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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周公之禮」和「男女授受不親」哪個更難做到?答:後者太難

一個「禮」字,好讀卻不好寫。繁體的「禮」字,左邊也是衣字旁,右邊是「豊」字,筆畫不少,正如我們的禮儀一樣,紛繁複雜。既有周禮中的五禮之說,又有民間生、冠、婚、喪的4種禮物。但到了現代,最為世人記住的卻只有兩大禮,一為周公之禮,一為男女授受不親之禮。

什麼是周公之禮?周公是周文王的第四個兒子,爵位為上公,所以被稱為周公。他認為西周初期,世風日下,特別是婚俗之禮更是混亂不堪,於是便制定了一版婚嫁之禮,也就是後來所說的周公之禮。此禮法,涉及納采、納吉、迎親等多個環節,對民間應該怎麼結婚做了詳細的規定。其中最引人注意的,當然是洞房,周公規定夫妻到結婚當日,才能行夫妻之好。這才是周公的原意,以後獨居時,這個詞就不要再用了。

如果說周公之禮還算是比較容易做到的話,那「男女授受不親」就當真是難得很了。這句話的字面意思當然是男女交往時,不能直接接觸,言談上也要注意。那到底哪些行為,在古代是算做「男女授受不親」的呢?是不是真的傳遞物件也不可能呢?其實對於這個禮儀,有多個版本。

1. 先看《禮記》,在這本典籍里是這樣規定男女之禮的:

男女不雜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

意思是:不能一起同席而坐,不同帶同一套枷鎖,不同用同一個毛巾和梳子,拿東西不能直接過手。男子遇家中長姑、姐妹等回娘家,不但不能坐同席而坐,吃飯也不能用同一個碗器。

2. 到了宋代司馬光的《涑水家儀》里,就變得更加苛刻了:

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廁。女僕無故,不出中門,有故出中門,亦必擁蔽其面。

司馬光眼中,對於男女授受不親,既要不共井喝水,廁所和浴室也不能通用,這一點對於今人來說確實不容易。後面是對女子外出的要求,不能無故出中門,被男子看見要遮臉。

3. 看了這兩版,發現古時對男女日常接觸管的是非常嚴的,那這就是這句話的出處嗎?非也。這句話出自孟子,在《孟子·離婁上》中,孟子對這句話有明確的詮釋: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這是孟子與淳于髡的一段對辯,不得不說孟子是真君子。對方問孟子,男女授受不親是不是正禮,孟子肯定回答。對方又說那要是大嫂溺水,是不是要施以援手?孟子說嫂溺必救,這個時候伸出手去救她,是變通,這是孟子所謂的大仁。

所以下次再遇到有人以「男女授受不親」為理由,拒絕幫忙,就用孟子「援之以手者,權也「回他,有道理也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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