鞋子,像剛剛睡著了似的,新香可愛。

盜墓賊忍不住用手去摸女屍,感覺其身體還有溫度。

玉棺之前,放著一個銀質的酒樽,裡面裝滿了美酒。

盜墓賊爭搶著把裡面的酒喝光了,感到如玉露瓊漿,非常甘美。

喝完了酒,盜墓賊才意識到正事兒還沒幹,於是開始「各取其錦彩寶物」。

玉女左手無名指上,戴著有玉環,盜賊爭搶著要摘下來。

其中一個叫楊知春的盜賊說:「何必取此,諸寶已不少。」——何必非要這枚玉環呢?寶物已經不少了。

盜賊們弄了半天,摘不下來,氣急敗壞,就用刀將女子的無名指砍斷了。

玉女像活人一樣,指中出血。

楊知春有些不忍心,憐香惜玉地說:「大不仁。有物不能贖,卒斷其指,痛哉。」

——你們也太沒人味兒了,這麼多寶物還嫌不夠,竟弄斷了人家的手指,太可惜了!

出了古墓,盜賊們認為楊知春有詐,就打算殺掉他。

可誰知見了風,盜賊們的酒勁兒上來了,竟然像互相不認識一樣,舉刀亂砍,自相殘殺。

不一會兒,九個盜賊都倒在了血泊之中,死翹翹了,唯獨剩下楊知春一個人。

楊知春忽然良心發現,將盜取的珍寶全部送回了古墓,然後去官府投案自首了。

官府派二十個士兵,重新修復了古墓,期間,有人尋找墓志銘,卻始終沒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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