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 |(291)教相大綱,約教門解
教相大綱,約教門解(291)
五、判教相者,即為六:一、舉大綱。二、引三文證。三、五味半滿相成。四、明合不合。五、通別料簡。六、增數明教。
一、大綱三種:一、頓。二、漸。三、不定。此三名同舊,義異也(云云)。
今釋此三教各作二解:一、約教門解。二、約觀門解。
教門為信行人,又成聞義;觀門為法行人,又成慧義。聞慧具足,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具如《釋論》偈(云云)。
先約教者,若《華嚴》七處八會之說,譬如「日出先照高山」。
《凈名》中「唯嗅薝蔔」。
《大品》中說「不共般若」。
《法華》云:「但說無上道」,又:「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若遇眾生,盡教佛道。」
《涅槃》二十七云:「雪山有草名為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又云:「我初成佛,恆沙菩薩來問是義,如汝無異。」
諸大乘經如此意義類例,皆名頓教相也,非頓教部也。
二、漸教相者,如《涅槃》十三云:「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從般若出涅槃。」如此等意即是漸教相也。
又始自人天、二乘、菩薩、佛道,亦是漸也。又中間次第入,亦是漸(云云)。
三、不定教者,此無別法,但約頓、漸,其義自明。
今依《大經》二十七云:「置毒乳中,乳即殺人,酪、蘇、醍醐亦能殺人。」
此謂過去佛所,甞聞大乘實相之教,譬之以毒。今值釋迦聲教,其毒即發,結惑人死。
若如提謂波利,但聞五戒,不起法忍,三百人得信忍,四天王得柔順忍,皆服長樂之葯,佩長生之符,住於戒中,見諸佛母,即是乳中殺人也。
酪中殺人者,如《智度論》云:「教有二種:一、顯露教。二、秘密教。」顯露者,初轉法輪,五比丘及八萬諸天得法眼凈。若秘密教,無量菩薩得無生法忍。此是毒至於酪而能殺人也。
生蘇中殺人者,有諸菩薩,於方等大乘教得見佛性,住大涅槃,即其義也。
熟蘇殺人者,有諸菩薩,於摩訶般若教得見佛性,即其義也。
醍醐殺人者,如涅槃教中,鈍根聲聞開發慧眼,得見佛性,乃至鈍根緣覺、菩薩七種方便,皆入究竟涅槃,即其義也。
是名不定教相也,非不定部。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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