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日本史上的巨額搶劫案,男子假扮特警搶走3億現金,至今未被抓獲

日本史上的巨額搶劫案,男子假扮特警搶走3億現金,至今未被抓獲

刑事案件分類中,有一種子類,叫「無結果案件」。所謂無結果案件,指由於犯罪分子手段高超,反偵察能力突出,隱藏證據能力強大,使警方雖立案調查,出動警力,全力追捕,但始終無法找到進一步作案線索,或無法在案件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由於積案日長,破案成本驟增,且依然沒有進展,逐漸成為爛尾案件。案件爛尾後,一般再過數年(1-3年),就將進入「待觀察刑事訴訟有效年限」,這一期間,警方會逐步收緊案件偵查的投入,以及其它相關投入的資源。如果在有效年限期內,案件依舊沒有進展,案件就會被撤銷。

當然,案件被撤銷,只說明警方不會再主動投入警力和人力偵破案件,不代表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被抹殺和勾銷。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依然記錄在案。一旦犯罪分子在之後的任何時間點,被發現或被抓獲,警方會再次立案,並投入新的警力和人力資源,介入案件。然而,這只是理想情況,因為如果在警方大力追捕逃犯時都不能將其抓獲,在撤銷案件後,抓獲的可能性就更小了。雖然偶有例外,但絕大多數這類案件,最後的結果都是不了了之。

歷史上,「無結果案件」其實很多,只是我們不關心這些事情。然而,罪大惡極的無結果案件,非常罕見。由於這種案件危害極大,造成的社會惡劣影響很深,警方通常會不惜血本去偵破。然而,也不是沒有例外,比如我們今天要講的:日本三億門事件。

1968年底,日本東京都發生了一起特大搶劫案。案犯將日本國立信託銀行,東京都府中市支行的3億日元,搶劫一空。結合當年日本物價水平,及1968年至今日本國內通脹率和國際總通脹率,1968年的3億日元,相當於今天的約40億日元。今日的40億日元,約為人民幣2.6億元。什麼概念呢,下面這棟別墅,是日本東京都最繁華的地區之一,東京都練馬區東大泉的一棟豪宅。這棟豪宅,今天的市值約合人民幣464萬元。即,日本三億門事件中劫匪搶到的現金,今天可以在日本最貴的地方,買下56棟這樣的精裝別墅,換句話說,可以買下整個別墅小區。因此,這比款項在當年,數額極其巨大。

幸而,由於當年的日本銀行,已具備了相當完善的損失保險賠償體系和賠償制度,因此,雖然日本國立信託銀行被搶走了3億日元,但立即獲得了保險公司的巨額理賠。保險公司在搶劫發生兩周內,就徹底清算了對日本國立信託銀行的賠款。故而,銀行本身沒有受到太大損失和衝擊。同時,保險公司雖然理賠了3億日元,但因其資金周轉能量強大,資金鏈斷裂閾值高,因此,雖然做了賠本買賣,但也不至對保險公司本身造成太大影響。由於日本各大銀行在各個主流保險公司都參了保,以便平衡銀行和保險公司的雙重風險,故而這家保險公司的資金缺口,很快就補上了。

於是:罪犯搶劫運鈔車,銀行無損失,百姓損失不大(這筆錢立即由保險公司賠償,後續政府破案撥款分攤),保險公司的損失,也沒有對其業務起到致命影響,那麼損失最大的一方是?警方和政府。警方和政府的損失,在案發初期,並沒有顯現。因為當時日本已經具備強大的案件偵破水平。事發後,警方並沒有過度擔心,因為這麼大數額的搶劫,罪犯成功逃脫的幾率,幾乎為零。政府方面就更沒有擔憂了,只需對付輿論造成的負面影響即可。然而,他們萬萬想不到,日本三億門事件,最終搭上了日本警方和政府整整7年時間,偵破耗資高達9億日元。換句話說,銀行被搶,毫無損失,保險理賠,不傷筋骨,警方的人力,和納稅人的錢(政府稅收撥款),倒霉了。

然而,這就是法治社會。法治社會,不可能僅以金額損失為行動標準,還有一個正義可言。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解讀這起案件的過程,以及罪犯究竟如何逃脫,並至今逍遙法外。

犯罪經過

1968年12月6日早9點,一個尋常的日子,日本國立信託銀行,也一如往常。銀行警衛做例行安全檢查,開門,隨即第一批銀行職員陸續到來,開始工作。市民亦如往常,有些早已等候銀行上班,有些隨後前來辦理業務。早晨10點左右,銀行部門經理召開每日例會。這種例會其實也無甚重要,只是高層安排每日必須要開。但因此,有些職員就會渾水摸魚,比如在其它同事都進入會場後,或例會點名完畢後,偷偷離開會議室。這一日,正好有一位女職員,離開了會議室,等她回到自己辦公桌時,發現了一枚信封,這令她非常困惑。一方面,銀行的員工信件通常在下午4點左右集中到達,另一方面,她去會議室又折返,前後不過十幾分鐘而已。她隨後拆開了信封,裡面是一張字條,上面的字讓她瞬間癱瘓。

銀行必須派出一名女性員工,在1968年12月7日17時前,將300萬日元現金送達指定地點。否則,銀行總經理宅邸,將被炸毀。

這位員工隨即上報此事,銀行立即報警。警方和國家安全部門都出動了警力,準備於12月7日下午,將犯罪分子現場抓獲。12月7日,警方提前在威脅信中的指定地點,布置了約50人的警力。12月7日16時,警方集中注意觀察,17時,嫌疑人仍舊沒有出現,直到當日夜晚,也沒有出現任何嫌疑人蹤跡。原來,這是犯罪分子打出的一濟煙幕彈,煙幕彈達到了一個罪犯希冀的效果:使警方將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信件描述的事件中。

隨後,8日,9日,警方在各大主要銀行和國立信託總經理宅邸附近,都布置了數量可觀的警力。一方面,防止罪犯突襲其它銀行,一方面,確保國立信託總經理人身安全。熟不知,警方此舉正中犯罪分子下懷,犯罪分子已經達到了他作案前的設想。如今,所有警察腦袋裡的玩意都是:有人要搶劫銀行了,有人要炸毀國立信託經理宅邸了。

終於,1968年12月10日,罪犯出動了。這一日,日本國立信託銀行,例行進行每日運鈔車現今輸送工作。國立信託的一輛裝載有2.94億日元現金的重型運鈔車,從日本國立信託銀行總部出發,開往府中市東京芝埔電器生產裝配總廠(即現在的日本東芝集團府中分廠),為裝配總廠的數千名裝配工人,發放年終獎。日本當時已有電子支付,但現金支付佔比依然很高,這就是為何要以現金形式發放獎金的原因。正是三億門事件後,政府才大力推進電子支付改革。

運鈔車於10日上午,行進至府中市榮町學苑路。一位身著東京都特警制服的男子,騎著一輛警用摩托,在運鈔車後,響起了警鳴。運鈔車司機通過後視鏡,看到是警察鳴笛,隨即停靠在路旁。這位「特警」,就是犯罪分子本人。他因穿著特警制服,完全沒有被懷疑。「特警」叫停運鈔車後,下摩托,走到運鈔車旁,發生了如下對話。

運鈔車司機:請問發生了什麼事?

特警:由於你們銀行受到威脅,我接到上層通知,將在這一敏感時期對運鈔車進行隨機排查,請您配合檢查。

換做以往,這樣的隨機檢查前所未聞,即便不會被運鈔車成員懷疑,也會詢問進行確認。但這一次,事情不同了。由於正值高度敏感期,運鈔車負責人對「特警」的排查工作,沒有任何疑心,並立即給予了高度配合。運鈔車成員下車後,「特警」先對運鈔車內部進行了排查;隨後,「特警」鑽入運鈔車底部,趁不被注意的間隙,立即安置了一枚固定煙幕彈,並立即引燃,隨後大叫:「大家快跑!運鈔車有炸彈!」

其它人聽到後,由於毫不懷疑這位「特警」,於是本能反應,拚命地跑,並且在跑出很遠很遠之後,才敢回頭。他們逃跑時,罪犯已經大搖大擺地進入運鈔車,發動車輛,將車開走了。這些運鈔車上的保安,此時竟然以為這位「特警」是因為保護人們的安全,奮不顧身地親自將運鈔車開往了無人煙的地區,從而防止爆炸帶來的人員和財產損失。因此,他們驚呆的同時,並沒有立即追趕,也沒有立即報警,他們只是在原地站著,緩一緩高度緊張的神經。

如何逃脫

之後,運鈔車上的安保人員,回到事發現場,其中一人,忽然發現那位「特警」駕駛的「警用摩托」有些問題。原來,東京都警務摩托統一使用的是本田產警用摩托,這輛摩托的品牌是雅馬哈運動摩托。無論品牌還是類型,都與警務摩托相去甚遠。唯一相似的,只是外觀。此時,他們才產生了自己被欺騙的念頭,但他們還沒有完全反應過來,畢竟那位「特警」的舉止太過從容,很難讓人相信他是一名罪犯。但他們為保險起見,還是報了警。然而這下,真相大白了。

原來,並沒有什麼派出特警,隨機檢查運鈔車輛的臨置任務,那位「特警」,就是犯罪分子本人。鑒於時間和事件的特點,當時警方就已懷疑,這位罪犯,就是前幾天寫恐嚇信的那名嫌疑人。旋即,全東京都瞬間進入緊急狀態,幾十處警務交番所,迅速展開對犯罪分子的圍剿行動。東京都和周邊市區的主要進出道路,全被封鎖,警方同時介入鐵路系統和航班系統,進行排查。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將罪犯捉拿歸案。

然而,犯罪分子顯然早已規劃好了後續逃亡,在東京都警方還未完成對各大主要道路的封鎖前,罪犯已經完成了一系列動作。首先,罪犯駕駛運鈔車開到他之前選定位置的一處橡樹林。接著,將運鈔車上的保險箱全部搬入他準備好的一輛卡羅拉上,最後,駕車迅速逃出東京都。就這樣,警方錯過了追捕這位罪犯的最佳24小時,不得不進入正式立案程序,展開系統追捕。

令警方困惑不解的是,這位罪犯在犯罪現場,遺留了多達100多件物品,絕大多數都在那輛摩托車裡。然而讓人出乎意料的是,這些物品,竟然全部都是犯罪分子從其它地方盜竊來的——包括那輛摩托。因此,雖然有數量巨大的潛在證據,但在隨後的調查分析中,發現它們並不能起到什麼作用。

例如,罪犯在現場遺留了一頂帽子,這頂帽子是在罪犯進入車底前,從隨身腰包中掉出的。然而,經過對這頂帽子上的指紋測定,發現這頂帽子的主人,正是一位特警,是罪犯在偷取特警制服的過程中,一併偷取過來的。

再如,事後警方對之前那封威脅信進行分析時,發現信封中卡片上的字,並非出自手寫,竟然是罪犯將不同報紙或雜誌上的字,剪切下來,嫁接在一起,然後粘貼在卡片上的。如此,警方就無法通過字跡,追捕罪犯了。

又如,罪犯在現場還遺留了一張報紙上的部分殘片,可能是罪犯在準備作案過程中,不小心撕破了某份報紙,粘在摩托車上的。這張報紙殘片,只有幾平方毫米大,但警方還是通過高超的手段,將這份報紙的原版找到了。這份報紙是發佈於1968年12月第一期的一份《產業經濟周報》,當時這期周報一共有一萬三千多人訂閱。然而,警方遍差這些訂購者的信息,還是沒有查出嫌疑人的身份,很可能嫌疑人並沒有買過這份報紙,或者從報刊亭處購買,沒有記錄。

東京都警方隨後一處處挖掘現場遺留的線索和證據,但始終無法有突破性進展。就這樣,案件偵破過去了兩年,花費了警方巨額資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隨後,東京都政府也介入案件,向東京都警方大量撥款,協助破案。然而,又過去了5年事件,花費了數億日元,案件依然沒有偵破。至此,從案發之初,已經整整過去了7年,警方和政府總共投入約9億日元,那位犯罪分子依舊逍遙法外。

由於當時日本的刑事訴訟期限為7年,因此,案件偵破7年無進展後,就進入了待觀察刑事訴訟有效階段,這一階段又持續了3年,案件依然沒有被偵破,最後就被撤銷了。

這一案件,距今已經過去了整整51年,依然沒有被偵破。如果那位犯罪分子當年是一位青年,現在也已經是一位老人了。三億門案件,被稱為日本歷史上最離奇的無結果案件,至今罪犯是誰,如何逃脫,逃脫後去了哪裡,後來都經歷了什麼,以及,現在是不是還活著,都成為永遠的謎團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田君良 的精彩文章:

諸葛亮死後千年,一本古書顛覆歷史,學者:難怪諸葛亮不選擇曹操
關羽死後1800年,一書記載顛覆歷史,學者:難怪關羽會失荊州

TAG:田君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