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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過「降低要求」嫁人,但身體不允許,它會不自覺地排斥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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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在對子女進行催婚的時候,總是會說「誰誰誰都已經嫁人了」。雖然往深了去說,他們也希望女兒嫁對人,但是催著催著就變成了只要嫁人就行,只要對方是個人就行。

很多女人就因為受不了父母的催婚而「嫁人」了,而不是「嫁對人」了。即便是有些條件很好,很優秀的女人,也沒有逃過因為父母瘋狂催婚而將就嫁人的「宿命」。

就像楊笠在脫口秀中說的一樣,「很多比我優秀的女人找的男朋友,嫁的老公,我都看不上,也不知道她們是怎麼想的。」

還能怎麼想的,要麼是因為恨嫁而隨便找了個男人,要麼是因為受不了父母的催婚而隨便找了個男人。甚至可以說,當今很多看起來極不般配的情侶或夫妻,能走到一起,背後都存在外力的作用,而所謂的「外力」,要麼是父母的催婚,要麼是世俗無形中施加的壓力。

這樣的女人如果自己選擇了就不後悔,那倒不是壞事;可如果是昧著良心,心不甘情不願地被迫將就嫁人,明明有自己的原則和擇偶標準卻沒發揮作用,那就太可悲了,就算結婚了,心裡也始終會不甘心。

朋友莎莎就是父母催婚的「犧牲品」,她如今的婚姻對她自己而言,是不幸福的:

「我本來有我自己的擇偶標準,有我自己的原則,可是,在父母的瘋狂催婚面前,我的擇偶標準簡直弱爆了,完全沒有發揮的餘地。

我最後是實在受不了父母的催婚了,所以就降低要求,無視自己的原則,決定破罐破摔結婚。結果,結婚是結婚了,父母是不再催婚了,可是我卻沒有因為結婚過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這段婚姻,怎麼說呢,老公這個人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我們就是不來電,不在同一個頻率上,也就是所謂的不合適。如果就這樣將就著過一輩子,也不是不可以,但關鍵是,我心裡很抵觸,很不舒服。

短時間內我可以忍,可以將就,但是時間久了怎麼辦?如果以後有了孩子,我步入中年了忍無可忍了怎麼辦?那時候再離婚,我就永無翻身之日了。我想現在就離婚,但不知道該怎麼開口,感覺好痛苦。」

如果是對婚姻沒什麼主見的女人,結婚了也就結婚了,將就了也就將就了,因為沒有其他的追求,所以給什麼要什麼,不會有太多的不甘心。但如果女人對婚姻有主見,有原則,通常就會跟上面莎莎一樣,雖然結婚了,但感覺不到幸福,總想離婚。

樂樂其實跟莎莎之前一樣,也一直被父母瘋狂催婚,但是她卻始終都沒有妥協,她始終都堅信:「嫁人和嫁對人,是兩碼事!」

她身邊很多人曾經和她一樣不願向父母的催婚妥協,可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那些人陸陸續續都妥協了,都將就結婚了,而且幾乎都不是嫁給了真正適合自己的男人。

在此之後,就出現了這樣兩種現象:

第一種現象是,她的父母以她身邊的人陸陸續續結婚為例催她結婚,動輒就說,「誰誰誰都已經結婚了,你還要等到什麼時候?」

第二種現象是,她那些將就結婚的朋友,每次感覺到婚姻不幸的時候,都找她傾訴。她一個單身未婚大齡剩女,成了身邊所有已婚女人的傾訴對象,她不知道自己應該感覺可悲還是可笑:

「我身邊那些同齡人確實如我父母所說,一個個都結婚了,整體上看下來就剩我了。父母以此要挾我趕快找個人嫁了,可是,他們不知道的是,我那些朋友當初也是被父母要求「趕快找個人嫁了」,結果匆忙結婚後,個個不幸福。

前幾天我媽又催我,又拿別人的婚姻說事兒,我明確告訴她:嫁人和嫁對人,是兩碼事!

我把我那些將就嫁人的朋友婚後的遭遇跟我媽說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能理解。反正,不管她是否能理解,我自己是絕不會走她們那條路的。

曾經,我也試過「降低要求」嫁人,但身體不允許,它會不自覺地排斥異性。我有我自己的原則,有我自己的擇偶標準,在我看來不合適的男人,我跟他多待一分鐘就會渾身不自在,一想到他就渾身難受,這讓我怎麼結婚?

我能清楚地想到,如果我隨便找個人嫁了,如果我將就結婚,肯定會不幸福,肯定從身體上到心理上都不幸福,那時候不管離不離婚,都是人間慘劇。我只要不盲目結婚就能避免這種悲劇發生,我又何必作踐自己非得往火坑裡跳呢?

我今後依舊會堅持我自己的原則,除非遇到了合適的男人,除非遇到了讓我身體上和心理上都能接受的男人,否則我寧願這輩子不結婚!」

如果結婚不是自願,從一開始就是悲劇!

現在很多人的婚姻觀念都不像以前,不會像機器人一樣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們會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需求,自己的標準。

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持的是傳統的婚姻觀念,子女持的是自己的婚姻觀念,就必定會產生衝突。如果父母的觀念蓋過了子女的觀念,他們無奈妥協,無奈嫁人了,單純從內心的「不甘」來說,就不可能是幸福的。

換言之,如果結婚不是自願,從一開始就是悲劇!人不是石頭,人有思想,自己心裡一直有自己的擇偶標準,嫁的人卻不是按照自己的標準選的人,那她就會不由自主地去比較,而比較說得出的結論,通常都是失望,就像前面提到的莎莎一樣,不管從身體上還是心理上都會感覺不舒服。

這倒不是說做子女的就必須和父母針鋒相對,而是,你需要慎重考慮結婚這件事。你始終不要忘了:是「你」要結婚,當事人是你自己,幸福與否全都關乎到你自己,不管你是向父母妥協還是堅持自己的立場,都應該做到認定,做到無怨無悔才行。反之,如果你既想堅持自己的立場,又怕違背父母會出什麼問題,或者你向父母妥協了,又總是惦記著自己的立場,光是這種搖擺不定的心思,就會讓你很痛苦。(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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