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擁核屬於違法行為,國際呼籲進行銷毀,巴方將其拉入被動狀態
核武器的強大是目前國際上面公認的存在,其在二戰當中的一次能力展示令整個國際都看到了其強大的打擊能力,也正是由於此導致世界各國均陷入到了核研發當中,均希望通過此武器的擁有來提升威懾力。但是由於此武器的研發過於複雜,最終能夠成功突破技術的國家僅在少數當中,而在此時國際方面在看到其威力的同時,也看到了巨大的副作用產生,所以在此時對於這款武器的研發就開始了全面限制。
最終在多國的努力下將《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簽訂,最終應該得到的結果是僅有五常國家擁有此武器是屬於合法的範圍當中,而其他國家無論通過何種方式再次擁有,那麼也將是屬於違法的行為。但是即便是擁有此條約的限制,一些擁有野心的國家也從未放棄對此款武器的研發,最終還是有國家將其成功的研發出來,這其中就有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存在,顯然這兩個國家並非是五常成員。
於74年印度成功的完成了自己的核試驗,在此時其能力的提升已經是確認的,作為與其擁有長久矛盾的巴方自然也是不甘落後的,該國家也於72年開始了對於核武器的研發,當然其之所以如此熱衷於該武器的擁有,主要就是為了可以與印度進行抗衡,只有能力強大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安全。要知道在整個的發展過程當中,兩國之間已經多次起了直接衝突,如若巴方沒有核武器的話自然也就不敢隨意的進行反擊了。
而到了今年的7月份兩國再次爆發戰爭,其武力衝突的規模還是不小的,導致了大量的軍隊與平民的傷亡情況出現,此時國際上面對於這樣的形式發展極為擔憂,無法將克什米爾問題進行解決的情況下,那麼就意味著兩國的對戰將會持續下去,那麼兩個擁核國家的戰爭將隨時造成更加慘烈的情況出現,一旦真的使用核武器那麼會造成何種後果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在此時國際各國均呼籲兩國將其進行銷毀。
放棄核武器的國家已經不在少數當中,就如烏克蘭與哈薩克的存在,只是這兩個國家在棄核後的處境完全不同,對於哈方來講其棄核行為得到了國際方面的讚揚,目前已經將發展的重心全部轉移到了經濟上面,整個國家的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升。而烏方就安全不同了,整個實力大幅下滑,所以在此時外界均稱所謂的棄核有可以是一個圈套的存在,但是就在此時巴方稱可以進行核武器的銷毀。
但是有一個附加條件的存在,那就是自己棄核後,印方也可以遵守同樣的承諾將核武器進行銷毀。不得不說巴方這等同於是將印方拉到了被動的狀態當中。畢竟本身巴方研發核就是為了抵抗印度,如若印方銷毀那麼自己的核武器確實沒有了存在的必要,而印方就完全不同了,自己的大國地位將會因為此款武器的銷毀受到極大的影響,所以最終抉擇是極為困難的。
※殲20列裝帶來空軍壓力,美軍全力研發新戰機,速度直達5倍音速
※美伊關係敏感,盟友再次增派軍艦,伊朗壓力將要加倍
TAG:裝備編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