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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塑造了人類文明,文明又把它棄之腦後

今年的物種日曆主題是「有鄰為伴,有城共享」。日曆所講述過的二百多個物種故事,大多記錄了生物如何適應城市「水泥叢林」里別樣的生活。但在探求生物與城市發展的糾葛時,總會遇到一些有趣的特例,它們最早適應了城市環境,甚至幫助人們構建了這種全新生態環境,但當城市發展到今天時,它們的身影卻又漸行漸遠。今天的主角——(Equus ferus caballus),就是頗為典型的一例。

1906年的北京崇文門外,川流不息的馬車承載著這座古城的物流和人流。圖片:Sanshichiro Yamamoto / wikipedia

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馬的形象都深入我們的文明之中。在相當長久的歲月里,馬幾乎就是遠途交通的代名詞。這種堅韌的生物馱負著異國他邦的珍奇貨物,或是雄心未展的錦繡文人,亦或是得勝凱旋的軍國重臣,穿行在世界各地的城鎮之間。即便是火車和汽車已經登場的近代,馬車依舊是承載許多城市人流和物流的主要交通工具,甚至直到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許多城市裡依然可以看到駕馭馬車進城賣菜的農夫——在我童年的記憶里,從隆冬的馬車上搬卸大白菜的場景,依然和那頭氣喘吁吁的老馬噴出的鼻息一樣溫熱。

可在今天的城市裡,想要找到一匹活生生的馬可並非易事,除了少數城市擁有的騎警,以及部分旅遊景點專供合影的「模特馬」之外,人們想要近距離地接觸馬,恐怕只有承受錢包變薄的後果,前往一些專業的馬場體驗了。

騎警與他的坐騎。圖片:Pixabay

曾經在人類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馬,如今卻漸行漸遠空留背影,是什麼導致了這種轉變?

從離鄉背井開始

馬和人類故事的起點一直撲朔迷離。和源自溫熱草原的智人不同,家馬的故鄉遠在乾冷的北美,在第三紀的中新世時,這個龐大的家族曾經十分繁盛,人們現在發掘出的馬科古動物已經達到100多種,分為20個屬。在長達5400萬年的演化歷程上,馬科生物經歷了多次氣候變化,而每當寒冷冰期到來時,被困在這片巨大「孤島」上的古馬類就擁有了一條通向外界的通途——白令陸橋。

早在上新世之前,原始馬類早已多次走出北美,但它們基本都走到了演化的終點。直到200萬年前,又有一批原始馬科生物穿越白令陸橋。在5萬年的時間裡,它們最終分兩批穿越亞歐大陸抵達人類的故鄉非洲,其中第一批成為今天斑馬的源頭,隨後而來的第二批則演化出今天的野驢

生活在中新世北美的草原古馬屬(Merychippusspp.)化石。圖片:FunkMonk / Wikipedia

但這些先驅和今天的主角都沒什麼關係:大約70萬年前,家馬的祖先才以一個獨立物種的形態離開北美,並開始和野驢共享亞歐大陸的生態位。遼闊的亞歐大陸給這種馬提供了地理隔離的條件,距今15萬年前,它演化出兩個獨立的亞種——泰班野馬(歐洲野馬,Equus ferus ferus)和普氏野馬(Equus ferus przewalskii)。

馬科生物的擴散經歷,很容易讓我們聯想起人類自己的身世。早期人類走出非洲的歷史同樣悠久,但生活在今天的我們也並非那些先行者的後代。幾乎就在泰班野馬形成的初期,現代智人也已經開始了在亞歐大陸的擴散。兩種外來生物的碰撞,即將在這片共同的異鄉上演。

普氏野馬。圖片:Srr / wikipedia

馴馬的第一步

人類一定很早就察覺了馬的存在,在歐亞大陸許多早期文明的岩畫上都出現過馬的形象。對於以漁獵為生的早期文明來說,馬肯定首先被視為一種提供肉食的獵物,但相對於盤羊和野豬,想要獵殺馬可要困難得多,這種生物警惕敏銳,運動能力又極為突出,早期文明可以使用的工具,是很難捕殺馬的。

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馬的馴化遠遠晚於豬、牛、羊。現代的研究發現,大約6000~7000年前,人類對於馬的捕殺效率,終於達到了「暫時吃不完」的程度。於是人們終於有了對馬進行馴化的機會,最早被人們所飼養的馬,也許是暫時圈養起來的捕獲的野馬,或者是從野外直接俘獲的馬駒。分子生物學的證據表明,馬的馴化至少經歷了450代,以每代12年計算,足足花費了近千年

法國的拉斯科洞窟(Grotte de Lascaux)中的壁畫,這幅馬的圖畫繪製於25000多年前。圖片:French Ministry of Culture / Wikipedia

在距今5500年前的哈薩克柏台(Botai)遺址里,人們從陶罐內壁發現了馬奶的痕迹——考慮到從性情暴烈的野馬身上取奶幾乎不可能完成,這足以證明柏台人已經完成了對馬的馴化。

然而這又引發了一系列新的問題。泰班野馬在亞歐大陸廣有分布,各地的文明也大多有著從單純狩獵到嘗試馴化的條件。在最晚距今3600~4000年前,我國甘青地區的大何庄遺址、秦魏家齊家文化墓地、玉門火燒溝遺址里就已經出現了家馬的骨骼。從時間線上來看,甘青地區的馬比中亞晚1500年才完成馴化,但甘青地區也是泰班野馬的分布區域。中國人對家馬的馴化,究竟是源於從中亞的引進,還是獨立(只是晚了一些)對本地的野馬成功馴化的呢?這依然是一個謎團。

登上馬背

對於發源於黃河中下游的中原文明來說,「馬從何來」的答案倒是十分清晰。在商代早期的墓地中,出土了大量用於陪葬犧牲的動物骨骼,卻唯獨沒有馬的蹤跡,但商代的殷墟遺址中,突然出現了100個馬坑,商朝人似乎是一夜之間就擁有了馬。毫無疑問,這些家馬屬於外來進口的商品或外族的進貢,在《史記.殷本記》中,也有「西伯之臣閎[hóng]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馬以獻紂,紂乃赦西伯」的記載,位尊權重的紂王居然可以因為馬匹赦免自己的宿敵,這也從側面反映了商王朝時期馬在中原的珍貴程度。

殷墟車馬坑,殉葬使用的馬車和馬。圖片:Acot一杯茶 / Wikipedia

不管是獨立馴化還是外來傳播,融入人類社會的馬不僅很快適應了環境,還反過來重新塑造這些將它們征服的文明。從齊家文明等第一批馴化馬的文明遺址挖掘來看,早期家馬的掌骨普遍出現了畸變,這表明家馬作為一種新的家畜,除了被宰殺吃肉之外,也開始承擔負重馱拉的重任。而稍晚一些的新疆石人子溝遺址里出土的馬骨,骨骼病變更多地集中到了脊椎上,反映了人們已經開始直接騎乘馬。

馬並不是第一種被用作交通工具的馴化動物,在它之前的牛和羊都有過拉車、馱人的記錄(我國安陽殷墟里曾發掘出一個羊車坑),但只有在馬被利用之後,文明的活動範圍才得以極大拓展。當馬用自己強大的耐力和極佳的速度馱負著這些騎乘者跨越了原本的生活範圍後,養馬民族對世界的認識也有了新改觀——尤其是當草原之外的農耕文明地區展現在騎手眼前時,草原文明或許意識到,除了爭奪更肥美的草場之外,向外劫掠或許也是一種文明發展的方式。

埃及馬拉戰車。圖片:Joseph Bonomi / Wikimedia Commons

鐵蹄辟疆

對於當時的農業文明城鎮居民來說,馬的形象恐怕不如今天這麼正面。無論是長期侵擾我國北方的游牧民族,還是長驅直入征服埃及的喜克索斯人(Hyksos)、穿越美索不達米亞消滅巴比倫的加喜特人(Kassites),騎在馬上或驅趕馬車的外蠻形象都一定令農業文明印象深刻。面對這種高機動性的敵人,傳統的防禦方式幾乎處處被動,只有快速接受並仿效馬戰的文明,才能在對抗中立足腳跟,被馬車征服的埃及最終用馬車驅逐了喜克索斯人,被騎兵侵擾的中原文明最終 「禪於姑衍,登臨翰海」,而伴隨著一場場大戰,馬在軍事上的重要地位也一再穩固。

美國畫家Frederick Arthur Bridgman繪製的油畫,表現了法老的騎兵大軍被紅海的驚濤駭浪吞沒。圖片:Bridgman / Wikimedia Commons

人類作為一種好戰的生物,文明史永遠伴隨著征伐,被我們裹挾著登臨戰場的動物也不在少數,火牛,戰象都曾在特定的戰場大顯神威,但它們都不如馬和戰爭結合得深入透徹。相比於其他動物,訓練有素的戰馬能適應戰場震天的廝殺叫喊,高速的衝擊可以撕裂敵人穩固的隊列陣型,披堅執銳的重裝騎兵曾經扮演著移動城堡的角色,其後迅捷靈敏的輕騎兵又以包抄戰術讓敵人喪膽。自此之後,馬的優劣多寡直接決定著一個王朝的興衰,千乘之國的規模足以震撼鄰邦的野心,而喪失良馬產地的王朝幾乎無一例外的走向了衰敗。

作為戰爭形式的延伸,馬術運動一直被視為和平年代的軍備演練,無論是激烈對抗的馬球,持弓騎射的狩獵,或是典雅端莊的盛裝馬步,其側重的都是騎手和馬的協調配合。這些沒有硝煙的爭鬥,其重要意義常常不輸真正的廝殺。唐中宗景龍三年,前往長安迎親的吐蕃使者意欲在球場上一展野心,卻被當時的臨淄王李隆基率隊以四敵十取得大勝,幾十年後,這場馬球場上的推演在西域不斷重現時,其結果也並不出人意料。

唐代李賢墓道壁畫,展示了唐代朝臣打馬球的場景。圖片:作者未知 / Wikimedia Commons

馬的今日,與將來

然而成也戰火,敗也戰火。將馬推上無比尊崇高位的戰爭一直未曾停止演化,當工業革命的偉力和戰爭結合後,馬的作用開始變得尷尬起來。鋼鐵的「騎士」逐漸代替血肉之軀,戰馬和彎刀在履帶與炮火面前敗下陣來。自一戰之後,軍馬漸漸開始失去作為主攻力量的地位,二戰期間,馬的軍旅生涯基本退回到了交通工具這一基本位置上。

而時至今日,僅有少數國家還保留著騎兵的建制,其作用大多也只是作為機械化部隊的補充。而隨著交通工具的革新,馬在民間的使用也日漸減少,當向城市輸送蔬菜的農夫也握住了方向盤,馬就幾乎退出了普通民眾的視野

《長安十二時辰》劇照,馳騁在城市中的騎者。圖片:《長安十二時辰》

但馬這種和人類結合如此深的生物,它的故事並沒有終結——時至今日,在我們這顆藍色星球上依然生活著近六千萬匹馬,它們或是散牧在遠離城市的草原,或是披上了銀鞍錦轡的華妝,還有一些擺脫了口銜和籠頭的束縛,接替自己早已滅絕的野生祖先,賓士在澳洲、歐洲以及北美故鄉的荒野。

馬蹄聲聲,似乎在講述那些與我們相伴的故事。飛蹄揚塵,馬兒也在奔向自己的明天。

圖片:Cyril Ruoso / NPL

本文是物種日曆第5年第202篇文章,來自物種日曆作者@一個男人在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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