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馬關條約》就無民族資產階級壯大?魏源才是根本
從李鴻章時代看,李鴻章既不是愛國者也不是賣國賊。
(1)歷史敘述李鴻章要平和,歷史評價李鴻章要公正,他趕上了好時代,缺乏直接證據
李鴻章沒有國家、民族概念,只有朝廷概念:這是我們敘述歷史時需要記住的,敘述其歷史作為時不要有好惡之情。
敘述歷史時就應該做到平和不要對其不利的說,對其不利的就不說。但因為中國歷史作品特別是近現代作品往往採取「夾敘夾議」的方式,造成敘述歷史和評價歷史混淆。
這個問題應該引起讀者的注意!
從後人看李鴻章角度,李鴻章確屬賣國賊:評價歷史必然也必須要以評價時的觀點去評價,中國每部正史甚至私人歷史都是遵循,評價歷史以評價者所在觀念為評價標準
(2)李鴻章提倡向西方學習,乃是洋務運動最主要的推動者,但要搞清他的身份
無論是軍工企業還是洋務企業、引入電報電線和鐵路或是開礦挖掘等都是主推者。這些我們需要承認。但也需要注意,李鴻章在這一過程中的作用是什麼。
比如洋務企業和教育機構,李鴻章只是作為「清政府的出資人代表」而非「個人出資者」!有些人動不動就說李鴻章是輪船招商局等企業的創辦者,首先就是混淆了他的身份定位。作為歷史人物,他分不清自己的地位情有可原,作為現今人物如果還搞不懂那就是自身問題或思想問題。
(3)繼左宗棠之後開始搞海防海軍,成為晚清海防海軍事業最大的支持者
但在這裡要注意區別,李鴻章只是作為「清廷出資者的使用人」身份購買軍艦,構建了北洋海軍的硬體裝備,但軟體裝備是左宗棠開創的。因此,左宗棠是晚清海軍海防的奠基人沒有任何應該質疑的地方。
(4)李鴻章所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再討論:反對「客觀好處說」
我始終認為李鴻章簽訂不平等條約(賣國條約),本身並不能說明什麼,因為簽不簽都是上級命令。但為啥總是他簽才是問題所在。但現在有一種「客觀好處說」很值得警惕。
什麼叫「客觀好處說」呢?無論多麼不平等、多麼賣國的協議,只要在這種危害下,清廷、部分官員和中國人的自主反抗所取得的成績,就被說成是「客觀好處」。例如促進我們團結、促進反抗精神等等。
※晚清丟失那麼多領土,為何拒絕李鴻章的誤國誤民主張
※敵人會好心幫你嗎?西方支持光緒變法背後有強烈控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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