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生態環境執法嚴防「一刀切」,嚴禁「一律高限處罰」
「實現權責統一,著力解決生態環境執法不嚴格、不規範、不透明、不文明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堅決杜絕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和簡單採取關停查封等"一刀切"行為。」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執法堅決防範「一刀切」的通知》,對我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解決執法不規範、不透明、不作為、亂作為
為了打好污染防治「四大保衛戰」,全面推進生態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通知》從7個方面對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提出要求。其中包括嚴格落實「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的監管要求,著力解決生態環境執法不嚴格、不規範、不透明、不文明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堅決杜絕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和簡單採取關停查封等「一刀切」行為。
對監管對象實行科學分級,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及群眾投訴反映強烈、違法違規頻次高、環境信用差的企業加密監管頻次;對推行低碳循環發展且信用良好的企業,依照相關政策規定予以鼓勵和激勵。
對手續合法達標排放企業不得集中停產整治
堅持分類施策,嚴防「一刀切」。堅決反對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堅決防止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借口隨意責令企業緊急停工停業停產。
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達標排放要求的企業,不得採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
對於手續合法,但沒有達到環保排放要求且願意積極整改的企業,應根據具體問題允許企業限期整改;
對於既沒有合法手續又達不到環保要求,且故意拖延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企業,應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對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且長期污染環境的企業,經過整改後可以達到相關管理要求的,可責成當地政府組織實施整合搬遷,進駐相應的工業園區。
嚴格禁止「一律高限處罰」「一律先停再說」
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按照合法、科學、公正、合理原則,進一步制定完善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和基準,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與幅度內,細化明晰行政處罰裁量規定,為公正執法、精準執法提供支撐。
對於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初犯且環境問題輕微的企業,可視情給其一定的整改期限,避免「一律先處罰後整改」或者「以罰代改」等簡單行為;
對於一般環境違法行為應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嚴格禁止「一律高限處罰」「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粗暴行為。
堅持執法與幫扶相結合的原則,加大政策和技術幫扶力度,積極指導糾正和幫助違法企業糾正整改環境違法行為。
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認真落實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現場執法統一使用移動執法系統,進一步規範調查取證、送達執行等現場執法行為,規範執法文書,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強化行政執法活動事前、事中、事後信息公示,保障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加強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完善相關審核程序,確保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加快運用科技手段提升執法效能。加快建設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和網格化監管制度,依託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等科技手段,充分發揮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作用,打造監管大數據平台,推動「互聯網+監管」,提高監管執法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時效性,最大限度減少現場檢查頻次,提高執法檢查質量,切實減輕執法對企業正常生產的影響。
對「一刀切」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針對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污單位和特色產業、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環境遵法守法教育,大力宣傳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知識,並注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導企業自覺遵法守法。
嚴格責任追究。進一步完善環境執法工作監督和責任追究體系,堅持嚴格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定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加強對不規範執法行為和「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依規實施追責問責,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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