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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朝,處罰的理由有很多種

秦朝一直處於戰爭狀態,實行的也是戰時法治,關於日常生活的規定細緻到難以想像,稍有出格,等待你的就是各種處罰。身為穿越者的你如果不事先對此有詳細了解,簡直就是寸步難行。

不許隨意享樂。愛好享受的穿越者快回21世紀吧,商鞅認為驕奢淫逸會讓民眾失去鬥志,因此秦朝禁止一般民眾隨便聽音樂、喝酒吃肉、穿華麗衣著等,就連穿絲織的鞋上街都不可以。

亂倒垃圾要被臉上刺字。傳言秦朝有「棄灰於道者黥」的規定,為了市容的整潔,如果你在街道上亂倒灰燼,臉上就要被刺字。不過據考證,這項規定早在殷商時期就有了。

偷了一錢就要勞動改造。「不拿一針一線」真不是說著玩的,秦朝對個人財產的保護強調到了令人吃驚的程度,哪怕你偷摘了價值不過一錢的桑葉,都要被判處服徭役三十天。

舉報不實要「反坐」。正如現代社會不能隨便撥打報警電話一樣,你舉報別人殺人,事實上對方沒有,那麼官府就按殺人罪應受的處罰來對付你,這是為了防止誣告成風、冤枉好人。

不受理匿名信。你看你的鄰居不順眼,想靠著告密整倒他,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官府任何人收到匿名信,都不許拆開看,而是要第一時間把它一燒了之;如果你投匿名信時剛好被抓,不管內容是否屬實,都要受罰,這也是為了防止誣告。

打架要被判刑。你和別人打架,拔光了他的鬍鬚和眉毛(天知道你怎麼這麼惡趣味),或者拔劍砍斷對方髮髻,都要被罰去當勞改犯「城旦」;或者你蘇亞雷斯附體,咬斷了對方的鼻子或耳朵,就要被罰耏刑——刮掉鬍子;如果殺死對方就更嚴重了,這叫「斗殺人」,肯定是要償命的。

不許指桑罵槐。一般人印象里,秦朝不能批評「體制」,但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官府對言論的限制主要集中在「以古非今」之上,也就是禁止以吹捧古代的形式來影射朝政。

這一規定是由「焚書」事件引起的,當時一批被秦始皇請到咸陽當智囊團的儒家學者鼓吹分封制,而且有跡象表明他們與六國復辟貴族有聯繫,於是秦始皇下達了這一禁令。不過也有學者認為,這只是一種威懾性政策,並沒有實際執行,至少史書中還沒有發現因此而被處決的案例。

不許歌功頌德。真的,秦朝政府不僅不許批評,連表揚都不許。商鞅變法時,很多民眾一開始怨聲載道,體會到變法好處後又開始讚揚新法,結果商鞅把他們全都流放了;秦惠王、秦昭王時期,都有民眾殺牛為君王祝壽,也反過來受到處罰。有學者認為,秦朝政府這樣做,是因為擔心民眾的歌功頌德會促使官吏們熱衷做秀,不踏實做事。

摘自張不叄《秦朝穿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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