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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又被歐盟罰款2.42億歐元,因為「低價打壓對手」

雖然和蘋果的糾紛已經告一段落,但美國晶元巨頭高通仍然官司纏身。最令美國大公司頭疼的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又給高通開出了一張?2.42 億歐元的罰單。

去年 1 月,因為與蘋果簽署排他性協議,排擠英特爾,歐盟委員會對高通公司開出了 9.97 億歐元的罰單。

而此次判罰的原因是,「高通曾以掠奪性定價方式傷害競爭對手」。維斯塔格稱,高通在 2009 至 2011 年期間進行掠奪性定價,迫使英國半導體公司 Icera 退出市場。當時兩家公司生產的基帶晶元被用於將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連接到蜂窩網路,以及進行語音和數據傳輸等。

在此期間,高通的市場佔有率高達 60%,幾乎是其最大競爭對手的 3 倍。歐盟認為,高通藉助了資金鏈優勢,將三款蜂窩基帶晶元組以「掠奪性」的低價賣給了中興和華為,對 Icera 造成了打壓。2011 年,Icera 被英偉達收購,其蜂窩基帶晶元產線在 2015 年被叫停。同年,Icera 對歐盟投訴了高通,掀起了這一場調查。

歐盟委員會認為,與高通公司的晶元組相比,Icera 一直在提供先進的數據速率性能,對其業務構成了威脅。並且「廣泛的證據證明了高通公司行為背後存在反競爭理由,就是旨在阻止 Icera 擴大和建立市場地位」。

歐盟在判決書中寫道,高通的定價是經過嚴密周算的,目的就是「要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對 Icera 業務的負面影響,同時又最大限度地降低對高通整體收入的影響。」歐盟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高通公司的行為有任何其他的合理性。

高通很快回應稱不服判決,並表示將向歐盟中級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上訴。在上訴待決期間,高通會提供財務擔保以代替支付罰款。

高通執行副總裁兼總顧問唐·羅森伯格(Don Rosenberg)在一份聲明中稱:「歐盟委員會花了數年時間調查我們面向兩家客戶的銷售情況,但每個客戶都表示,他們之所以選擇高通晶元,不是因為價格低,而是因為競爭對手的晶元組太差。」

因為「定價太低」而被罰對於高通來說似乎有些諷刺——畢竟這家公司一直以來最大的形象和法律危機都是因為定價太高,以及靠絕對優勢地位來強迫合作夥伴簽「霸王條款」。

過去兩年里,蘋果和高通兩家公司一共在全球 6 個國家、16 個司法管轄區進行了總計超過 50 項的司法訴訟。爭議的核心就是高通的定價策略。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高通的專利授權費用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要求手機廠商繳納手機售價的 5% 來獲得所有高通專利,另一種則是繳納手機售價的 3.25%,但是只能使用移動數據網路專利技術。

大部分顧客為了防止專利糾紛,只能同時選擇兩種。但這會讓專利費用十分高昂。所以,2011 年,為了能夠少交點錢,蘋果與高通簽署了一份《營銷激勵協議》,規定蘋果不能使用高通競爭對手的產品。後來,因為蘋果引入了英特爾的廉價晶元,雙方合作關係破裂,訴訟由此展開。

現在,雖然蘋果和高通已經和解,但當初由蘋果推動的、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並沒有結束。

今年 5 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裁定,高通強迫蘋果等手機製造商只使用其晶元,以換取更低的授權費用,這種做法排除了競爭對手,涉嫌壟斷行為。但高通獲得了來自美國政府的支持,竟然造成了政府與法院、FTC 對峙的局面。

7 月,特朗普政府敦促法院暫緩執行命令,它認為此命令可能會傷害競爭、創新、國家安全。特朗普政府反壟斷負責人馬肯·德爾拉希姆(Makan Delrahim)評論說,法院的判決無疑濫用了反壟斷法,會給競爭創新造成傷害。

美國司法部在申請中指出:「在 5G 創新、標準制定方面,如果高通的領導地位下滑,哪怕只是短期下滑,也會給美國國家安全造成明顯傷害。」

蘋果與高通和解後,英特爾退出了對 5G 基帶晶元的研究。現在只剩下少數幾家公司繼續與高通的 5G 晶元競爭。現在高通又不得不面對歐盟的麻煩。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的五年任期即將結束,高通案將成為她的最後一項重大判決。在她任期內,曾主導歐盟向 Google 提出了超過 80 億歐元的罰款,並迫使蘋果支付了 140 億歐元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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