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賣通商戶服務協議
本協議由賣家用戶 (以下簡稱「甲方」、「賣家」或「您」)與向您提供服務的杭州阿里巴巴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阿里巴巴(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共同締結(以下簡稱「丙方」),乙方與丙方亦合稱「「我們」」、「平台」或「速賣通」 。
第一條 立約背景
1.1 為規範賣家在入駐類目經營、接受速賣通服務時在各類目的經營行為,明確賣家的權利義務,營造規範、有序的交易秩序,保障賣家及買家的合法權益,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
1.2 除本協議外,您仍應遵守在賬號註冊時簽署的《ALIBABA.COM Free Membership Agreement》、《ALIBABA.COM Transaction Service Agreement》及《Terms of Use》等協議(以下合稱「平台用戶協議」)。
第二條 定義
2.1 速賣通平台:是指由乙方、丙方及其關聯公司共同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及相關的軟體、技術支持的電子商務平台,網址為www.aliexpress.com。
2.2 類目:指速賣通平台根據運營及風控需求,將平台分為不同的經營大類(包括特殊類目),各大類(包括特殊類目)根據各自的運營策略、品牌定位分別實施招商准入。具體以速賣通平台公示的招商規則為準。各經營大類實施獨立招商准入。
2.3 類目服務服務:指速賣通根據平台用戶協議及本協議,為您在速賣通平台各類目進行經營活動提供互聯網信息發布服務以及與此有關的技術服務。其中,丙方為您提供與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的技術服務;與交易相關技術服務由速賣通關聯公司提供。
2.4 服務開通:指經審核通過,速賣通允許賣家在不同類目發布商品,使用類目服務,並對賣家進行通知的過程。
2.5 市場管理措施:指速賣通為維持速賣通市場的有序運營,對於賣家的違約違規行為採取的包括但不限於下架刪除商品、限制商品發布許可權、暫時停止類目服務、清退、賬號凍結、關閉賬號、指令支付寶公司對賣家國際支付寶賬戶採取限制措施等措施。
2.6 清退流程:指經賣家申請、速賣通決定或其他協終止條件成就時,賣家立即進入清退流程,速賣通將終止向賣家提供類目服務並採取相應市場管理措施,賣家必須根據本協議約定或相關規則規定完成相應義務及事項處理;清退流程分為類目清退與平台清退。
第三條 協議生效和適用範圍
3.1 您自願申請加入速賣通類目,速賣通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您提供類目服務。
3.2 您通過網路頁面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未點擊確認本協議但加入速賣通類目、使用類目服務(如發布商品、報名參加平台營銷活動、達成在線交易等),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
3.3 本協議內容包括協議正文、附件,《全球速賣通平台規則》(「平台規則」)(鏈接:https://sell.aliexpress.com/zh/__pc/rule_detail.htm),所有速賣通各類目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布的各類規則、公告等(以下合稱「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平台與用戶之間法律關係的組成部分與補充,具有約束力。
3.4 速賣通有權根據平台運營需要不時地制定、修改本協議;如有任何變更,速賣通將以網站公示、站內信、旺旺即時信息或郵件等方式通知您。變更後的本協議在公布後,經過規定的合理期限後生效,是本協議的一部分,對您具有約束力。如您不同意相關變更,應當立即停止使用類目服務;如您繼續使用類目服務的,則視為您對修改後的協議不持異議並同意遵守。
3.5 您了解和同意,簽署本協議並不表示必然獲准開通類目服務,速賣通將根據您的服務質量、商品質量及品牌調性進行綜合審核,是否開通服務以速賣通通知或具體開通相關許可權為準。
3.6 本協議自您簽署之日起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終止。2018年1月1日前已入駐、開通類目服務許可權的賣家,您同意本協議溯及至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終止。
第四條 類目服務開通和期限
4.1 類目服務在如下條件均滿足後的十五(15)個工作日內開通:
4.1.1 賣家簽署《ALIBABA.COM Free Membership Agreement》、《ALIBABA.COM Transaction Service Agreement》及《Terms of Use》等(統稱「平台用戶協議」),註冊成為速賣通會員;
4.1.2 賣家遵守其申請類目准入時生效的《2018年賣家(中國)招商及運營考核標準規則》(「2018招商規則」);
4.1.3 賣家簽署本協議;
4.1.4 賣家根據不同類目要求提交相關信息與材料,並獲速賣通審核通過;
4.1.5 賣家已繳納申請類目的技術服務年費;
4.1.6 速賣通向賣家發出服務開通通知。
4.2 速賣通有權依據平台經營、行業發展、消費者利益等綜合因素,獨立自主決定是否審核通過您的類目服務申請。您同意速賣通的相關判斷依據屬於速賣通商業秘密,因此,速賣通無需就拒絕您的申請說明理由,也無需承擔責任。作為可能的情況之一,若您或您的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關聯方的實際控制人在使用平台其他服務中,或在使用阿里巴巴旗下其他服務時曾因惡意售假、炒信、資質造假、長期售賣劣質商品而嚴重影響消費者利益,或曾通過惡意投訴等行為被處以特定嚴重違規行為處罰,或發生過嚴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的,速賣通有權拒絕向您開通類目服務。
第五條 年費及傭金
5.1 年費
5.1.1 速賣通關聯方根據平台用戶協議為賣家及買家的線上交易提供交易技術服務,為此將按公示的收費標準就賣家達成的交易按比例收取技術服務費(「傭金」),具體傭金及收取由速賣通關聯方與您按照平台用戶協議處理。
5.1.2 年費按賣家店鋪入駐的類目(經營大類)收取,如賣家註冊一個或多個店鋪、入駐多個類目(經營大類),應按相應的類目(經營大類)分別繳納年費。不同類目的年費詳見頁面(https://sell.aliexpress.com/zh/__pc/Technicalfee2018.htm)。
5.1.3 部分類目下的特殊品牌因管理區別,需要在年費外繳納特殊品牌技術服務年費(「品牌技術服務年費」)。具體以繳費頁面展示為準
5.1.4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年費及品牌技術服務年費應由賣家在各類目服務許可權開通之前完成繳納。開通類目服務許可權的賣家可按5.3條的約定,在滿足相關條件下享受平台年費返還優惠。
5.1.5 速賣通有權調整年費,速賣通將以公告、或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通知的方式儘快通知您調整後的金額。如您未能在收到通知後的十四(14)工作日內補交,則速賣通有權立即通知您終止類目服務或終止本協議。
5.2 年費激勵政策:
5.2.1 平台針對經營到自然年年底,擁有良好的服務質量及不斷壯大經營規模的優質賣家店鋪,將在2018年底有條件地進行獎勵,獎勵為實際收取年費的50%或100%。具體獎勵條件、標準和金額見《速賣通2018年度各類目技術服務費年費一覽表》(https://sell.aliexpress.com/zh/__pc/Technicalfee2018.htm)。
5.2.2 年費返還按照2018年內您實際經營的月份(即您開通類目服務許可權至2018年12月31日)進行計算,具體金額以速賣通系統統計為準。
5.2.3 針對品牌技術服務年費的獎勵方式參照品牌年銷售額指標,獎勵實際收取年費的50%或100%。具體標準見平台額外定向通知賣家的標準。年費返還按照2018年內實際經營期間進行計算, 具體金額以速賣通統計為準。
5.3 年費結算
5.3.1 速賣通將於本協議終止時或賣家退出某類目時,按照服務實際使用的期間(該期間包括賣家按照平台規則被處罰、暫停或被限制類目服務許可權的期間)進行年費的結算。
5.3.2 年費按照自然月結算,自繳納後當月開始計費。如賣家實際經營未滿一年的,且不存在規定的任何違約及違規情況被關閉賬號的,速賣通將根據實際入駐的期間(按自然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退出當月不收費)扣除年費並退還未提供服務期間的年。
5.3.3 您在任何時候因違反中國或其他可適用的法律法規,本協議、平台用戶協議、2018年招商規則,或因任何陳述、保證虛假,資質及/或任何證明文件造假而導致被速賣通清退出類目或提前退出類目的,速賣通有權不返還該類目全部年費。
5.1 傭金
5.1.1 速賣通及其關聯方按照其在網站上公布的收費標準就在線交易按比例向您收取技術服務費(「傭金」),具體傭金及收取由速賣通關聯方與您按照平台用戶協議處理。
5.1.2 您知悉並同意,速賣通或支付寶對通過我們的交易服務付款的產品或服務沒有任何控制權,也不承擔任何責任。我們不能確保與您交易的買方或賣方將會實際完成交易,也不能確保通過我們的交易服務付款的產品或服務無瑕疵。
5.1.3 速賣通關聯方根據提供的相關技術服務情況,保留經公示的合理期限後增加、取消或修改任何傭金的權利。
第六條 速賣通的義務及平台管控
6.1 速賣通有義務在現有技術上維護各類目服務的正常運行,使商戶在所加入類目的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但速賣通僅能以「善意」、「現有技術」、「可提供之狀態」和「不保證無瑕疵」的基礎提供技術服務,並且速賣通不對交易服務永遠及時、無錯、無中斷或故障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也無需對此類問題負責。
6.2 如賣家違反本協議或平台用戶協議,或速賣通有理由懷疑賣家從事或可能從事的任何行為或操作將違反本協議或平台用戶協議,且該等違反損害買家或平台利益,則速賣通有權對賣家的賬號、店鋪及其實際控制的其他速賣通賬號實施市場管理措施。具體市場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警告、扣分、暫停(凍結)或停止(准出)類目服務、凍結賣家賬號下的交易服務等。
6.3 除現有平台規則外,速賣通有權制定及不時修訂各類目業務管理規範等規則、規定,以維護各類目的正常運作。速賣通應在上述規則生效或變更前,在合理的時間期限前進行公示。如您不同意相關規則或調整,您應在公示期內立即停止使用類目服務。
6.4 速賣通有權根據賣家及各類目經營情況、為平台管理及經營的需要,調整您的店鋪在各類目下可發布商品的種類和數量。速賣通應在進行該等調整前,在合理的時間期限前進行公示。如您不同意相關調整,您應在公示期內立即停止使用類目服務。
6.5 速賣通無法且不會對賣家在速賣通平台的交易行為以及與交易有關的其它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但若速賣通有理由懷疑賣家在交易過程中從事或可能從事任何違反本協議或平台用戶協議、損害買家或速賣通利益的行為的,速賣通有權進行審查、要求賣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此賣家應給予合理配合。如賣家無法或拒絕提供證明材料,速賣通有權對賣家的賬號、店鋪及其實際控制的其他速賣通賬號實施市場管理措施,具體包括但不限於警告、扣分、暫停(凍結)或停止(准出)類目服務、凍結賣家賬號下的交易服務、凍結賬戶餘額直至訂單糾紛完結或關閉店鋪的處罰。
6.6 為保障平台的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速賣通有權對賣家出售(或將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進貨來源、是否為真貨作不定期檢查,包括要求賣家提供相應憑證、以顯名或匿名的方式檢查相關商品、將商品交由第三方進行檢查等。速賣通有權根據商品檢查結果,和或您提交的資料、信息對商品的合法合規情況進行獨立自主判斷,並根據有關判斷按本協議進行執行處理。對此,商戶可就速賣通或其聘用的第三方的檢查、抽檢及鑒定結果提出異議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但速賣通有權獨立作出最終判斷。
6.7 速賣通有權根據買家的反饋(DSR商品描述平均分、店鋪糾紛率、好評率等),對嚴重影響買家體驗的賣家店鋪按平台規則的約定實施市場管理措施,具體包括但不限於警告、扣分、暫停或停止(准出)類目服務、凍結賣家賬號下的交易服務、凍結賬戶餘額、取消或限制提前放款功能或關閉店鋪等處罰。
6.8 速賣通有權根據商品生產地、銷售地、輸入地或其他地區的產品質量標準頒布各類目的商品質量管控標準,並根據該等標準制定賣家商品的准入及檢測要求。
6.9 在買賣家產生爭議時,賣家應按平台用戶協議相關約定處理。同時,在不妨礙平台用戶協議之效力下,為提升用戶體驗,平台及其關聯方為賣家提供特定買賣家糾紛下的代理服務(「售後寶服務」),即為賣家之利益以平台或其關聯方資金向買家進行賠償。賣家同意該代理服務為純獲益行為,平台有絕對自主權決定是否、何時、以何種方式向賣家履行,並有權不時以公告方式修改平台規則中的售後寶服務相關規則。為避免歧義,售後寶服務不在任何程度上免除賣家在任何情況下履行平台用戶協議、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商品無瑕疵、售後、消費者保護等義務及責任。
第七條 賣家的承諾和保證
7.1 您就締結本協議並使用類目服務、開展相關類目的線上交易擁有合法、無瑕疵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 在經營中遵守誠實信用及公平競爭原則,切實保護買家合法權益,不從事任何虛假、不實、違背公序良俗或破壞速賣通公平誠信市場環境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準確描述商品及交易信息,不發布、銷售假貨、水貨及任何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或合法權利的商品,不發布、銷售可能有質量缺陷的商品,不在指定類目下發布非指定類目商品,不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法引導買家在非平台的其他渠道與您締結買賣交易等。
7.3 按照平台用戶協議、本協議、您向買家作出的承諾及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與買家締結的買賣交易。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中國及商品銷售目的地國的、應適用法律法規按照應適用的法律法規就交易的商品承擔質量保障、服務、售後等義務,按照應適用的法律法規履行或敦促消費者履行納稅、報關清關的義務。
7.4 如您使用阿里巴巴集團下其他平台賬號(包括但不限於淘寶賬號、天貓賬號、1688賬號等)申請開通類目服務,您承諾並保證您提交審核信息和資料的主體與該賬號在阿里巴巴集團下其他平台的主體一致。
7.5 在申請及使用類目服務的過程中,向平台提供的所有信息合法、真實、準確、有效(包括但不限於通過通訊方式可及時與您聯絡)。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經營主體的信息及相關材料、經營主體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聯繫地址、郵政編碼。在任何信息出現變化時,您有義務立即聯絡平台並向平台及時更新有關信息和資料。
7.6 您向平台提交的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為參加平台組織的營銷活動而提交的圖片、文字合法、有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權利。
7.7 不對速賣通上任何數據進行商業性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在未經速賣通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以複製、技術爬取(扒取)、建立鏡像等方式存儲速賣通平台上的任何信息和數據,並向公眾或第三方銷售、以直接或間接商業的目的進行傳輸展示。
第八條 賣家的義務
8.1 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年費、品牌技術服務年費及傭金,遵守本協議約定的承諾與保證。
8.2 遵守平台用戶協議、本協議,中國及商品發往地或其他可適用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商品質量、知識產權及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相關歐盟國家法律規定,為購買您商品的歐盟國家買家提供自收到商品之日(如訂單內有多個商品,則自收到最後一個商品之日)起的14天或依法更長期限的無理由退貨服務,2年或依當地法律更長的期限的商品保修服務。在履行上述2年期商品保修服務時,賣家知悉並應依法承擔買家為維修商品支付的運費,同時有可能應法律規定要存在質量瑕疵的商品進行退貨退款。
8.3 接受速賣通基於維護市場良好持續、保障買家權益的目的進行商品品質抽檢及真假鑒定(包括但不限於選擇獨立的第三方質檢機構或品牌權利人進行鑒定、指令合作物流公司協助抽檢等)。在速賣通不定時地要求檢查賣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來源、是否為真時,賣家有義務保留並出示相關商品合法進貨來源的憑證。對於無法提供合法進貨來源憑證的,速賣通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商品的真偽作出判斷,商戶同意根據本協議對此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除本協議其他約定外,如因賣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平台用戶協議或者本協議之規定,使速賣通遭受任何損失,受到買家或其他用戶、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賣家應向速賣通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具體包括但不限於速賣通被判決須對任何第三方支付的違約金或賠償額、速賣通代賣家向買家支付的退款、違約金或賠償額,速賣通被執行行政處罰的金額、速賣通支付的律師費用、消除影響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等。
9.2 賣家對速賣通存在任何期限屆至而未付的款項時,除另有約定外,賣家應自逾期之日起向速賣通支付未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速賣通也有權自主或指示支付寶從速賣通代賣家收取的款項中扣除該等欠款。
第十條 保密
10.1 本協議所稱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任何補充協議所述內容及在合作過程中賣家或平台的秘密信息(「秘密信息」),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組織信息、人員信息、商業計劃或安排,技術方案或其他技術信息等。任何秘密信息未經來源方同意,信息獲取方均不得將該等秘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傳播、展示。本協議終止後一年內,協議任一一方仍承擔此條款下的保密義務。
10.2 因對方書面同意,國家行政、司法要求而披露秘密信息的,披露方不承擔責任;該商業秘密非因信息獲取方原因而為公眾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反商業賄賂
11.1 如發現賣家、賣家僱員、股東、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關聯企業等向速賣通或速賣通關聯企業的僱員或顧問等提供實物、現金、現金等價物、勞務、旅遊等價值明顯超出正常交往範疇的利益,則可視為賣家存在商業賄賂行為。
11.2 發生上述情形的,速賣通有權立即解除與賣家的所有合作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基於本協議的合作)並向賣家收取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對違約金無法彌補損失的,還有權收取賠償金,賠償額以速賣通因賣家的賄賂行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作為計算依據。
第十二條 免責和有限責任
12.1 您明確理解和同意,速賣通將按「現狀」和按「可得到」的狀態提供類目服務。速賣通將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盡最大努力提供相應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務安全和正常運行。但由於可能存在的計算機病毒、網路通訊故障、系統維護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速賣通在此明確聲明對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服務的可適用性、沒有錯誤或疏漏、持續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於某一特定用途。
12.2 您了解並同意,速賣通不對因下述任一情況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賠償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數據等方面的損失或其它無形損失的損害賠償(無論速賣通是否已被告知該等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12.2.1 速賣通及其關聯公司並非司法機構,在介入處理時僅能以普通或非專業人員的知識水平標準對您和買家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表面審核及鑒別,您應保證您提交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承擔您或買家提供的信息、數據不實的風險和責任。如您因此遭受損失,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賠。如果速賣通及其關聯公司對任何糾紛進行調處,您了解並同意該等調處完全是基於您的委託,速賣通及其關聯公司無法保證交易糾紛處理結果符合您的期望,也不對交易糾紛調處結果及保證金賠付決定(如有)承擔任何責任。
12.2.2 速賣通及其關聯公司對與本協議相關的以及由於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導致的所有的、全部的責任,不管是否與違約、侵權相關,也不管由於故意還是過失,也不管您是否向速賣通支付過任何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超過1000元人民幣,這並不影響速賣通根據本協議、速賣通與您簽署的其它協議、速賣通規則享有的免責、責任限制的權利。
第十三條 協議終止
13.1 自然終止:
13.1.1 本協議到期後自動終止。
13.2 提前終止。在下列任一情況下,速賣通有權以通知方式提前終止本協議。
13.2.1 您與速賣通的任何平台用戶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3.2.2 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本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為避免歧義,如賣家通過平台在線點擊「申請退出」按鈕或以任何方式提交類目准出要求的,賣家將被認定為已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賣家將立即進入清退流程。
13.2.3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速賣通有權立即終止提供類目服務或/及本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不退還未使用年費:
您未能按期補交年費,且在速賣通規定的時限內仍未繳納的;
您向平台提交的信息或文件不真實、不合法、已失效或賣家無法證明其信息或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您違反第七條下任何承諾及保證,且在合理期限下無法補正的。為避免歧義,如您違反7.1、7.4、7.7條的承諾與保證,平台有權立即終止提供類目服務或/及本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不退還未使用年費。
您違反第十(保密)、十一條(商業賄賂)約定。
您因違反平台用戶協議、平台規則,被速賣通停止(准出)類目服務。
您嚴重違反2018年招商規則。
您嚴重違反與速賣通的任何關聯公司之間協議的。
您在超過一百八十(180)天的時間內未以速賣通賬戶及密碼登錄速賣通。
本協議規定的其它終止條件發生或實現,導致本協議終止。
13.3 除另有約定外,如賣家簽署或在線接受本協議後十五(15)個工作日內仍未滿足4.1規定的所有開通條件,或速賣通因任何原因向賣家發出拒絕提供服務的通知,則速賣通有權不予開通服務並/或終止本協議。服務未開通本協議即被終止的,速賣通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3.4 協議終止後事項處理:
13.4.1 本協議終止後,速賣通沒有義務為賣家保留賬戶中涉及類目服務或與之相關的任何資料或信息,或轉發任何信息給任何第三方,亦不就終止本協議而對賣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3.4.2 無論本協議因何原因終止,在協議終止前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賠償和責任,賣家必須完全且獨立地承擔。
13.4.3 賣家已經上傳至各類目的商品信息,速賣通有權在賣家退出各類目或本協議終止後刪除此項商品的任何及全部相關信息。
13.4.4 賣家已經與另一速賣通買家就某商品信息達成交易協議的,速賣通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取消該項交易。速賣通有權將本協議終止的情況通知該交易中的買方.
13.5 清退流程:
13.5.1 賣家在申請終止或速賣通作出終止提供各類目服務或或/且本服務協議時立即進入清退流程,賣家應當在二十日內:
l 處理完成所有已發生交易;
l 處理完成任何交易糾紛、侵權糾紛等違規、違約行為;
l 任何受到的處罰已經執行完畢,應付的賠償已經支付;
l 不存在其他違規行為或根據任何協議規則需要履行的事項。
13.5.2 進入清退流程後,速賣通有權中止或終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類目服務。
13.5.3 賣家在完成各類目清退流程後,方可申請各類目年費結算。如有返還年費,將在賣家退出各類目後三十(30)個工作日內退還給您。如本協議終止的,則在本協議終止後的三十(30)個工作日內退還給您。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您在類目准入後並接受速賣通平台服務時,應保證在賣家後台提供的的聯繫方式(包括您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等)真實有效,對於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您有義務及時更新有關信息,並保持可被聯繫的狀態。
14.2 您在註冊速賣通平台用戶時生成的用於登陸速賣通平台接收站內信、系統消息和阿里旺旺即時信息的會員賬號(包括子賬號),也作為您的有效聯繫方式。
14.3 速賣通將向您的上述聯繫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達各類通知,而此類通知的內容可能對您的權利義務產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響,請您務必及時關注。
14.4 速賣通通過上述聯繫方式向您發出通知,其中以電子的方式發出的書面通知,包括但不限於在速賣通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聯繫電話發送手機簡訊,向您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郵件,向您的賬號發送旺旺信息、系統消息以及站內信信息,在發送成功後即視為送達;以紙質載體發出的書面通知,按照提供聯繫地址交郵後的第五個自然日即視為送達。
14.5 對於在速賣通平台上因交易活動引起的任何糾紛,您同意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人民法院)可以通過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或阿里旺旺等現代通訊方式或郵寄方式向您送達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文書)。您指定接收法律文書的手機號碼、電子郵箱或阿里旺旺賬號等聯繫方式為您在速賣通平台註冊、更新時提供的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聯繫方式以及在註冊速賣通用戶時生成阿里旺旺賬號,司法機關向上述聯繫方式發出法律文書即視為送達。您指定的郵寄地址為您的法定聯繫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聯繫地址。
14.6 您同意司法機關可採取以上一種或多種送達方式向您達法律文書,司法機關採取多種方式向您送達法律文書,送達時間以上述送達方式中最先送達的為準。
14.7 您同意上述送達方式適用於各個司法程序階段。如進入訴訟程序的,包括但不限於一審、二審、再審、執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14.8 你應當保證所提供的聯繫方式是準確、有效的,並進行實時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聯繫方式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後的聯繫方式,使法律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由您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第十五條 權利義務轉讓:
15.1 您同意,為服務之目的,速賣通基於本協議享有的權利以及獲得的授權均可以全部或部分轉移、轉讓、許可、分授權、轉授權給關聯公司。未經速賣通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6.1 本協議未約定或未涉及之事項,雙方按照平台用戶協議及速賣通平台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16.2 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條款的任何部分被視作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上述條款或條款的部分可被分離,其餘部份則仍具有法律效力.
16.3 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含港、澳、台)。因速賣通與您就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雙方應努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速賣通和您均同意由杭州鐵路運輸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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