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考試中,考生試卷為何有幾十種叫法?這裡面太有講究了
古代的科舉考試是按照級別進行的,由易到難,由低到高。以清代為例,科舉的基本步驟是縣試、府試、鄉試、會試、殿試。不過,參加科舉考試由於考生身份不同、區域不同、級別不同、難易度不同等因素,這也造成了形形色色的試卷名稱。還以清代為例,筆者為大家介紹一下科舉考試中這個較為冷門的知識,以供互相交流。
清代科舉先有童生試,再有鄉試、會試、殿試。因此,從這個角度區分,分為「童試卷」、「鄉試卷」、「會試卷」、「殿試卷」。因為殿試又稱廷試、所以「殿試卷」又叫「廷試卷」。
再具體一點,如童試(秀才級別的考試)又分縣試、府試、院試三級,因此童生試卷中又分為「縣試卷」、「府試卷」和「院試卷」。
鄉試、會試雖然不分級別,但因考試分為三場,故鄉試卷、會試卷中有分為「頭場卷」、「二場卷」、「三場卷」。按照規定,鄉試、會試後,朝廷又會進行複試,因此又有鄉、會試「複試卷」。殿試以後,新科進士還要參加朝考,考中後入翰林院深造,俗稱庶吉士,這次考試的試卷稱為「朝考卷」。又,殿試時試卷較鄉試更為寬大,故稱「大卷」。
上面所介紹的還僅僅是以縱向劃分,即考試級別而劃分的試卷分類,如果從橫向劃分來看,種類就更多了。
清沿明制,會試取士分為南、北、中卷。按照規定,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廣東七省為「南卷」,山東、山西、河南、陝甘及直隸為「北卷」、其他省份為「中卷」。
康熙三十年(1691年)辛未科會試,位於中卷的廣西、雲貴三省因全部落地,造成該省舉子不滿。於是,禮部遵旨議定,將南、中、北卷內再分左右。即將江蘇、浙江、安徽為南左,江西、湖南、湖北、福建、廣東為南右;直隸、山東為北左,河南、山西、陝西為北右;四川、雲南為中左,廣西、貴州為中右。這樣,就出現了「南左卷」「南右卷」「北左卷」「北右卷」「中左卷」「中右卷」。不過這個制度只推行了兩科,不久被廢。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不再實行南、北、中分卷,而是採取分省取士,所有舉子均按省及滿洲、蒙古、漢軍編號應試。這樣,清代的會試卷又分成了「滿洲卷」、「蒙古卷」、「漢軍卷」等。
科舉考試是一種較為公平的人才選撥機制,為了確保制度的完善性,對於高官子弟在鄉試中的錄取比例也有嚴格的限制。按規定,凡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二品以上之子、孫、侄應試,一律稱為「官生」,在試卷也要註明「官」字,是為「官卷」,其他試卷則稱為「民卷」。按慣例,官卷中不能取鄉試第一名。
在限制高官子弟的同時,朝廷對那些偏遠地區和少數民族的考生又有一定的照顧,在某些省份的童試中專為「苗童」設置了錄取名額,其難度也較低。這些苗童的試卷要單獨編號,時稱「苗卷」。雍正之後,將苗童改為「新童」,故試卷稱為「新卷」。
鄉、會試中,朝廷分派主考官、副主考官、同考官負責科場事宜,並主持閱卷。按例,鄉會試階段,先由同考官閱卷,並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主考官推薦自己選中的試卷,這些試卷上均要標記「薦」字,稱為「薦卷」。這些考卷到了主考官手裡還要經過判定,錄取的稱為「中式卷」或「取中卷」、「中卷」,未被錄取的稱為「落卷」,亦稱「遺卷」。
鄉、會試中舞弊的現象層出不窮,其中考生與考官聯手互通關節是主要的作弊手段之一。在推薦過程中,考官將與自己有關係的考卷推薦給主考官,而那些沒有關係的考生的試卷則被視為「野卷」,不予推薦,這是閱卷中的一大弊端。
鄉試放榜前,為了不出現意外,導致錄取名額不足的情況,在未被錄取的試卷中找出一些較好的試卷作為備用卷,這些備用卷上都標記有「堂」或「堂備」字樣,故稱為「堂備卷」。
放榜之後,榜單上會排好名次,人們習慣將第一名的試卷稱為「元卷」、「首卷」,第二名稱為「次卷」。另外,考中舉人、進士者,有將自己在考試中的文章刻印贈予親朋好友,所刻之卷稱為「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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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立誓碑「不殺士大夫」,可為何要遮遮掩掩不敢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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