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到手還有事!這幾件事要及時辦,以後轉讓更方便
房產證到手還有事!這幾件事要及時辦,以後轉讓更方便
不關心房產證!許多人遭受揮霍損失,他們必須及時做「三件事」。不如會後悔的!很多人可能覺得我錢交了,剩下的事情就是走個形式而已了。這是不對的哦,特別是房產證可別小瞧了它哦。
自2015年3月《房地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以來,房地產證書更新工作已經開始。新的證書被稱為「房地產證書」。2017年5月後,國家正式停止在全國所有縣市發放舊證。當然,舊房地產證書在以前的買家手中仍然有效。
獲得房地產證書確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這意味著你擁有了這個房屋的所有權,使用和處置房產的法律證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獲得證書後就沒什麼事情了。業內人士提醒,獲得房產證後,還應儘快辦理「三件事」。否則,如果你在出手房子的時候會遇一系列麻煩,很多人已經遭受了損失。下面,讓我們看看三件事是什麼?
第一件事:仔細檢查房地產證書上的資料,以確定是否屬實
有時候在查房地產證書會存在記錄錯誤的可能性。因此,當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拿到房地產證書時應該當場校對一下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是否正確,也許一個字的偏差記錄沒被發現,到時候就要辦很多的手續才能更改了。
此外,我們亦需要進一步查詢物業登記地址的詳情,包括樓宇編號、單位編號及地產面積資料,以確保準確性。如發現資料不一致,應立即要求改正,否則會影響正常交易。如果我們當時沒有發現信息的錯誤。十年後再糾正它,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也很麻煩。
第二件事是儘快登記抵押貸款,以防止債務糾紛和信用風險。
從金融風險的角度來看,銀行將要求購房者抵押其房地產證書。目的是防止購房者因不還款而違約,影響銀行的正常經營。我們的購房者在取得房地產證後一般會馬上去辦理抵押登記。辦理抵押時,應當提供抵押申請書、身份證明、合同及財產價值證明材料。完成登記手續後,要及時的拿回房地產證。
第三件事:妥善保管相關採購單,關鍵手續很有用
在買房過程中,我們手中會有一系列相關手續。但當我們拿到房地產證時,就會不在意它們。我想告訴大家,像房屋銷售合同,購買發票,契稅發票,裝修發票和合同備案證明。這些材料都是很有用的。比如說可以用來減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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