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校外線上培訓規範性文件出台
本報北京7月15日訊(記者 王家源 見習記者 梁丹 林煥新)今天,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提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這是國家層面頒布的第一個專門針對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規範性文件。
校外線下培訓准入實行縣級審批、先證後照,取得辦學許可是其前置條件。與此不同的是,《實施意見》對校外線上培訓採用備案審查制度,備案審查的重點為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明確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需會同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制訂排查方案,組織對在本省(區、市)申請備案的校外線上培訓開展排查,排查監管的重點是內容健康、時長適宜、師資合格、信息安全、經營規範等方面情況。
《實施意見》要求,課程設置需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與學生個體能力相適應。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在培訓平台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
經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於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並重新提交相關材料。
為健全監管機制,《實施意見》提出要強化綜合治理、建立黑白名單、加強行業自律。探索「互聯網+監管」機制,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台,為各地開展備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明確教育、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的職責分工;通過建立黑白名單實現動態監管;倡導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提高培訓質量。
《實施意見》還強調,各地要統籌校外線下和線上培訓規範治理工作,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建立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實施意見》強調,各地要統籌校外線下和線上培訓規範治理工作,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建立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公共服務,強化問責考核,確保各項目標落實到位。
專家解讀詳見八版
《中國教育報》2019年07月1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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