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艾滋病!」男子不滿調解,將法官咬傷後這麼說!結果一查…
近日,南京雨花台區法院在一起糾紛案件執行過程中,遭遇暴力抗法行為。
其中一位HIV病毒攜帶者將執行法官咬傷,還抓傷另一位執行人員,執行局局長也被噴了一臉口水。
7月18日,三位執行人員經過檢查暫未發現被感染,涉事人員已被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9日,記者從南京市檢察院宣傳部門了解到,目前,咬人者涉故意傷害已被當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01
HIV病毒攜帶者暴力抗法
據了解,事件起因自一起房產糾紛。原告太源公司的某處房產,被一家名為 " 寶龍 " 的公司非法佔有。太源公司多次協商,可對方就是不搬出,於是訴至雨花台區人民法院。
6月17日,承辦法官劉福清與法警、太源公司的律師倪某等5人,一起來到涉案房產處,欲向當事人了解情況。
期間,一位利害關係人宋某與律師倪某吵了起來,還動起了手,法官劉福清見此情形,立即與法警上前拉開雙方。
一直在旁的宋某兒子見其父親被執行人員控制,心中怨恨不滿,為幫助其父親擺脫控制,一怒之下抓起執行人員劉福清的胳膊狠咬一口,併當場揚言自己是艾滋病患者。
現場群眾立即陷入混亂與恐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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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法院執行局局長鬍衛方帶著增援到場後,想先安撫住宋某等人的情緒,可沒想到宋某的兒子噴了他一臉口水,仍持續煽動親友阻擾執行。
執行人員汪一江見狀果斷拿出手銬將其控制,不料手臂也被其抓傷。
最後,宋某父子被帶回法院談話。
經查,宋某的兒子確於2016年10月被診斷為HIV病毒攜帶者,並長期接受相關治療。
事後,胡衛方和受傷的劉福清、汪一江前去醫院進行了檢查,發現並未感染HIV病毒。
記者了解到,因宋某父子煽動親友暴力抗法、接連傷人的行為極其惡劣,造成群眾恐慌,法院依法對二人做出司法拘留 15 日的處罰決定。
同時,宋某的行為因涉嫌觸犯拒執罪、妨害公務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而宋某的兒子明知自己攜帶HIV病毒,仍故意咬傷、抓傷執行人員,涉嫌故意傷害罪也已被移送公安機關做進一步處理。
法院執行時遭遇暴力抗法
02
大家擔心的問題來了
被咬或被抓會不會傳染HIV?
一般不會。
感染HIV其中一個條件是體液或血液的交換,被艾滋病人咬了一口或抓破皮,僅是被咬或被抓的人皮膚出現破損,而艾滋病人無破損,一般不會造成感染。
HIV對外界環境的抵抗力較弱,日常生活接觸不會傳播HIV,所以諸如公廁馬桶、餐飲具、浴池、游泳池等均不傳播艾滋病。
另外,相關專家表示,從艾滋病的三種傳播途徑:母嬰傳播、血液傳播、性傳播來看,和艾滋病患者一起就餐,禮節性擁抱、接吻都不會傳染。
如何預防HIV?
傳染病的預防一般有三種措施:
一是隔離傳染源;
二是切斷傳播途徑;
三是保護易感者。
對艾滋病而言,由於目前沒有疫苗,所以沒有辦法保護易感者,只能切斷傳播途徑。
而隔離感染源則多用於隔離呼吸道傳播疾病。
不幸被HIV病毒攜帶者咬了怎麼辦?
不幸被HIV病毒攜帶者咬了或是被針頭或銳器刺傷皮膚或粘膜,破損的皮膚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時:
1、用流動水或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膚,0.9%生理鹽水沖洗粘膜。
2、如有傷口,應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儘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用流動水清洗,禁止進行傷口處的局部擠壓。
3、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後,應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消毒,並用乾淨的紗布包紮傷口。
發生血液暴露後,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科或者與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繫,抽取暴露人員血標本送檢及詳細登記、上報。
預防性用藥,做好隨訪、登記、監測。
據了解,目前國際上正在加大力度來研究艾滋病藥物的治療。
一些功利性治癒的藥品在國外已經開始試用,國內最有希望的疫苗已經進入臨床二期,積極治療一定能夠等到治癒艾滋病的那一天的到來。
身為艾滋病患者,本應積極治療,抗擊病魔,卻將疾病轉化成威脅別人的手段,真心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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