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始終屬於農民嗎?這些人宅基地會被回收,而且子女無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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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宅基地的問題,最近這幾年的討論聲是非常大,如果是按照正常的情況而言,作為宅基地的擁有者,一旦離世了之後,應該是讓他們的子女進行合法的繼承才對。然而就在土地進行了確權過後,這樣的情況就有所變化,雖然作為子女的還是有機會獲得自己父母留下來的宅基地,但是出現了下面6種情況的話,那就失去了繼承的資格。如果現在還不了解是哪些情況的話,就看看這6類人吧。宅基地始終屬於農民嗎?這些人宅基地會被回收,而且子女無權繼承。
第一類:五保戶的宅基地
同時情況下,五保戶都是沒有兒子也沒有女兒的,他們由村集體進行供養,所以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繼承人一說,當他們離開之後,沒有孩子,自然就無法繼承宅基地。
第二類:閑置超過兩年的宅基地
農民發現種植無法掙更多的錢,自然就會選擇放棄,這個我們不能夠強制性的讓他們繼續進行耕作,可是這類人一旦出去外地工作,幾乎就不會回家,農村裡的宅基地,就放在那裡管也不管。對於宅基地浪費的行為,國家現在是很反感,所以要是發現閑置了兩年的情況,那就會被收回宅基地,即便有孩子繼承,也沒有用。
第三類:宅基地超出標準的面積
去年才完成的確權,在確權的時候明確表示了對宅基地的面積進行規定,誰家要是肆意的擴大自己的宅基地面積,都屬於違法的行為。所以超過的那部分面積屬於違規,子女也不能夠繼承。
第四類:子女分戶出去,擁有自己的宅基地
當前國家為了能夠規範農村,減少所謂的浪費資源的行為,「一戶一宅」的實施非常嚴格,一個戶口上面只允許出現有一處宅基地,多餘的都會收回。而作為父母的離世了,女子也有了自己的宅基地,那就不允許繼承,翻修等行為不能做,倒塌後便收回。
第五類:擅自改變宅基地用途
宅基地的實質就是想要讓農民有房子住,一定不可以用做其他的用途,只要是發現了有擅自去更改宅基地用途的行為,除了是不能夠繼承之外,已經算是觸犯了法律,會被強制收回的。
第六類:子女都已經不是農村戶口
作為年輕人,當然就希望到更好的城市去發展,所以他們在那裡居住久了,就會把本來屬於農村的戶口,也轉為城市,就這種情況的話,那就沒有辦法再繼續繼承自己父母的宅基地。因為宅基地只能給屬於當地村集體的人,一旦脫離便失去資格。宅基地始終屬於農民嗎?這些人宅基地會被回收,而且子女無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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