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居士有很多責任,是不是與出離心違背?
佛學
07-25
《三主要道論》中說,對世間八法剎那不起羨慕心,才是生起出離心的標誌。但我們作為居士,還有一些世間瑣事,那我們的標準是什麼?像我們在做好世間事的同時,盡量把時間用在修行佛法上、聞思上,這樣能算有出離心嗎?
你問的這個,是辯論場上比較深的一個問題。確實,《三主要道論》里說,對世間一切盛事剎那羨慕心也不生,才算生起了出離心。但這是特別嚴格的界限,一般人很難真正做到。
不過,按照其他上師的教言,出離心也可以這樣定義:比如你是監獄裡的犯人,雖然監獄裡的生活待遇非常好,你也許會生起歡喜心,但它始終都是監獄,認識到這一點後,你並不會貪戀暫時的快樂,而是渴望儘快離開。這樣的心態,就叫做出離心。
《三主要道論》的立意,並非指對世間產生一剎那的執著,就變成了無有出離心。而是從長遠來講,整個輪迴就像監獄,對此若沒有特別貪執,對榮華富貴的一切對境,不管是美麗的、富饒的、有地位的,不生絲毫羨慕之心,這就可以稱為出離心。
文/索達吉堪布
摘自/《解脫必備的三個竅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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