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9日,蘋果推出第4代iPod超長續航12小時
圖片來源:The Verge
2004年7月19日,蘋果公司推出了新款iPod,這是世界上第四代攜帶型數字音樂播放器,擁有蘋果當時正在申請專利的Click Wheel(點擊式觸摸轉盤),它結合了一個光滑連續滾動的觸摸感應輪和五個按鈕,以實現卓越的單手導航。
新款iPod還具有長達12小時的電池續航時間和播放歌曲的功能,這是主菜單中的一個新命令,讓用戶可以立即訪問音樂庫的最令人興奮的新方式之一。
所有ipod都可以輕鬆地與蘋果的iTunes合作,為音樂愛好者提供Mac或Windows電腦上最好的數字點唱機,並訪問iTunes音樂商店,這是世界上最大的數字音樂服務。新款iPod推出20GB型號,售價299美元,40GB型號,售價399美元。
「最好的數字音樂播放器變得更好了。」時任蘋果首席執行官史蒂夫·喬布斯說,「第四代iPod的特色在於,蘋果驚人的單手控制點擊輪,12小時的電池續航能力,以及主菜單中新的Shuffle歌曲命令——所有這些都在一個更小的設計中,最多可以在你的口袋裡放10000首歌曲。」
當時,惠普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卡莉?菲奧莉娜表示:「惠普選擇iPod和iTunes作為最佳產品,以融入我們的數字娛樂戰略。」「我們決定等待這款神奇的第四代iPod,因為它將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更好的體驗。惠普版本的iPod於9月份上市。」
iPod採用了蘋果正在申請專利的自動同步技術,該技術可以自動將整個數字音樂庫下載到iPod上,並在使用FireWire或USB插入Mac或Windows電腦時保持最新。用戶可以從Mac或Windows電腦上每秒傳輸兩首歌曲,還可以通過內置的FireWire或USB數據線方便地為iPod充電。
iPod的影響
「有了iPod,蘋果發明了一種全新的數字音樂播放器,你可以把你所有的音樂都放在口袋裡,無論你去哪裡都可以聽。」史蒂夫·喬布斯在2001年推出首款iPod時說。「有了iPod,聽音樂再也不一樣了。」
1. 改變消費電子產業
IHS-iSuppli消費電子產品首席分析師喬丹?塞爾本表示:「iPod確實引領了攜帶型數字消費電子產品的時代,就像隨身聽引領了模擬音頻一樣。」
在誕生後的10年時間裡,iPod的影響力已經如此之大,以至於這個詞已經成為攜帶型數字音樂播放器的代名詞,就像「胡佛」(Hoover)在吸塵器市場佔據主導地位一樣。蘋果並不是第一個推出這類設備的公司,那麼為什麼iPod品牌主導了所有其他品牌呢?
Macworld執行編輯喬納森?瑟夫(Jonathan Seff)解釋稱:「iPod並不是第一個MP3播放器——在它問世之前,我一直使用Rio——但它吸收了市場上現有產品固有的缺陷,並對其進行了改進。」
瑟夫繼續說道:「它比一般的MP3播放器能存儲更多的音樂,而且它使用了FireWire,這意味著傳輸速度比其他所有人使用的12Mbps USB快得多。」再加上硬體和軟體的結合,使得它比其他任何東西都更容易使用。很快,iPod就佔領了數字音樂播放器市場。」
《Cult of Mac》編輯、《The Cult of iPod》一書的作者利安德?卡尼(Leander Kahney)認為,iPod的主要影響在於「連接設備」。
卡尼表示:「電子產品不再是獨立的產品,它們與一系列軟體和在線服務相連。想想網路電視,像Sonos這樣的音響,掌上遊戲設備,GPS自行車電腦,車內音響,高端手錶,網路收音機,甚至印表機——還有很多很多——iPod是第一個這樣做的。」
在連接設備方面, iPod是將消費者與內容連接起來的重要工具。他說,該設備「激發了無處不在的內容訪問的想法」,這種影響現在可以在消費電子產品的所有領域看到。
2. 一個有影響力的設計
iPod的設計是標誌性的。世界各地的設計博物館都自豪地展示著ipod。當時蘋果負責工業設計的高級副總裁喬納森·艾維獲得了多個獎項和榮譽。
「iPod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獨特的設計,它使用了不鏽鋼等優質材料,簡單美觀,」紅點公司的首席執行官、知識和創意總監彼得·澤克博士說。「由喬納森·艾維領導的蘋果工業設計團隊專註於嚴格和可持續的設計策略:第一款iPod完美地融入了當時的蘋果產品系列——就像最新款iPod一樣,採用了iMac或MacBook Pro的整體設計。」
影響iPod的不僅僅是它的硬體。蘋果的用戶界面和體驗也對市場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iPod對消費電子產品的用戶界面/用戶體驗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從發布之日起就徹底改變了這一領域。」HubSpot的界面設計師兼用戶體驗總監約書亞?波特(Joshua Porter)表示。
3.不斷變化的音樂產業
2011年,iPod的配套軟體iTunes已經從一個簡單的音樂管理應用程序發展成為一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在線商店,並與所有主要唱片公司達成了協議。
音樂產業——雲音樂的作者Patrik Wikstrom說:「如果沒有像iTunes這樣易於使用的軟體,iPod將和市場上大多數其他播放器一樣毫無用處。」
在iPod和iTunes的早期,業界認為蘋果是『數字問題』的一部分,並鼓勵盜版。」Wikstrom繼續說道。業內人士辯稱(或許是正確的),人們ipod上的大多數音樂都是非法的。iPod和iTunes是全球盜版機器中的一個齒輪,可能是導致CD銷量下降的原因,而不是其他原因。直到2003年iTunes音樂商店推出,音樂行業才開始相信蘋果會拯救他們。當蘋果能夠說服所有主要唱片公司將他們的音樂授權給iTunes時,這是重要的一步。」
Wikstrom說:「iTunes延長了音樂產業對舊模式的依賴,讓他們相信從CD到MP3實際上是可能的,就像他們過去從黑膠唱片到磁帶再到CD所做的那樣。」
但沒想到的是,iTunes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一個臃腫的存在,如今被蘋果一拆為三——音樂、電視和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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