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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一女子「謀殺親夫」,一波三折,女子引發了朝廷重臣的爭鬥

清朝著名學者沈家本有很多著作,裡面有很多重點記錄的案例,給人印象最深刻的是「阿雲案」。這個案子並不是很複雜,主要是一個女人引起來的,不過關於此案的爭論在這近千年來從未停止過。

北宋時期,有一名名叫阿雲的女子,她本是普通農家女子,但卻引發了朝廷兩大重臣之間的爭鬥。小編覺得來和大家了解一下具體是怎麼回事?

當時阿雲被父母強行許配給一個農夫,兩人結婚後不久,阿雲嫌棄丈夫長的丑,竟然想要殺死自己的丈夫。她有這個想法,同時也做了,最終丈夫的身體被阿雲砍傷,手指一起被砍斷了!阿雲傷害丈夫的事發生之後,男子向官府報案,官府介入調查之後,阿雲對自己所做的事情供認不諱。

封建社會謀殺親夫這個罪名很大,縣官也知道不好處理,就上報比他更大的官員。阿雲也承認自己的罪名,於是官員就按照謀殺親人的罪名懲罰她,但是在仔細審理案件的時候,司法官發現了一個十分重要的細節。

阿雲和這名男子結婚的時候,還在為母守孝,根據北宋的法律,這期間的結婚是無效的,所以阿雲的罪名並不是謀殺親夫,而是故意謀殺,而且當時如果阿雲是自首的話,要麼從寬處理,要麼免去死罪。

在研究阿雲罪行的時候,會發現的確是縣尉緝拿的阿雲,但當時她將自己的罪行一五一十的都給說出來。從表面看,雖然是承認自己犯罪,但這不是自首。按照當時的法律,縣尉沒有權力去審問犯人,所以在供認罪行的時候,並沒有進入正確的司法程序。從這個角度來講,阿雲的確屬於自首。

最終結果是法官認定阿雲是自首,而且和受害者並不是夫妻關係,審判結果是「杖責二十,配役一年。」這件事情還沒有完,官員們再將此事報給朝廷之後,朝廷決定複核此案。就這樣,這件案情被上報到了審刑院和大理寺。

兩地官員認真研究了之後,覺得阿雲不僅在為母服喪期間出嫁,而且還謀殺親夫,實在罪大惡極,理應將她絞死才能正人心。宋神宗並沒有否定這個判決,就默認將阿雲流放。

如果這件事情就這樣結束了,也不會再起其他波瀾了。

但是有一個叫許遵的司法官非常較真,聽說此案被複合為絞刑之後非常不服,就上書皇帝說審刑院與大理寺判錯了案。刑部官認為大理寺的決定是正確的,許遵是錯誤的。宋神宗眼見意見尚未統一,乾脆將案件交給了王安石與司馬光,讓兩個人討論。

原以為憑藉兩個人的學問,輕鬆處理此案不成問題,但是王安石站在許遵這邊,司馬光卻支持刑部, 朝廷兩派官員情況愈演愈烈。最終,王安石取得勝利。阿雲也免除一死。

宋神宗去世之後,朝廷政局發生巨大變化,司馬光在宋哲宗的重用下擔任宰相,此時,他依舊沒有忘記阿雲的案子。

此時的阿雲已經出獄並改嫁生子了,但在司馬光的堅持下,他被重新定罪,最終被判斬立決。這次的案件涉及範圍之廣和時間之長,在我國歷史上的確罕見,阿雲的案子看起來很普通,但是牽扯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後世在談到這個案件的時候,對司馬光的做法議論紛紛。

司馬光對這件案子念念不忘,這十幾年的時間裡,他究竟是為了捍衛所謂的法律,還是打擊與自己不相符的派別呢?一時之間很難說清。你是怎麼認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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