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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帽子王:清代宗室王爵世襲罔替制度

劉文鵬著

清代宗室封爵分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共12級。其中,親王、郡王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最為重要。按襲爵方式,宗室王爵分為世襲罔替、按次降級。按其來源,分為功封、恩封,功封指開國時期以軍功卓著而受封者,恩封指皇帝降恩特封者。有清一代宗室諸王中,清初有禮親王代善等8人以軍功封王,且世襲罔替。清代中晚期,怡親王允祥、恭親王奕、醇親王奕譞和慶親王奕劻以恩封獲世襲罔替之榮。凡此兩種宗室王爵,皆可稱為「鐵帽子王」。其中,功封世襲罔替制度的形成最為曲折,對清代政治影響頗大。

宗室王爵脫胎於旗主政治

清朝宗室王爵脫胎於努爾哈赤時期的旗主政治。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努爾哈赤以300人為一牛錄,將女真人逐漸整編成旗。起初有黃、藍、白、紅四旗,由努爾哈赤、他的兩個兒子和他的弟弟舒爾哈齊分別統領。隨著部眾日繁以及努爾哈赤諸子孫長大成人,四旗擴編為八旗,努爾哈赤像分家產一樣將八旗分給諸子孫。大貝勒代善與其子岳托分別領正紅旗、鑲紅旗,二貝勒阿敏(舒爾哈齊之子)領鑲藍旗,三貝勒莽古爾泰領正藍旗,四貝勒皇太極與其子豪格分別統領正白旗、鑲白旗,多爾袞、阿濟格共領鑲黃旗,最小的嫡子多鐸與努爾哈赤共領正黃旗。其中,除保留舒爾哈齊一子為鑲藍旗主外,其餘旗主不論年齡大小,均為努爾哈赤大妃(正妻)嫡出諸子孫,其他庶出各子如阿巴泰等有軍功者,雖非旗主,但也稱貝勒,僅領有少量牛錄,分布於各旗之中。貝勒即「王」,當時宗室封爵制度尚未定型,貝勒的稱呼和待遇尚不明確,亦未統一。各旗旗主視八旗部屬為私產,擁有牛錄之多少,與其政治地位息息相關。後金所有軍國政務,悉由努爾哈赤與八旗旗主討論決定。

鐵帽子王:清代宗室王爵世襲罔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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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努爾哈赤

努爾哈赤之所以這樣做,重要原因之一是擔心死後諸子相爭,他希望用家產均分、八王共治格局維持政治平衡,防止個人專權。因此,皇太極繼汗位後,一度與其他三大貝勒共執國政。雖然他也將與豪格所領的兩白旗更換為兩黃旗,以示地位之提高,但諸王秉政、汗權不振的格局使他受到很大掣肘。他每次上朝處理政務時,不得不與其他三大貝勒一起「南面而坐」,而且要先向幾位兄長施禮。更嚴重的是,幾大貝勒各領本旗部眾,各擁本旗重兵,常有與大汗分庭抗禮的跡象,使滿洲政權時常面臨分裂危機。

宗室王爵制度初步形成

清代宗室王爵正式冊封於崇德元年(1636)。該年皇太極稱帝,下旨分敘諸兄弟子侄軍功,冊封大貝勒代善為和碩禮親王,貝勒濟爾哈朗為和碩鄭親王,墨爾根戴青貝勒多爾袞為和碩睿親王,額爾克楚虎爾貝勒多鐸為和碩豫親王,貝勒豪格為和碩肅親王,岳托為和碩成親王,阿濟格為多羅武英郡王,杜度為多羅安平貝勒,阿巴泰為多羅饒余貝勒。另外,代善第三子薩哈廉原為貝勒,此前一直卧病,未及封爵即已病逝,皇太極追封他為穎親王,以其子阿達禮襲爵為郡王。此次分封形成了最早的「八王」,宗室王爵制度漸成雛形,但仍處於變動不居之中。岳托後坐事降為貝勒,崇德四年去世,追封克勤郡王,由其子羅洛渾降襲貝勒。豪格、阿濟格、多鐸也都曾因有過失被降級、削爵。在當時複雜的政治鬥爭和戰爭中,宗室王爵的傳承並未世襲罔替。

鐵帽子王:清代宗室王爵世襲罔替制度

愛新覺羅·多爾袞

順治元年(1644)十月,順治帝登基後再次冊封諸王。以多爾袞、濟爾哈朗為輔政叔王,代善仍為禮親王,復豪格肅親王爵位,冊封阿濟格和多鐸為親王,晉封羅洛渾為多羅衍禧郡王。另外,冊封皇太極第五子碩塞為多羅承澤郡王,旨在強化皇室一脈的地位,碩塞後於順治八年以軍功晉封親王。然而,由多爾袞執政和順治帝親政帶來的劇烈政局變動,使宗室諸王的命運大相徑庭,其爵位或削或降,變動不居。豪格死後曾被多爾袞削爵,後由順治帝恢復。多爾袞死後被追論清算,削奪爵位,多鐸受牽累降為信郡王,阿濟格因有謀逆之嫌被處死、削爵。阿達禮因謀立多爾袞,被譴死,其弟勒克德渾也受牽連被黜宗室。不過,勒克德渾不久重新封為貝勒,並任平南大將軍,以軍功於順治五年晉封順承郡王。

除政治鬥爭導致的王爵變動外,崇德、順治時期,諸王因年老傷病而日漸凋零,其爵位傳承問題也提上日程。從宗室王爵的實際傳承情況來看,除了多爾袞和阿濟格外,其他宗室王爵的傳承已經執行世襲罔替的原則,只是大多改了封號。例如,岳托死後被追封為克勤郡王,其子羅洛渾襲貝勒。順治元年,羅洛渾以軍功卓著,晉封衍禧郡王,再傳一世改為平郡王。禮親王代善死後,其子滿達海襲爵,但改稱巽親王,再傳至傑書時稱康親王。多鐸的爵位則一直以信郡王由後人承襲。順治十二年,鄭親王濟爾哈朗去世,其王爵改為簡親王,由其後人承襲。碩塞死後,親王爵位由其子博果鐸承襲,改稱庄親王。

以濟爾哈朗去世為標誌,努爾哈赤以來的旗主貝勒凋零殆盡,最初的旗主政治告終。可見,宗室王爵制度日漸定型,乃清初諸帝皇權政治發展、削弱宗室旗主勢力的結果,八旗部眾不再是宗室旗主的私產,其管理被日漸納入官僚體制中。同時,將宗室諸王的利益用封爵制度規範下來,以確保清朝統治核心的凝聚力。

「鐵帽子王」制度定型

乾隆四十三年(1778),乾隆帝為多爾袞平反,恢復其睿親王封爵。同時,將清初實際上業已實行的宗室諸王世襲罔替制度明確頒行。乾隆帝在上諭中稱,清初諸王功勛卓著,但後世子孫的爵位承襲,均非始封之名號。其中複雜的歷史變遷非一般外人所能知曉,這樣就難以彰顯當初國家締造時那些勛勞突出者,很容易引起別人對宗室王系的懷疑。即使有的宗室仍在承襲王爵,但由於時間久遠,其後人對先世賜封的緣由也不清楚,也就無法感恩報效國家。乾隆恢復清初諸王爵位名號的原則是:1.凡有爵位名稱變遷者,以各王去世時的爵位名號為準;2.後世子孫偶有錯誤以致降爵者,仍恢復原來爵位;3.凡生前犯謀逆等罪而被削爵、降爵、處死者,或後人因嚴重錯誤被削爵、黜宗室者,不再恢復。

鐵帽子王:清代宗室王爵世襲罔替制度

愛新覺羅·弘曆

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豫親王多鐸、庄親王碩塞,均得以恢復原封號。岳托生前曾封親王,後降為貝勒,去世後追封克勤郡王。乾隆時,以克勤郡王為準復其爵。肅親王豪格曾被多爾袞囚殺、削爵,後來順治帝讓其後人以顯親王襲爵,乾隆四十三年,復號肅親王。多爾袞死後被順治帝徹底清算,乾隆帝為其平反,恢復爵位。勒克德渾曾以軍功獲封貝勒、順承郡王,乾隆時期准其後人以順承郡王承襲。英親王阿濟格以謀逆被殺,並削奪爵位,故不予恢復。

至此,清初宗室諸王爵位終於恢復,明文頒行了世襲罔替制度,所謂「八大鐵帽子王」的稱呼正式出現。

有效維護大一統政治

乾隆時期得以確認的「八大鐵帽子王」,都是努爾哈赤時期旗主貝勒的後裔,體現了對宗室諸王的尊崇,以保持統治核心的凝聚力。同時,清朝對宗室諸王的管理非常嚴格。雖然「鐵帽子王」可以世襲罔替,但是有錯必懲,動輒獲咎。崇德八年,羅洛渾因嗜酒妄議,並在皇帝宸妃喪期內有絲竹娛樂,被削爵。康熙二十一年(1682),岳托後裔、平郡王訥爾蘇因為毆斃、毆傷無罪之人,被削爵,由他人襲爵。禮親王代善的王爵初由兒子滿達海承襲,滿達海死後第七年,即順治十六年,因曾佔有多爾袞家財物,被嚴厲追論,其墓碑被推倒,爵位一度降為貝勒,並轉給代善的另一孫子傑書承襲。嘉慶二十一年(1816),禮親王昭槤因為凌辱大臣,對下人濫用刑罰,亦被削爵,圈禁近一年,其親王由從弟麟趾承襲。

周代以降,分封制度綿延不絕。受封者封藩就國,往往擁兵自重,形成對抗中央的勢力,導致割據戰亂。春秋戰國之亂、漢代七國之亂、西晉八王之亂、元代諸王紛爭,莫不如此。靖難之役後,明朝極力削藩,各地藩王喪失政治、軍事實力,但食一方租稅的藩王終究是明朝的沉重負擔。與以往相比,清朝宗室諸王有封號而無封地,亦無屬國,只能在京城王府居住,不得隨意離開,不得到地方任職或干預地方政務,更不能掌握軍隊。宗室王公的所有俸祿待遇、王府官員、護衛等全部納入朝廷統一管理,徹底消除了宗室諸王形成尾大不掉勢力的潛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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