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跌落昏迷,12歲同伴將其擊打致死」,因為害怕爸媽責罰?
文|福林媽咪
小時候犯錯,你是怎麼知錯就改的?有沒有過因為害怕被打,所以想辦法撒謊隱瞞?
昨天看到一條新聞:一名6歲的女童在玩耍過程中跌落,被12歲的同伴擊打致死。
在7月13日下午的時候,永寧縣公安局接到報警,說永寧縣遠望鎮政權村一個6歲的女童李某某走失,希望警方幫忙尋找。14號的時候在政權村一個廢棄的土房裡發現了小女孩兒的屍體。警方調查鑒定後確定是他殺。而殺害小女孩的兇手正是自己的親戚蘇某一。
新聞中說,6歲的李某某和12歲的蘇某一、7歲的蘇某二一起出去玩耍,玩耍的工程中,李某某從木架上摔下來,導致頭部著地當場昏迷。蘇某一害怕李某某醒來後會告訴家長,害怕自己受到責罰,所以找了一個木板擊打李某某,導致李某某死亡。
一個12歲的孩子,看到同伴受傷後,第一反應不是想辦法救人,而是害怕同伴醒來告狀,害怕自己因此被爸媽責罰,於是想讓同伴永遠不要醒來。明明可以把大人找來趕快對同伴進行施救的,卻因為害怕被責罰而讓同伴喪命,自己也成了故意殺人犯。
這個新聞給了我很大的衝擊,也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一時掀起了「性本善」和「性本惡」的辯論。
在我看來,這件事並不在於「性本善」和「性本惡」的區別,而在於家長的教育方式。
因為孩子天生是一張白紙,基因只是決定這張紙的質量好壞,至於寫什麼畫什麼,那還是父母決定的。
孩子之所以看到同伴受傷,會作出這樣的舉動,根本原因在於他害怕爸媽的責罰。
我之前也常常告訴家長們,對孩子多一些寬容,不要動不動就打罵,因為那不是幫助孩子從根本上避免再次犯錯的方法。
家長對孩子失誤犯錯時的零容忍態度,對孩子嚴厲的批評,動不動採取打罵或各種嚴厲懲罰的教育手段,會讓孩子害怕。孩子為了逃避懲罰,為了避免令自己感到恐怖的事情發生,所以就想辦法去掩蓋自己的錯誤。輕則習慣性說謊,重則就像這起案件的最終結果一樣,導致悲劇的發生。
那些一味譴責12歲孩子的人,其實更應該看看孩子的父母,他的父母才是更應該反思自己教育方式的人。
我小時候我聽過這樣一個故事:
三歲兒童,用小手使勁打媽媽的臉,媽媽哎喲哎喲地叫。被一個路過的縣官發現,要處死該童,媽媽哭著求情:孩子不懂事,我是和他逗著玩兒的,放過他吧。那官命盛碗飯來給孩童吃,把筷子倒一枝順一隻遞到孩童手中,孩童把倒筷放順才開始吃飯。武官怒曰:知筷子倒順,是已懂事。遂將孩童斬之。
這個故事很殘忍,但故事的本身更強調的是不能因為孩子小就放縱其行為,爸媽的教育更重要,如果爸媽不教,或是教育方法出錯,將來自有人來幫你教育,而且更狠。
所以,孩子犯錯應該罰,但是爸媽更應該注重的是自己的懲罰是否能教會孩子如何避免再次犯錯,很多時候打罵並不能避免孩子再次犯錯,這隻會讓孩子因為害怕而逃避不敢做,或是一旦犯錯就想要掩蓋。
很多家長可能要說了,那孩子犯錯既不能打,又不能放過,做父母的真的好難。
其實,不糾結,父母要把控的就是看到孩子犯錯時,自己的態度。
過於嚴厲,孩子可能就會因為害怕而想辦法逃避責罰。過於鬆懈,孩子不當回事兒下次還犯。我們不能說每個家長都要做得一模一樣,畢竟,每位家長都有一套自己和孩子的的相處方式方法,但要想教育好孩子,那就是統一向一個方向靠攏。
盡量做到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孩子多一些寬容,並保持堅定的態度,同時讓孩子認識到錯誤會帶來怎樣的結果。
之所以多一些寬容,是針對第一次犯錯。
犯錯在所難免,孩子通過犯錯被父母糾正,這樣的過程來建立自己的對錯觀念,這就是試錯階段。爸媽在孩子第一次犯錯時應該寬容一些,但是態度要堅定,錯就是錯了,而糾錯的方式不一定非要打罵。
之前看到一張動圖,一位寶媽帶著孩子跟親戚朋友吃串串火鍋,孩子從鍋里拿出一個親親腸,在鍋邊甩來甩去,也不吃,邊上正在吃東西的親戚朋友,被孩子玩耍時濺出來的熱湯燙到,寶媽見狀,用筷子在鍋里沾了一下,點到孩子的手背上,孩子立刻把手收了回去,然後反應了一會兒才哭起來。
這就是利用感同身受,讓孩子知道自己的錯誤行為會帶來怎樣的後果,這個孩子以後恐怕也不敢這樣做了。
對孩子犯的不同錯誤,爸媽應該尋找相應的結果,讓孩子去體驗,當然,嚴重後果爸媽可以想辦法把他縮小,在孩子可以承受的範圍,為的就是讓孩子知道事情的因果關係,這遠比不管犯了什麼錯都挨打要管用。
除此以外,針對開頭提到的那個事件,爸爸媽媽更應該告訴孩子生命的重要性。
之前看到一個新聞,一名9歲男孩因為在學校把玻璃撞碎了,所以選擇了跳樓自殺,還留了一封遺書。
這件事同樣折射了爸媽對孩子的責罰,在孩子眼中是多麼恐怖的事,而且他們更不知道自己犯的錯罪不至死,不知道人命關天!
所以,爸爸媽媽還需要教育孩子尊重生命!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人的底線是不能傷害生命! 否則,害莫大焉,悲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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