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價格戰逼死競爭對手,高通再吃歐盟2.42億歐罰單
【文/觀察者網 徐乾昂】
時隔18個月,高通又吃到一張歐盟巨額罰單。
歐盟委員會官網18日消息稱,美國晶元巨頭高通在2009年至2011年期間部分產品定價低於成本,目的是為了打壓排擠競爭對手,涉嫌壟斷,被判罰款2.42億歐元。美股盤前,高通下跌1.58%。
聲明指出,2009年至2011年間,高通市場佔有率高達60%,幾乎是其最大競爭對手的3倍。且在此期間,高通三款賣給中興和華為的蜂窩基帶晶元組,定價過低具有「掠奪性」,對英國手機軟體開發商Icera造成打壓。而在2011年,Icera被英偉達收購,其蜂窩基帶晶元產線在2015年叫停——徹底退出市場。
歐盟法律規定,高通60%的市佔率並不違反反壟斷法,但其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高通因此得該支付公司2018年年度營收總額的1.27%,即2.42億歐元。
高通對此判決表示不服,向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上訴。在上訴待決期間,高通會提供財務擔保以代替支付罰款。
高通執行副總裁兼總顧問唐?羅森伯格(Don Rosenberg)在一份聲明中稱:「歐盟委員會花了數年時間調查我們面向兩家客戶的銷售情況,但每個客戶都表示,他們青睞高通晶元不是因為價格,而是因為競爭對手的晶元組在技術上較差。」
今日美股盤前交易中,高通股價一度下跌1.58%。但今年以來,高通股價已上漲33%。相比之下,標準普爾500指數上漲19%。
高通近年來已有2次被判不公平競爭。
去年1月,歐盟委員會在另外一宗反壟斷調查中,對高通公司開出了9.97億歐元的巨額罰款。在這一調查中,歐盟委員會裁定高通向智能手機製造商蘋果支付了特殊的費用,以換得獨家手機晶元供貨權,排擠了包括英特爾在內競爭對手。
今年5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裁定,高通強迫蘋果等手機製造商只使用其晶元,以換取更低的授權費用,這種做法排除了競爭對手,涉嫌壟斷行為。此案審理過程中,華為和聯想兩家中企曾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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