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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自己錢不還,怎麼辦?杜月笙的做法非常高明,但不提倡!

有句話說得好:「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孫子」!因此,這世間最困難的事莫過於問別人借錢,而最最困難的事當屬向別人要債了。可是,當別人欠自己錢不還,怎麼辦?杜月笙的做法非常高明,但不提倡!那這是怎麼回事呢?

1949年解放前夕,國共雙方都在極力爭取杜月笙。共方讓他留在上海,而老蔣則要他去台灣。經過慎重考慮,杜委婉的拒絕了兩邊,拖家帶口的跑去了香港。1951年8月,深感自己不久要離開人世的杜月笙,開始給親人分配遺產。

當然了,這時的杜大佬,遠沒有以前氣吞山河的氣勢了,而且能分配的遺產也不多,只有11萬美元(放在美國宋子良那保管)和一大堆欠條。這些欠條最少的是5000美元,最多的是500根金條。倘若能把這些欠條全部兌現,那杜的親人一輩子都不愁吃喝了。

可是面對巨額欠條,杜月笙竟然讓人拿了一個火盆,把它們通通放在火盆裡面燒了。杜的親人們驚呆了,帶著疑惑的眼神問杜:「現在正是用錢的時候,你怎麼把錢全燒了啊?」杜說:「我這樣做是不希望在我死後,你們拿著欠條去追債!」

然後杜月笙沉默了一會,說:「現在還是亂世,欠我錢的人漂泊天涯,有的甚至生死未卜,你們能去哪兒找?我死後,你們就指著討要別人欠我的錢過日子?變成要賬鬼?這樣做會把我活著時候的交情都給弄壞了。」、

接著,杜繼續說道:「能夠記著我好的人,有沒有欠條,見到你們是我的家人,都會伸手幫一把的。如果不記我好的人,就算他是欠我錢最多的那個人,你們也要不回錢,反而可能引來殺身之禍。記住,大恩如大仇!」

誠然,杜月笙燒欠條的做法看似喪失了產業,實際上是很有智慧的行為。昔時杜飛黃騰達,在上海不可一世時,許多人找他乞貸,這些人中不乏亡命之徒,還有混得風生水起的高官顯宦。比如500根金條的欠條,就是保密局原上海站站長王新衡向杜借的。

倘若杜月笙沒有失勢,這些借條在他手中自然能獲得最大的利益。可是今非昔比,杜月笙早已沒了以前的威風,這些借條落到他的後人手中,則福禍難知。假使借條沒燒掉,杜的後人拿去要債,倘若遇到不要命的人,其後人很可能是人財兩失。

再者說,能跟欠杜月笙乞貸的人,個個都不是簡單人物。他們若是想還杜的錢,或者說還他的人情,縱然杜已經死了,他們也會把這份心意還給杜的後人。若是不想還錢,即便是杜的後代拿著借條去追債,人家也未必認賬,還有可能發生其他嚴重的後果。

因此,杜月笙燒欠條更多只是為了讓後人能吃一碗安泰的茶飯。他燒欠條的行為也可以說是非常高明。當然了,杜的做法雖然非常高明,但不提倡!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對於那些欠錢不還的人,走法律途徑就行了。(喜歡的話多多關注,多多點贊,多多收藏,轉發和評論,謝謝!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歡迎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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