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暴風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馮鑫被採取強制措施原因等
鈦媒體快訊 | 7月29日消息,深交所發布《關於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19〕第 226 號)。這份發給暴風集團董事會的函件稱,7月28 日下午,暴風集團披露《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公告》《關於放棄優先認購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和《關於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將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請暴風集團就7類事項進行說明:
其中包括:實際控制人馮鑫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原因,是否涉嫌單位犯罪,是否與公司有關。暴風集團獲悉該事項的具體時間,信息披露是否及時。請暴風集團報備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暴風集團披露,暴風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忻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忻沐科技」)轉讓深圳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智能」)6.748%的股權的原因,價格是否公允,公司放棄優先受讓權的原因,忻沐科技與你公司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7月28日晚,暴風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馮鑫被帶走事涉3年前52億元巨額收購海外體育版權公司MPS,後者在收購完成後破產,將包括暴風集團、光大證券、招商銀行等多個相關方拖入泥沼。
附深交所關注函: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7月28日下午,你公司直通披露《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公告》《關於放棄優先認購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和《關於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將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說明:
1.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先生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原因, 是否涉嫌單位犯罪,是否與你公司有關。你公司獲悉該事項的具體時 間,信息披露是否及時。請你公司向我部報備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
2.馮鑫先生在你公司任董事長、總經理以及董事會秘書等職務, 其被採取強制措施對你公司日常經營和信息披露有重大影響,請說明你公司擬採取的應急措施。
3.暴風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控股」)向北京忻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忻沐科技」)轉讓深圳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暴風智能」)6.748%的股權的原因,價格是否公允,公司放棄優先受讓權的原因,忻沐科技與你公司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4.2015年7月你公司與暴風控股簽訂《一致行動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否約定了一致行動關係的具體期限,本次解除一致行動關係的原因,是否存在違反《一致行動協議》相關約定的情形。請你公司向我部報備前述《一致行動協議》。
5.深圳風迷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委託你公司行使暴風智能董事會提名權的具體內容,是否已簽署相關協議,是否已約定具體委託期限,本次提名權委託撤銷的原因,是否存在違反相關約定的情形。請你公司向我部報備前述暴風智能董事會提名權委託的證明材料。
6.請結合暴風智能的股權結構、你公司擁有的表決權比例以及董 事會席位等情況,說明你公司擬不再將暴風智能納入合併報表範圍的 合理性、對公司的影響,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
7.你公司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應當說明的其它事項。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並在 7 月 31 日前將有關說 明材料報送我部。同時,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 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所規則 以及本所其他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 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 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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