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滿足的是價值需要,「婚姻」滿足的是安全需要
文|冰千里 讀|精靈
這是我在潘幸知平台解答「為何女性出軌不選擇離婚?」這個問題的文章。
這個問題牽扯到三個部分:「女性」「出軌」「離婚」。
這是三個不同的領域,想完整回答必須弄明白這三個部分的心理學本質及其相關性。
特別是出軌和婚姻,需要認清其發生的意義,會有好多種解讀方式,今天我想用「需要理論」進行描述。
「需要」是一種人的本能,在比較低級別的需要上人和動物極其相似,比如飢餓感導致的「進食需要」。
需要的本質在於滿足,無論通過什麼方式總在尋求某種滿足,滿足之後這個需要才會暫時消失,否則會引發更大的焦慮和恐慌。
從這個角度而言,「需要」是人活著的基礎動力之一。
我們首先看一下「出軌」滿足了人哪些需要。
我們談的出軌指的是社會層面的普遍認知,因為本質上無所謂出軌和不出軌,只不過當把婚姻作為了參照物,才有了「出軌」這件事。
所以,婚姻內的「性幻想」和「精神出軌」不在討論範疇,我們指的是在婚姻以外,和伴侶之外的另一個實實在在的人發生了愛情與性關係。
我接觸過的許多人都有過出軌的事實,一千個人有一千種婚姻狀態,同時也有一千種出軌的理由。
比如婚姻內感覺不到溫暖與愛、被暴力對待、被冷漠對待、空虛孤獨、壓力大、伴侶出軌、家庭變故、性生活不和諧、頻頻受挫等等。
為滿足婚內得不到的「補償需要」和由於伴侶導致的「報復需要」,人們就會選擇從另外一個人那裡得到,加上外部條件促和,就會發生出軌的事實。
我很少見到出軌滿足的是基本需要,比如為了吃得更好、穿得更好、為了住大房子,就算性需求也是某種「情感依戀」而非純粹性需要,特別是女性。
而更多的是某種價值的需要。
說的直白一點,出軌滿足的是「在另一人那裡我是值得被愛」的需要。這個需要直接區別於任何生命形式,是人類特有的高級別的需求。
這個「需要」之所以產生,是由於婚姻之內沒被滿足,未被滿足的部分越多,從另一種渠道獲得滿足的動力就越強。
有人選擇了拚命工作、有人選擇了過度關注孩子、有人選擇了物質濫用比如酒精和毒品,而更多的人選擇了從另一個人那裡得到滿足。
我們從不把「過度關注孩子」和「工作狂」看作出軌,而是把和另外一個人的情感看作出軌,其實本質上都應該被稱為「出軌」。
這種「被愛的」需要分為兩種主要感受:
一種是「我是被尊重、被理解、被關心」的。
在情人那裡,我的思想和身體是被接納的、被欣賞的,而對方很少去關注到其它方面,特別在前期。
這就讓我們有了一種理想的感覺:並不是這個人多麼好,而是在這個人那裡「我是好的」。
甚至情人的外貌、金錢等外部條件並不如自己的伴侶,但「我是被看見的」。
這種需求十分重要,源自早年植入內心的「理想的異性形象」。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形象,早年的異性態度很關鍵,比如父親和母親的關係、父親對自己的態度。
如果父親對你是有愛的,就很難降低標準;如果父親對你是苛刻冷漠的,你對溫暖有愛的渴望則更加強烈。
每個人都渴望對方愛的是我這個人本身,而不是我的某些功能,之所以認為自己優秀才會被愛。
是因為從小被強化的結果,這是發展出來的「功能」。
這些功能包括身材好、長得漂亮、會賺錢、上進心、溫柔體貼會照顧人、矜持懂事乖巧賢惠,也包括激情和性魅力。
這是從小被馴化、洗腦、強化的結果,並不是人最真實的樣子,比如你從小被父母挑剔和指責,你就會覺得只有把事情做得合他們心意才會被愛,你成績好才會被喜歡,否則就不值得擁有。
而在情人那裡,你本人之外的一些東西很少被關注,好像是可以真實地做自己。
但即便如此,我們也很難完全展示本來的樣子,好像我只有足夠好才是本來的樣子。
另一個被愛的體驗是:「對方很特別,這讓我感覺很好」。
比如他和我老公不一樣、他和我父親很像,比如他活得很精彩、很有趣、很有魅力。
這是一種無意識的比較。
看起來像是對方的「特別」引發了情感,其實是對方活出了你活不出的狀態。
比如你是個傳統的、按部就班的、遵守規則的、做事小心謹慎的人,就很容易被做事誇張的、不按常理出牌的、勇敢豪放的、浪漫瀟洒的異性吸引。
就像《七月與安生》中的兩個人,當對方身上有你和伴侶都沒有的品質,而這種品質恰恰是你「活不出的自我」,你很容易墜入情網不可自拔。
綜合以上兩種被愛的感受,他們的需要分別是:
在你那裡,我有著眾多美好體驗,證明我是一個有價值的人。
在我這裡,你活出了我想要的樣子,這讓我的價值感有所寄託。
所以,出軌滿足了我們的價值需要。
而婚姻滿足的卻是安全需要。
婚姻的生物學價值來自「繁衍後代」。而關係發展到今天,幾乎很少有人為了生孩子而結婚,最初目的也是為滿足價值感,有著和情人在一起的相似體驗。
只是後來慢慢變了,其中原因諸多,不是今天討論的範疇,而有一點顯而易見:
當一個人失去了愛的感受就會退其次而求之,那就是安全感。
最重要的安全感來自社會文化的基本存在形式,時至今日儘管會有丁克家庭和獨身主義,但「家庭」依舊是社會的主流模型。
一個人之所以能夠有活下去的動力,是因為歸屬感,這讓人產生很多生活的意義,而不孤獨。
眾所周知,歸屬是安全最基本的保障。
家庭的組建就是如此,絕不是只和情人在一起的感受,這是一種多元化關係,彼此的父母、親朋好友、人際圈子、物質經濟、共同經歷等相互融合相互交織,更重要的是有了共同的孩子。
這就形成了某種獨特的「團體」,究其一生這個團體任何的變動、喪失、新成員的加入等,都會影響到團體中的每一個人。
人類能夠成為地球的主宰,就是因為合作,而不是獨斗。單打獨鬥方面,我們在不使用工具的前提下,無論如何都不是老虎的對手。
所以,我們都是以「部落團體」形式存在的,就算外出打獵也是團隊協同作戰而不是一個人。
家庭、家族就是這種形式的演變,婚姻就是演變最主要的形式。
所以,婚姻中的價值感總是讓位於安全感。
就算夫妻之間沒了感情,但選擇離婚的還是少數,本質上和出不出軌關係並不大。
這種安全感、歸屬感也有兩種體現:
第一,不期待伴侶會多麼愛我,但至少不要傷害我。
糟糕的婚姻雙方都在迴避傷害,而不是追求愛情。「我可以忍受不被愛,但我不能忍受被傷害。」
這也是個需要,聽起來有點傷感,但很多婚姻的確如此。
好比一個孩子經常被虐待,但又需要活下去,他的內心並不苛求父母表揚他、讚美他,而只是希望父母別打他,甚至只要不比上一次嚴重,就滿足了。
安全感對每個人都不同,最基本的就是能夠提供活下去的條件,一個人餓了兩天絕不會要鮮美的牛排,而是隨便什麼吃的都代表安全。
對上面這個孩子來說,父母的溫暖與愛是奢望,不再虐待就是安全。
當一個低級別需要未被滿足,人絕不會追求更高級別的需要滿足。
離婚意味著歸屬感喪失,這會產生極大的不安全,人會盡最大可能維繫婚姻,離婚絕不是首選。
離婚不僅僅是兩個人關係的結束,同時瓦解的還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團體模型、基本態度等,這都需要重新建構。
孩子之所以能夠成為離婚最大的阻礙,一個因素是擔心孩子以後的生活和發展受挫,更重要的是不能接受由於自己的原因導致巨大的「愧疚感」,這會直接影響安全感受。
只要婚姻中被傷害程度小於自己對安全感的需要,婚姻就不會解體。
第二種,是對未知的恐懼。
誰也不能保證離婚後一切都更好。
與現在的情人結婚能保證比上次婚姻更好嗎?經濟來源、健康狀況、生活方式等重新洗牌之後會怎樣?
人最大的恐懼是對未知的恐懼,而不是對當下的擔憂。
寧願待在漏雨的房子里挨餓,也不願冒著風險去叢林深處打獵,但凡你還能承受的痛苦都不是最本質的痛苦,因為你的人格還在,並沒有崩潰。
這也是很多人一直羨慕自由創業者卻無法辭掉枯燥的本職工作的原因。
當一種風險是未知的,人寧願待在一個安全的痛苦裡面,離婚也是遵循這個原則。
當對被愛的渴望、對尋找靈魂伴侶的期待存在未知的、不確定的風險時,一定優先選擇待在婚姻中,儘管並不是想要的樣子,至少沒有對將來的恐懼。
當然,也有許多人為了自由、理想、信仰和愛情丟掉了孩子、婚姻乃至生命,但那絕不是大多數人的常態,人們會羨慕他們但很少有人主動效仿。
由於出軌滿足的是價值需要,婚姻滿足的是安全需要,當二者發生衝突時,價值感必然優先讓位於安全感。
這就是出軌不離婚的原因。
所以,很多人選擇痛苦地和情人分手繼續回到伴侶身旁,或許那種被深愛的感覺永遠不會消失,甚至隨著時間推移會更加珍貴,但最終只能留有遺憾,繼續在婚姻中不同程度孤獨地生活。
至於出軌,我並不認為有多少性別差異。如果有,就是文化對女性可能更加保守,這是某種歧視,儘管不表現在明顯的地方,但卻根植於多數人的內心。
還有個區別就是女性更注重孩子的感受,而不太在意物質層面。
這與母愛天性有關,和孩子的親密度女性也往往高於男性,這會讓女性在面對離婚時更加謹慎。
總之,不管是情人還是伴侶,不管出軌亦或離婚,這都是獨屬於你的一面面鏡子。
它們照出了你的渴望與需要、壓抑與委屈,也照見了你的行為模式和處事風格。它們反應的是你的「潛意識渴望」和「依戀模型」,而這個部分會牽扯到原生家庭的影響,以及過往的內在經驗。
記住:生命是不斷尋找真實自我的過程,其它一切都是在配合完成這個過程,你需要的是深入探索內心,而不是現實中的離不離婚或出不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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