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族探源在爭論中走向第三次突破
追溯商族起源及其早期發展歷史,長期以來一直是先秦歷史學與考古學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截至目前,關於這一問題的探索大致經歷了兩次較大幅度的突破:第一次以王國維為代表,採用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相結合的二重證據法,對商先公世系及活動地域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考證;第二次以鄒衡為代表,論證提出考古學意義上的先商文化,推定商族起源於豫北冀南。但隨著研究的深入與擴展,商族起源探索進展遲緩。如何走出這一困境,實現第三次突破,不僅需要田野考古領域新發現,更需要考古與歷史學理論的整合構建與創新。
以文獻為基礎的考證
商湯立國之前的商族經歷了長期發展歷程,湯之前諸先公蹤跡所及地域應是早期商人的主要活動地域,最初的商族也應發源形成於這一區域。因此,有關商先公蹤跡的考證對於商族起源探索尤為重要。與此相關的史實零散見於《詩經》《楚辭》《古本竹書紀年》《史記》等文獻。歷代學者考訂疏證形成諸多論點。如許慎的陝西關中說、皇甫謐的商洛說、王國維的豫東魯西南說、徐中舒的山東半島說、傅斯年的東北說、衛聚賢的江浙說、丁山的冀中南說等。其中王國維的考訂尤為值得關注。王氏積極倡導二重證據研究法,在考證傳世文獻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地下出土文獻即殷墟卜辭進行補訂完善,因此在商人來源問題上頗有突破。
王國維不僅詳細考訂了商王及先公的世系,補充了王亥、王恆和上甲微三代先公的史跡,糾正了《史記·殷本紀》等傳世文獻的一些謬誤,更重要的是考證羅列出商先公八次遷徙的大致軌跡:商早期先公契、昭明、相土時,商人故地在今山東曹縣和河南商丘;相土時東徙泰山之下;自王亥後由商丘越過大河向北,「游牧於有易高爽之地」,雖移徙不定,但與夏錯處河濟之間蓋數百歲。商先公八遷的地望,實際上即是先公蹤跡中的某些節點。商人自始祖契至上甲微時,主要活動於太行至泰山之間的古黃河下游地區,而商人起源地域也應該在此範圍之內。
商先公活動地域的基本確認,無疑是商族起源問題探索的重要突破。但商族起源的本質,實際上即是商族形成及發展的進程。這一歷史過程無疑是複雜的,涉及文化結構、民族形成及生業模式等諸多層面。因此,商族起源問題的深入探索單靠文獻考證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其他學科領域的多方佐證與綜合考察,於是考古學的介入便順理成章。
考古學意義上的辨認
王國維注意到考古出土文獻的重要性,但考古出土的文字資料,在考古學資料總體系中僅占很小比例。如何利用這些物質資料探索商史及商族起源問題,是王國維之後的學者們面臨的一個理論挑戰。
1928年開始的殷墟考古發掘,由於卜辭文字的佐證,首次從考古學上辨識出確切的晚商文化遺存。自此,將考古學與古文獻互相結合印證研究商代歷史成為學界主流,「二重證據法」得以發揚光大,同時對考古資料的運用也不再局限於卜辭文字。然而全面系統運用「二重證據法」探索商史尤其是商族早期歷史,還需要考古學發現的系列積累和鋪墊。殷墟的發掘,促使考古學者開始關注殷墟文化前身和來源的找尋。20世紀50年代,以鄭州二里崗遺址為代表的早商文化遺存,被考古學界確認為殷墟文化的直接來源,這標誌著商代考古學系列文化得到辨認和確立。至此,進一步上溯更早的商人文化,亦即先商階段的考古學文化,開始列入考古學界的探索日程。
20世紀70年代,鄒衡系統完整論述了考古學意義上的先商文化。他認為,年代早於二里崗商文化、分布於冀南豫北地區的漳河型和輝衛型文化,屬於先商文化。同時指出,商族也應發源於這一區域,商湯滅夏即是由此南下逐步完成的。鄒衡的論點在商史研究領域具有突破性意義,主要通過排比梳理物質性的器物和遺迹,研究其背後使用人群的文化特性、族屬性質及活動蹤跡。這是以使用非文字性的考古資料為主體,同時以文獻資料為佐證,進行探索商族起源的重要試驗。這一方法及論點,不僅是商史研究領域的階段性標誌,同時也是歷史學與考古學相結合研究的典型範例。
另外一些考古學者則有不同意見。如鄭光認為豫西的二里頭文化即先商文化,張光直等堅信商人起源於豫東和山東的東夷文化。這些分歧表面是觀點差異,究其本質則是考古學探索的理論層面尚需完善和提升。嚴格說來,先商文化並非單純的考古學文化概念,應大於或超於考古學文化範疇。20世紀90年代,李伯謙提出以下七垣文化取代先商文化的命名。下七垣文化概念的引入以及被較多考古學者接受,反映出在考古學文化中準確完整地辨識出先商文化,還需要更多的田野考古發現和更深入的理論層面支撐。
21世紀以來,考古學界在先商文化探索問題上,逐漸集中為豫北冀南說與豫東魯西說兩種論點。考古學文化內涵及結構方面的複雜性,以及在認知與把握考古遺存方面的理論建構缺乏等,成為商族起源探索進展中必須面對的挑戰。
考古探索上的屏障與困境
在經歷近40年的探索進展之後,考古學意義上的先商文化研究目前面臨著瓶頸之困。豫北冀南說與豫東魯西說兩種論點之間的爭論一直未能得到解決。文獻綜合考證早期商人的活動地域大致在黃河下游的太行山與泰山之間,其核心地域則集中在豫東魯西南和豫北冀中南地區。可以說,先商文化考古探索的兩種不同觀點涉及的地域範圍均與文獻考證結果基本相合。但問題的複雜性卻正在於此,這也是深入探索商族起源面臨困境的主要根源之一。
在考古學意義上如何辨認最早期的先商文化遇到屏障,亦即對早期商先公蹤跡文化的識別存在困難。下七垣文化和岳石文化的年代長度大致相當,最早者約相當於二裡頭文化二期,大致相應於中晚期商先公時期,不能涵蓋全部先商文化。因此,相當於早期商先公時期的早期先商文化,應在年代早於二里頭二期的考古學文化中尋找。符合這一要素的文化遺存主要包括4支:太行山脈兩翼的晉中南龍山文化及後崗二期文化、豫東魯西的王油坊類型和山東龍山文化等。它們與下七垣文化之間均存在若干程度的因素聯繫,反映了下七垣文化來源的多元性。因此許多考古學者將這4支文化中的某支或兩支視為下七垣文化的淵源,進而論證其與早期先商文化的聯繫。這些觀點雖有一定合理之處,但若宏觀與細節統一探究,下七垣文化的標誌性基因組不僅分別源於4支文化之中,甚至與平行的岳石文化之間也存在關聯。岳石文化與4支文化中的山東龍山文化似有明顯的主線傳承,與王油坊類型則較為疏遠。
因此,在豫北冀南地區追溯下七垣文化,無論是以繩紋陶鬲為主的器物組合群譜系,還是建築墓葬類證據序列,上溯至先商早期時,均出現文化傳承基因鏈條支離模糊,甚至局部中斷的現象,上下之間缺乏主線主流的傳承。下七垣文化難以集中明確地得到辨認,顯示著該區域考古意義的先商文化譜系未能編排完整,早期商族的來源脈絡難以釐清。同樣,在豫東魯西地區,從王油坊類型到岳石文化之間,也存在缺乏文化主線傳承的現象。岳石文化與二里崗下層文化之間,通過南關外下層遺存建立的融接關係,至今未得到十分滿意合理的解釋。這一區域考古意義的先商文化譜系與豫北冀南相比,更顯得支離和模糊。
產生上述屏障及困境的原因,田野考古發現的局限是一個方面,更主要的是理論支撐結構的缺乏與疏間,特別是非文字考古資料的闡釋與文獻記載互相印證的途徑尚待完善。迄今為止,儘管古文獻考證與考古學探索積極合力,仍不能勾畫出早期商族文化形成的具體軌跡。
理論建構與探索突破
為突破目前商族起源探索進程中面臨的困境,應加強考古發現與研究理論的建構。
首先,增強先商文化田野考古的力度。深入並拓展先商文化考古探索,以求在一些重要節點領域有新的發現和突破。全方位對先商文化遺存進行詳細的考古調查和試掘,進而對一些重要遺址開展重點發掘。希冀發現一些能夠代表文化傳承基因的重要遺迹,並進一步細化先商文化的年代學研究,注重探索先商文化平面格局分布的動態演進歷程,以期全面把握先商文化時空變遷的結構與體系,以此為基礎探討商族起源與族群形成及遷徙的途徑與軌跡。
其次,建立先商文化考古資料標準資料庫。文化與族群均存在多層的複雜結構,隨著時空轉換都有可能發生分化或融合,如何將它們科學準確地互相對應則異常困難。商族文化的形成歷程很可能即是這種情況,在考古意義層面的準確辨識是複雜和困難的。因此,有必要在商族探源這一特定考古領域,對相關考古學文化的內涵及結構資料,建立統一標準尺度的基礎資料庫,在同一層面分析討論相關的文化遺存。商早期先公時期的早期先商文化,可能包含於該地域數支龍山文化晚期遺存之中,存在形式可能是在某一時段存在於某一地域的文化之內。統一標準的考古資料基礎數據分析,將有助於明確辨識商族本系文化存在細節與游移軌跡,同時還可深究數支文化的宏觀共性及地域差距的背景緣由。這不僅可以完善先商文化的脈絡譜系,還有可能揭開下七垣文化與岳石文化之間關係的真相。
再次,積極探索利用考古物質資料研究商先公史跡的科學途徑。非文字考古物質資料與文獻資料如何做到科學有機地結合,是需要長期探索的問題。廓清這些問題不僅要有考古資料的支撐,更需要歷史學的綜合考證。例如,要重視研究早期商族生業模式與文化特性。先商文化的複雜性很大程度上緣於早期商族亦農亦牧的生業模式,以及定居與游居交替、屢遷的生存方式。隨著屢遷過程中不斷融合其他部族的人群及文化,商族團因兼容而壯大勢強,文化因廣采而豐富多元。這與先商文化的考古特性基本相合,下七垣文化的形成具有突然性和混合性等特點,又與岳石文化關係密切,而其淵源文化則具有宏觀的共性。這可能與商先公在這一地區屢屢遷徙頻繁活動的特殊歷史背景有關。可以說,早期商人的遷徙與游居催生了最早的商民族,此乃商族起源歷程的一個重要特徵。
長期以來,商族起源問題的探索是文獻與考古資料有機結合的研究範例。充分認識探索進程中的不足和問題,積極尋求解決途徑,力求實現第三次突破,不僅有助於商族探源進展,更為文獻與考古整合研究提供一些參考經驗。
(作者單位:河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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