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6萬塊的鑽戒,我當場取消了婚禮」
前段時間,一個帖子在網路上挺熱的。
說是一對男女,都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女方突然跟男方提出來說要一枚一克拉以上的鑽戒,而這個鑽戒超過了男方的支付能力,兩人就在微信上吵了起來,最後不歡而散。
男方一開始的確是想給女方買鑽戒的,但女方大概是看了張雨綺在小紅書上的直播,認為一克拉以下的鑽戒沒必要買。
在那場廣為流傳的直播視頻里,張雨綺建議大家不要買碎鑽,因為碎鑽沒有收藏價值,是不值錢的。
而張雨綺自己戴的這款鑽戒,保守估計價值600萬。
很多女網友看了這個視頻,便要求男友送婚戒時,要送一克拉以上的鑽戒,而款式好看點的一克拉鑽戒,需要耗費6-8萬元。
熱帖中的男女雙方,就因為這個問題鬧得不歡而散(白底對話為男方,綠底對話為女方)。
未婚男女為了一枚鑽戒吵得不可開交,最後結不成婚的案例,現實生活中多了去了。
一個女網友曾經這樣跟我傾訴她自己的故事:
「我嫁給他之前,他父母已經幫他買好了房和車,所以,我只提出我想要一枚結婚鑽戒,畢竟我周圍的小姐妹都買得還不錯,大概價格在2萬到3萬之間。其餘的,我什麼都不需要,而且我也說了,辦婚禮的所有費用均由我家來承擔。
我提出之後,他非常生氣,說我拜金,只能同福不能共苦。又說當時他們單位有個姐姐結婚,她愛人只送了一個1000元不到的金戒指,又說如果我不提出來要戒指,他還會記得我的好,還會送我,現在我提出來了,他覺得我非常差勁。為了戒指,我們吵得很兇,現在這婚可能結不成了。」
這兩個案例中,男女雙方都有比較嚴重的攀比心理。
「那誰都怎樣,所以我也要怎樣」「你不答應我的要求,那你就是不愛我」,就是深植於他們內心深處的價值觀。
在我看來,這完全是本末倒置了。
愛和安全感,是一種深植於心的感覺,不需要靠索取來證明,也無需刻意考驗。如果兩個人的感情,一定要靠這些外在的東西來證明,那說明這段感情還沒有成熟到可以走進婚姻的程度。
也就是說,橫亘在這兩對小夫妻面前的問題,根本不是「買不買鑽戒」的問題,而是價值觀問題、信任問題、感情問題。
在一些女人看來,鑽戒、房子、車、彩禮、婚禮和蜜月旅行等,可能是「婆家和老公捨得花多少錢、多少心思在我身上」的證明;而在一些男人看來,女方主動提出來要這些,就是愛慕虛榮,像是在「出賣自己」,把婚姻當成了一場交易。
前段時間,我們公司的男同事也討論過「男方的房產證上要不要加女方名字」的問題。
大家一致認為:感情好到一定程度,男方可以主動加名。身處男權社會,女性相對比較弱勢,男方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讓女方增強點安全感。但是,如果女方主動提出來加名,男方就會覺得心裡不舒服,有種被劫持之感。
我理解這種說辭,因為感情最迷人的地方就在於,對方對我們的「好」,源自TA心甘情願的付出,而不是我們索取。
你一開始去索取,兩個人的關係就失衡了。
電影《滿城盡帶黃金甲》中,周潤髮飾演的皇帝對試圖篡位的兒子說了一句振聾發聵的話:「我的東西是我的,我給你,你可以接著;我不給你,你不能怨我,更不能搶。」
每個人都不喜歡被脅迫,放在「鑽戒問題」上也一樣。
我個人對「婚俗」本身沒什麼意見。
像「彩禮錢」這樣明顯帶有「封建糟粕性質」的東西,我也表示理解。
理論上來說,現代人結婚,應該是兩個經濟、精神獨立的「成熟人」的結合。
理想狀態下,應該男女雙方一起買房、供樓、買車,一起辦婚禮,互送禮物。只要雙方「你情我願」,買不買婚房、要不要彩禮、彩禮要多少、婚禮怎麼辦等等,都不該是「事兒」。若是雙方搶著付出、搶著承擔義務,接著在這個過程中更加恩愛,那便再好不過了。
只可惜,這只是「理論上」;現實生活中,小夫妻辦一場婚禮,可能要撕逼無數,撒狗血無數。
按理來說,一對男女在經濟不獨立、話語權不獨立前,是不適宜結婚的;但是,實踐中,無數男女在沒有達到這一步之前,就要進入婚姻殿堂,於是,婚禮變成了雙方父母都要摻和進來的一件事。
摻和的人數多了,事情就變複雜了。倘若雙方以及雙方父母價值觀不一致,自然可能會因為婚俗問題而吵得不可開交。
就拿彩禮標準來說,各地的標準是不同的,甚至住在同一條村子裡的人對彩禮標準也有不同的認知。
前些年,我看過一個不權威的統計,被男方需要承擔的「結婚經濟義務」嚇了一大跳。
為何男女結婚,男方需要承擔的「彩禮義務」比較多?
說到底還是因為遊戲規則不公平。
當遊戲規則不公平的時候,參與遊戲的人就只能想點別的辦法來增加自己的贏面。
在女性地位比較高的北歐國家,撫養孩子的成本是整個社會共同承擔的,社會也會要求男方在撫養孩子方面花費比較大的精力,因此,男女雙方不管在家庭還是在社會上(包括職場)都基本能夠達成一個相對平衡的狀態。
而在中國,女性地位明顯偏低,享受的權益、得到的保障也明顯比男性少(或者說,不對等),一旦因為男人不靠譜而導致離婚,離異女性的退路、出路也明顯要比離異男性要窄。
為了預防出現這樣的情況,女性不得不在婚前預先防範,比如索要高額禮金,比如要求房產加名,要求男方付首付,要求男方給彩禮等等,給即將踏入的婚姻買一份「保險」。
不排除我們這社會中有很多女性確實唯利是圖、金錢至少,但總體上,造成女性拜金、勢利的罪魁禍首,還是因為「遊戲規則不公平」。
也就是說,如果「男女不平等」現象一直存在,如果女性在婚姻和社會中普遍弱勢的地位得不到任何改變,「結婚要彩禮」的風俗就不會滅絕。
轉型期的社會,一些父母希望在婚禮這事兒上「男女平等」。男方出了「彩禮」(比如房子首付、鑽戒、彩禮),女方就得出「嫁妝」(比如車子、裝修和傢具)。有些父母呢,則認為是「男方娶媳婦」,男方得負責所有的費用。有些父母呢,則完全不在意這些,只要小夫妻過得好,自己咋樣都行。
每個人都有自己認定的「規矩」「風俗」,若是「規矩」與「規矩」、「風俗」與「風俗」之間發生衝突,該聽誰的呢?
我一個朋友是做婚慶司儀的,她跟我這麼吐槽過:「定了酒店、拍了婚紗照,可最後卻因為婚禮細節沒談攏而取消婚禮的男女,實在是太多了。有兩親家因為彩禮錢到底應該要6.6萬還是8.8萬談不攏而互相拍桌子的,也因為婚禮上收到的禮金的分配問題談不攏而吵得不可開交的,也有因為一枚鑽戒而取消婚禮的。」
她跟我吐槽說,男方最常罵女方的一句話便是「你是嫁人,還是賣人」,女方最常罵男方的一句話是「這點誠意都沒有,你娶什麼老婆」。總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婚禮上只有「理」,沒有「情」,看得旁人都厭煩了。這種婚,結來幹啥?早散早好。
我也時常在想,什麼是「理」,什麼是「規矩」?
「理」「規矩」等等,其實都是「人」制定的,其宗旨是服務於「人」。
這些東西是死的,而人是活的。
若是某些所謂「婚俗」「規矩」「公理」傷害到了「人」的感情,為何某些人還要認這樣的「死理」?
後來我明白了這樣一個道理:所謂「規矩」,有時候只是某些人彰顯權力感、爭取利益的工具罷了。
有的人,是真心在乎那點利益勝過感情。這折射出的,不過是TA們對伴侶的不信任,其內心深處想得更多的是:假設我們離婚了,至少我還能撈點利益。
對伴侶有如此深重的不信任感,對這場婚姻如此沒信心,那還結什麼婚?為了「完成任務」嗎?
有些時候,即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在意的不一定是自己多出或少拿多少錢,而是:這個事情得我說了算。
比起幸福婚姻,多拿了一兩萬彩禮,少出點買鑽戒的錢,真的有那麼重要嗎?顯然不是。
把「規矩」拿出來壓人,把「自古以來或是別人家都是這麼做的」這理由擺出來,不過是想彰顯自己的權威,希望別人順從自己的控制欲。
這類人,一旦遇到他人不肯配合的情況,就鬧得雞犬不寧。
他們在乎的是家庭的和諧和幸福嗎?他們只在乎自己的控制欲是否得到滿足。只不過,用上「規矩」這個大棒,能讓他們更加理直氣壯罷了。
掌控欲強到這種程度,那還結什麼婚?這不是給自己的婚姻「埋雷」么?
電影《飲食男女》里,有這樣一句台詞:「其實一家人,住在一個屋檐下,照樣可以各過各的日子,可是從心裡產生的那種顧忌,才是一個家之所以為家的意義。」
什麼是顧忌?我的理解就是:你擔心這個家會散了,你更在乎那段感情,所以不願意做任何傷害它的事。即使你跟他人產生了分歧和衝突,也願意從善意的角度去理解對方的言行,一起去解決它、跨越它,並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讓感情得到升華。
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相親相愛」的真實意義:只要你過得好,我就好。
他們依舊有顧忌,只不過這種顧忌變了一種形式:「規矩」不重要,「別人都怎麼做的」不重要,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過得是否幸福,最重要。
話說回來,婚禮也是一塊「試金石」,是探析對方價值觀、考察對方解決分歧的能力的一次機會。
如果雙方都結婚了,依然只想著自己以及自己背後家庭的利益,而不能站在一起合力維護「小家庭」的利益,那這樣的婚姻還不如不結,都各自回到自己的原生家庭里繼續當父母的「好寶寶」好了。
兩個人可以因為鑽戒、彩禮、婚禮細節的事情吵得不可開交,互相出言諷刺,那麼,將來也一定會因為別的事情惡語相向、分道揚鑣。
那麼,「取消婚禮」總比「結婚之後又離婚」好,對不?
向左滑動有驚喜
也許你還會喜歡
今天點「在看」,明天變好看
※95後清華高材生張微:寒門既能出學子,也能出貴子
※堅持60天自律生活之後,「我,從120 瘦到 95斤」
TAG:好姑娘光芒萬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